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房管局物业管科办公室20**年年中工作总结

2012年无棣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年中总结 及八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无棣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无棣实际工作不断强化物业行业管理,有力的促进了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物业服务企业21家,在管物业项目63个,纳入物业管理面积约190万平方米,服务对象囊括住宅小区、办公楼及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设施等,物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标准有了明显提高。

一、立足实际,切实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无棣县物业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行业市场,深入贯彻•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督促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抓住时机大力宣传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落实并完善•关于实行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暂行通知‣和•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物业管理办公室对所属的物业企业及项目实行不定时抽查制度。检查中对项目的卫生情况、小区秩序、安保情况及业主评价进行综合考评并建立信用档案。对存在问题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警告并督促限期整改。物业管理办公室还定期聘请专家对物业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使企业管理更加规范。通过严格监管和正确的市场引导,我县物业企业服务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无棣房产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的无棣县建设大厦、山东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服务的无棣政务中心获得2011年度山东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无棣县鑫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无棣县国土大厦、山东洁滨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无棣县交通大厦获得2011年度市级优秀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无棣金羚物业服

务的金羚华府获得2011年度滨州市住宅小区五星级服务示范小区;无棣海天物业服务的阳光家园获得2011年度滨州市住宅小区四星级服务示范小区。

二、正视不足,积极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不断得到普及和推广,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已成为城市管理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县实际情况看,物业市场单位自管、原始公司化管理和现代物业管理并存,这也说明我县的物业发展还处在不平衡、不规范、不成熟的起步阶段。一是有的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小、标准低、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低、服务能力差等;二是物业市场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不高,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不成熟,特别是前期物业管理不完善,业主委员会组建不顺畅,发挥的作用不突出,物业服务企业对成立业主委员会不积极等;三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经营不讲诚信、只收费少服务以及个别从业人员素质低、服务态度蛮横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物业服务企业安保滞后,安保队员年龄大、体质弱、应变能力差、工作动力惰性大等。这些情况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形象。

下一步,物业管理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和行业监管。加强对物业质量保证金及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水平。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服务,严把市场准入关,为了规范和保护现有的物业市场秩序,现在城区已不再批准新的物业公司,为了乡镇的小城镇建设和管理,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允许成立一个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企业资质申报、延期及核定等级方面严格把关,坚持审批标准,严格控制规模小、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入市,对一些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业主投诉多、有劣迹的企业清理出物业市场。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推行选聘物业企业招投标的方式,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时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不备案的其业绩不予认定;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各物业公司

每半年进行一次业绩评定,每全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达不到业绩要求的将视其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

三、强化监管,切实完成八项工作

无棣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积极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落实重点工作情况。要求全县各物业公司要以††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积极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条幅、发放材料、明白纸、电视、媒体、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法规、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群众舆论氛围。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已有的基础上,积极完善“两金”缴存、使用、返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滨建房字„2011‟5号、6号、7号,关于合同备案、招投标、资质管理的三个通知,要求各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通知的相关规定,按照市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文本,把各企业服务合同,外省市及本省外市进滨企业的备案材料,于2012年12月31日前,把本年度相关材料报市局备案。要严格按照滨建房字„2011‟6号•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的暂行通知‣规定,企业承接新的服务项目,必须按照程序实行招投标。从根本上规范、理顺我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要认真研究、学习建房„2011‟16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把各项条款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按照•条例‣规定,根据省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山东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督促小区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按照•条例‣规定程序,组建小区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争取到2012年末,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比例达到40%。按照中物协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评选标准,积极鼓励企业参加优秀小项目评选活动。贯彻落实•滨州市物业管理收费办法‣。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和星级管理,按照•通知‣要求和市局安排部署,2012年将在第一批星级管理小区考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征询业主意见、调研取得成效,评估实际效果,完善考评程序,提高公平、公正标准、在我县全面推进星级管理工作稳步开展并全面贯彻落实物业服务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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