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的通知

(2010-01-18 21:33:47)

文化部办公厅函件  办社图函[200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

家谱是记载同宗共祖的血缘集团世系人物和事迹等情况的历史图籍,它与方志、正史结构成了中华民族历史大厦的三大支柱,是我国珍贵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家谱蕴藏着大量有关人口学、社会学、历史学、民族学、教育、人物传记以及地方史的资料,对开展学术研究有着重要价值,同时对海内外华人寻根认祖,增强民族凝聚力也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国家档案局、教育部曾于1984年11月20日专门发文《关于协助编好的通知(国档会字[1984]号)》。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于1997年由中华书局正式出版,对家谱整理工作和提供学术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时由于受种种条件限制,尚有大量家谱未能收入,特别是大量收藏于海外的中国家谱未能收入。

2000年6月,由中国国家图书馆主办的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合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祖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及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国家和地区的42家中文图书馆及中文资源收藏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推动全球中文文献资源共建共享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协调,并决定由上海图书馆主持编纂《中国家谱总目》。这是《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编撰工作的继续与发展,它将大量增加收藏于海外的中国家谱,同时扩大收录范围并增加著录项目。《中国家谱总目》是中国家谱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的完成将积极推动谱牒的研究,并进一步加强海内外华人对中华文明的认同感,其意义深远。

《中国家谱总目》的编撰采用“分头编撰,汇总审校”的办法,每一地区确定一个负责单位为《中国家谱总目》的编委单位,由其负责该地区的家谱条目的编制工作,编委单位主要由部分省级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组成(见附件)。为了协助编好《中国家谱总目》,请你们通知各地图书馆(室),文化馆等收藏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收藏家谱条目的摸底工作,协调好所在区域藏谱机构的关系,积极协助《中国家谱总目》编委单位。编委单位,按照《中国家谱总目》的编撰要求,编撰本地区收藏家谱目录,以保证《中国家谱总目》编撰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二00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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