"人肉搜索"所引起网络道德问题失范及对策研究

“人肉搜索”所引起网络道德问题失范及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的搜索工具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人肉搜索”由于搜索方式和运行机制独特,在网络社会中各阶层网民力量占有很大的比重,并且能挖掘一定目标对象的信息,因此在社会上享有剧烈的反响。在最近几年日益增加的“人肉搜索”事件中,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谴责不到道德的行为,正确的行为,并探索真理等方面正逐步显现;另一方面由“人肉搜索”引发的侵犯个人隐私和暴力的网络,这也意味着更严重的法律和道德问题。如何正确认识“人肉搜索”现象,从而使用户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其次,通过促进正确的网络行为使网民建立良好的道德价值观。

关键词:

人肉搜索;社会道德;策略

随着网络科技的广泛运用,“人肉搜索”已经成为一种为人们提供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搜索引擎工具。它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沟通的方式,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好处,方便让人们分享各种信息,同时也给人们的道德观念带来相当大的影响,人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甚至是腐败个人的道德来获取你想要得到的信息。因此,在网络引起轰动的事件的一些案例中,不少网友展开了大规模的集体“人肉搜索”,伴随着激烈的言论和攻击行为,造成“搜索对象”的恶性身体和精神痛苦的压力,这让我们去思考一系列由“人肉搜索”行为引发的网络道德问题。

一、 “人肉搜索”概述

(一) “人肉搜索”的概要

“人肉搜索是一个依靠来自世界各地的网民不再依赖于网络数据库的搜索工具,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 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具体而言,“人肉搜索”是互联网用户锁定被搜索的目标对象,利用网站或一些较受欢迎的网络论坛,找出目标的朋友和家人博客和论坛,以确定搜索目标,工作和身份信息的详细背景资料的位置,只要在互联网上留下搜索的痕迹,就能找到被搜索的对象。“人肉搜索”强大的力量,通过启动一个巨大的无形的网络侦探网,使得人肉搜索由广大用户扩展到现实世界的网络之外,以提高搜索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 “人肉搜索”的发展动因分析

如今,大多人都把“人肉搜索”误以为是单纯的“搜索”方式,实际上,“人肉搜索”搜索引擎是一种互联网资料搜索机制,虽然是近年来兴起的,但却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它意味着依托的载体,而不是仅仅寻找到目标。“人肉搜索”,尤其是那种带有道德判断的性质的,它主要是依靠人海战术,并且也是集体行为。那么,大多数人愿意花大量时间去搜索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人又有着怎样的社会原因呢?

1.好奇心作祟

弗洛伊德认为,窥探别人的隐私是人的天性,起源于童年时期到对生活经历质疑和好奇。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人的言行特立与众人,当某些事件影响巨大,当自己备受瞩目,它就能激发人们的好奇心,使人迫切的想知道事件当事人的背景,事情发生的原因和细节,探求其中的秘密。当通过“人肉搜索”找到了当事人的所有详细资料,就把网络批判的一个普通的名字,复杂的场景还原到现实,极大地满足人们普遍的好奇心理。

2.找到共同关注的对象,弥补现实中的孤独

个体生活在由陌生人构成的环境中,很容易感到孤独,个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没有以往那么密切,缺乏社会认同感。于是,当一些所谓的“道德反叛者”被我们反复观察,互相谈论,于是开始和陌生人有了更多的接触和交流,从而获取群体的认同。通过关注的对象,网友们

自发地分成不同的派别,找到自己的派别以弥补现实的孤独感。

3.中国传统道德于网络化的体现

中国古代会对通奸的男女游街示众或者动用私刑,这是融汇了“多数人暴政”气息的中国道德裁判的基本风格。我们经常发现由具有明显道德倾向的事件所引发的道德裁判式的“人肉搜索”。这些事件可以是犯罪行为,如抢劫或肇事逃逸;或者是不违反法律,但是道德所憎恶的行为,如婚姻出轨、抛弃糟糠之妻。大量网民们正是在这种中国式传统下,坚持他们的心与正义和保护弱者,毫不犹豫地投身到“人肉搜索”洪流去。

4.匿名参与的搜索狂欢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价值观进行的直接探讨和批判是一件有高风险的事。所以,表现在现实中的观点总是有所节制和保留。当一个人处于一个匿名的位置,即是个性化的状况,由于没有明确的个人标志,不用担心会承担破坏规则的后果,所以难免产生责任分散的心理,容易使人离经叛道,表现出各种言行不一,降低社会规范的规范约束力。这时,社交网络具有匿名性和开放性,参与“人肉搜索”,不必担心后果,还可以得到呼应和支持,也能从“人来疯”般的集体炮轰中获得道德优越感,还可以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尽情表达情感。

二、 “人肉搜索”的弊端及其所引发的网络道德问题

近年来,网民持续不断揭露的腐败、欺诈、丑陋的事件,充分展示了“人肉搜索”的网络监督的力量。从“马加爵”到“药家鑫”,从“陈水扁”到“薄熙来”,网络监督取得了其他监督方式很难获得获得的网络监督效果。但在这个过程中,充分暴露了被搜索对象的真实姓名、职业、住址和社会关系,给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家人和朋友带来了困扰,也对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更值得注意的是,“人肉搜索”如果不加以规范,从道德谴责渐渐演变为人身攻击,最后成为“暴力事件”。总的来说,“人肉搜索”所引发的网络道德问题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 侵犯个人隐私权

由于“人肉搜索”主体的广泛性,因此无法控制每个参与用户对被搜索信息的发布是否涉及当事人和他们的家人的隐私,所以“人肉搜索”的整个过程,往往容易导致被搜索者及其家人和朋友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例如,“我爸是李刚事件”——2010年10月18日,一片描述一起校园车祸的帖子引爆了网络,截至2010年10月18日傍晚,点击量已达143万。描述的是2010年10月16日晚,在河北大学校区内一辆黑色大众迈腾轿车在去宿舍楼送女友途中撞倒两名女生后扬长而去,造成一死一伤。返回途中被该校的保安和学生拦下,肇事者毫不关心伤者,冷漠嚣张地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查实,肇事者名为李启铭,其父李刚是河北省保定市某公安分局的副局长。此消息一经传出迅速爆红网络和各大媒体,“我爸是李刚”也迅速疯传于网络。

参与搜索的网民不但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公之于众,而且还将其家人的信息在网上公开,甚至部分偏激网民还到事件当事人居住的小区进行当面指责谩骂。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被搜索人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然而,无论是李刚有五套房,还是李启铭名下有三套房产,都只是网友的曝光,没有确凿证据,媒体也没证实。不能因为李启铭喊了“我爸是李刚”,就一起把李刚拉出来进行报复性地审判。一个客观的媒体,一个理性的媒体评论者,应警惕带着先入为主的情绪。这需要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李刚有几套房子,房子是怎么来的,涉不涉及到腐败是另外一回事,不能因为车祸想像和推理。

(二) 道德责任意识的降低

在道德至上的文化环境中审视“人肉搜索”现象,我们发现了这种现象的文化根源。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遍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比如,中国的经济理想是“不患寡而患不均”,政治理想是“德治”,文学理想是“文以载道”。今天,中国文化由“重德”(强调个人的修身养性)而流于“泛德”(侧重对他人的评价),表现出现代社会中普遍缺乏道德的出现感。当网民对搜索对象的行为进行评价,往往依靠直觉来判断“好”与“坏”,这一判断的标准是道

德,这种判断是先验的、直观的、不理性的。被人们所用的道德标准,通常依赖于其大脑的道德观念,不需要证明是否正确,只是采用了不言自明的“真”来作出判断,往往导致人们评价事物过于绝对和简单化。比如在“死亡日记”事件中,对自杀者的同情,对其丈夫和“第三者”的痛斥;在“铜须门”事件中,对男女主角的批判;在“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事件中,对男主人公的恶搞等等。

(三) 过度的言论自由而引发的网络暴力

网络中的群体极化倾向具体表现在网络中,一些网友一开始就有某些偏差,通过在线交流,人们便往这种偏差的方向移动,最后形成了极端的观点。正如凯斯桑斯坦言所说:“毫无疑问,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在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互联网的诞生给了人们更多的自由空间,似乎你只要有了一个神秘的网名,你就可以在各种论坛上大放厥词。现在有很多胡乱发表言论者凭借“博客”,企图将自由得有些过度的言论归纳于真正的博客观点之中。此外,关于是否言论自由,以及应该自由到何种程度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定论,原因之一是很多依赖于自由界限模糊而生存的人,一直在讨论中窜蹦跳跃、辗转腾挪。这种过度的言论自由导致了一起起网络暴力事件,自2006年全国网友自发大规模联合搜索“虐猫事件”主角后,网络力量一发不可收拾。随后,“史上最毒后妈”、“很黄很暴力事件”等接踵而至,更让开始聚集是为了“助弱小、平民愤”的力量逐渐走向一个“暴力”的极端,成为“网络暴力”,被越来越多的人厌恶和唾骂。然而,网友们参与的这股力量仍然增长,“暴力网络”不仅是大规模的网络中,而且影响着现实生活。

(四) 挑战对社会道德的底线

各种事件的接踵而至,让参与的网民数量形成一定的规模,不仅在网络上声势浩大,而且对现实生活也形成了冲击。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恶搞谩骂侮辱和网民的道德审判,给当事人的心理造成极大创伤。最初,我们还在为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强大的舆论力量感到欣喜不已。随后,“人肉搜索”在网上变得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多地涉及到个人隐私领域,甚至涉及私人情感,扭曲事实而造成冤假错案,网民的声讨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人权的践踏。这些事件表明网民不断地挑战着对社会道德的底线。

三、 “人肉搜索”引起网络道德问题的对策

作为一种新的事物和现象,“人肉搜索”也具有正义和积极的一面。从个人层面来讲, 充分调动网民的力量,以在最短的时间来满足人们对最有价值的个性化信息的需求;同时,促进人的知情权和话语权的实现。从社会层面来讲, 有利于对违反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事件实现道德判断,净化社会风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疏导公众情绪,对社会有着“安全阀”的作用。但网络的匿名性也造成了网民随意和盲目的言论。如果“人肉搜索”变成了网民可以肆无忌惮的在网络上谩骂最后导致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过激行为时, 那么也就走到了法律的边缘禁区。因此,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规范的“人肉搜索”机制,宣传并引导正确的网络行为和构建网络道德秩序和网络环境。

(一) 构建网络道德秩序和网络环境

1、 以德治网

加强人肉搜索的网络道德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和完善道德的他律性,只有用户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做到理性的搜索。可以通过网络教育提高网民辨别是非的能力、自律能力以及培养其道德责任感。网民可以通过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并通过网络教育来培养他们的道德责任感。 结合网络的隐蔽、虚拟、监管薄弱的特点,我们可以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的自省和慎独的修身养性方法。在“人肉搜索”中,自省和慎独尤为重要,既可以加强行业自律,又可以独善其身。通过宣传,用户能够了解和掌握一定的网络

道德规范,使网络道德规范深入人心。

2、依法治网

道德并不排斥以法律形式存在的他律,但要求它建立合理的基础法律,道德并不排斥法律,宗教、道德、法律是自古以来调查社会秩序的三大方式,随着社会发展,除了少数国家,在大多数国家宗教已不是主要的调整方式,宗教仅在教徒身上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规范已成为调控社会的主要方式,以德治网不排除依法治网,这将有助于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 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1、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

人肉搜索是随着社会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新出来的产物,因此我国对此还没有专门立法,但有地方出台了规定,如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它是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该条例对计算机安全管理,保护措施,禁止性行为,法律责任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近期被广泛关注“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借用这一条例,我国可以考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设立一个专门管理网络个人信息的机构,主要是对各个网站进行跟踪调查,检查各个网站有没有按照规定列出个人隐私声明,是不是按照申明严格执行,对网名的隐私有没有进行完善的保护,如不符合相关规定,该机构就会对网站发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如果网站在期限内没有进行改正,那么这个监管机构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或惩处。

2、构建一体化的政府网络监控和管理体系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甚至涉及国家的主权和社会稳定,需要构建一体化的网络监控和管理体系。首先,政府应及时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行政法规,加大对网络隐私侵犯者的惩罚力度,完善国家的网络监管法律体系。其次,政府应对各监管职能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明确职责与权限。最后,使网络监管成为一个长期的管理政策,而不是集中爆发的网络问题只能采取临时策略。总之,在网络技术的背景下,只有充分重视个人隐私的保护,才会有一个合法、合理、和谐、统一的网络社会,才得以建立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 宣传并引导正确的网络行为

1、加强对网络主体道德伦理原则的渗透

由于网络社会具有虚拟性和自由性,如果要使网络隐私不受侵犯,构建和谐的网络社会,则需要加强对网络伦理原则的渗透。通过社区服务、知识讲座、街头宣讲等方式,进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网络道德意识,培养网民的“慎独”精神。网络主体要遵循公正、诚信、权利与义务对等和自律的伦理原则,才能以此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才能在对与错,善与恶,美与丑之间进行权衡和取舍,以不断升华自己的道德境界,使自己不会在虚拟环境中被利益所诱惑而迷路。同时,这种网络伦一旦形成良好的氛围,就会在网络空间中对违反道德规范的网民进行道德谴责,从而形成正确的网络舆论,更大程度、更大范围上纠正个体侵犯他人隐私等不道德网络行为。从而形成正确的网络舆论,在更大程度和更广的范围上纠正个人侵犯他人隐私的不道德的网络行为。

2、 加大对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技术控制

网络本身就是科学技术的产物,所以通过技术控制隐私被侵犯问题是最直接的方式。无论是网民还是网络运营商,都应该及时采用反侵犯或预防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技术。例如,网民在上网时使用匿名网关,给自己的邮箱加密,安装防火墙等等。总之,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来更好地保护个人隐私。然而,技术不是万能的,保护隐私的技术手段在不断进步,与此同时侵犯隐私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仅仅依靠技术手段并不能够全面和持久的保护个人隐私,还需要增加政府的网络监管来防止对隐私权的侵犯。

(四) 结语

每一种技术的运用都会引发人类社会一定的变化。如今,网络每天充斥于人们的生活。互联

网作为信息的传播和交流的平台,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的各个领域。“网络社会”已经成为当今人们生活的第二空间,由于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总是包含着矛盾,矛盾贯穿于事物的始终。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存在的生态、环境、人口等社会问题一样,也存在诸如网络安全、信息污染、网络隐私侵权、网络暴力等社会问题。“人肉搜索”是网络社会普遍存在的诸多现象之一,它是一个不断建立又不断打破重组的过程。如果能够对“人肉搜索”有效引导和加以法律约束, 它将发展为一种高效的而有力舆论监督武器;但如果过度放任、甚至纵容它的暴力行为, 必然会使网络环境恶化, 甚至导致“网络暴力”。面对“人肉搜索”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应该努力寻找解决方案,引导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相信在科学的哲学思想的引导下,随着“人肉搜索”的逐步规范和网络道德社会的构建,大家必定会享受到一个和谐、洁净的网络环境,网络社会也必定会成为人们健康生活的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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