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综述

翻译目的论综述

毛永冰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翻译目的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左右在德国兴起的翻译理论,它的产生给纯语言学范式的翻译界注入了新的生命。本文目的论基本概念综述等方面,详细阐述翻译目的论的基本框架和内容。将从德国功能理论的产生发展、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G712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10-119-02

引言

纵观翻译史,人们就对翻译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不断的思考与探索,进而形成了不同的翻译理论和研究学派。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翻译研究中的语言学倾向受到挑战,翻译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作为功能主义学派的核学派应运而生。

心理论,是由德国译论家HanVermeer发展起来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该理论基本上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它将研究聚焦在翻译过程中各种目的的选择上,因此无疑能够弥补传统翻译研究的不足,从而为翻译的多学科探索又增加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

一、德国翻译功能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翻译的功能观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它的产生可以追溯到公译者在翻译《圣经》的过程中认为翻译应元前Cicero(西塞罗)时期。

该包括:既要忠实于原文也要适时根据不同的目标读者而对译文进行调整———作者译。(Nord,2001:4)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翻译研究被纳入了语言学的探讨范围。Jacobson(1959)从语言学和符号学的家督探讨了对等问题。对等随即成为这一时期翻译研究的关Nida(1964)把对等分为“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Nida键词之一。

的动态对等原则在当时被称为压倒一切的翻译原则,这一概念表(卞建华,2008:37)Nida(1976)明了语言外交际效果对等的必要性。

特别强调了翻译目的、译者和接受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意义:Inotherwords,therelativevalidityofeachtranslationisseeninthedegreetowhichthereceptorsareabletorespondtoitsmessage(intermsofbothformandcontent)incomparisonwith(1)whattheoriginalauthorevidentlyintendedwouldbetheresponseoftheoriginalaudi-enceand(2)howthataudiencedid,infact,respond.Theresponsescan,ofcourse,neverbeidentical,forinterlingualcommunicationalwaysimpliessomedifferencesinculturalsetting,withaccompanydiversitiesinvaluesystems,conceptualpresuppositions,andhistoricalan-tecedents.(转引自Nord,2001:5)不难看出,Nida所强调的三个重点与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学说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说Nida翻译理论中已经含有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影子,但是Nida始终没有摆脱译文与源文“对等”的观念。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首先,Katharina

Reiss在1971年出版了PossibilitiesandLimitationsinTranslation一方面,她坚持以原作Criticism一书中提出了功能派理论的雏形。

为中心的等值理论,另一方面,她在实践中发现有些对等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有时也不应该追求完全对等。翻译应该有具体的要求译文与源文具有翻译纲要(TranslationBrief)。有时因特需要,

不同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赖斯认为译者应该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对等原则。(同上)此后,Reiss的学生HansVermeer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等值论的束缚,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Vermeer认为单靠语言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他认为(Nida,2001:10):单纯靠语言学不能给我们提供帮助。首先,由于翻译不仅也不单单是个语言转换的过程,第二,语言学还不能解决翻译中出现的所有问题。Vermeer根据行为理论而对翻译的本质作了全新的阐述。他认为翻译是一项人类活动,且和其他活动一样有目的性。任何形式的翻译行为,包括翻译本身,应该被看做是一种行为。而任何行为应该有一个目标或是目的。(Nord,2001:12)在Vermeer的“skopostheorie”的基础上,JustaHolzManttari进一步发展了功能派翻译理论。她用信息传递(messagetransmitters)来指各种各样的跨文化转换,是翻译为一项为实现特定目的的复杂活动。她将翻译和翻译行动的概念区分开来,扩大了翻译研究的范围,同时也是翻译评价的标准更加开放。Manttari的翻译行动理论的价值在于它把翻译(至少是非文学的翻译)放到了一个社会文化语境中,包括译者和翻译发起机构的相互作用和影响。(Munday,2000:72-88)由于功能主义目的论动摇了“源文至上”的传统概念,认为译文不是首先由源文决定的,而是由译文预期达到的目的决定的,译者可以达到目的而采用任何他认为适当的翻译策略,这就招致了众多翻译理论家的质疑。作为翻译目的论第二代领军人物的ChristianeNord在对目的理论进行进一步分析的过程中,发现了目的论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在功能翻译理论的基础上对该理论进行了修正,引入了“功能加忠诚”理论。Nord(2001:125)特别强调了忠诚与对等理论中忠实的差而忠诚是一个人际关系的范别。忠实指译文与源文之间的关系,畴,意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二、翻译目的论的基本概念(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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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纲要”。在翻译的过程中,translationbrief的作用举足轻重。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地接受一切,有时翻译目的经常需要委托人和译者共同商议。如果委托人和译者不能就此达成一致,那么,译者可以拒绝完成任务或者仅完成委托人安排的任务而不对译文功能承担任何责任。

三、对目的论的评价

作为一种崭新的翻译视角,目的论为翻译学研究提供了新颖的认知模式,对于我们克服纯粹的文本认知模式起到了积极的反拨作用。翻译目的论突出了翻译活动的参与者的作用和影响,提升了译者这一翻译主体的主动参与性。同时,它还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等值论的束缚把翻译置于更为宽广的范畴进行研究,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

此外,目的论具有广阔的实用性,它注重文本类型的特点,这有助于提高译者对交际功能和功能翻译单位的语言标志意识,提高翻译的效率。但是,目的论偏重于译文功能的研究,为译文效果而进行有目的的改写,大大弱化了原文本的功能。总之,翻译目的论为翻译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有利于全面研究各种翻译变体,推动翻译理论的发展。参考文献:

[1]Nord,Christiane.TranslatingasaPurposefulActivity:FunctionalistApproachesExplained[M].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2001.

[2]Nida,E.A.LanguageandCulture:ContextsinTranslating[M].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2001.[3]Shuttleworth,Mark&Cowie,Moira.DictionaryofTranslationStudies[M].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2004.

[4]Munday,J.IntroducingTranslationStudies:TheoriesandApplica-tions[M].Shanghai:ShanghaiForeignLanguageEducationPress,2004.

[5]卞建华.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作者简介:

毛永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Vermeer提出的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其中的目的(Skopos)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动机、功能”。翻译的目的是目的论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目标文本在其语境中要达到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特殊的翻译策略或方法要达到的目的(如贴近源语文本的形式以忠实地再现翻译风格),而“目的”(skopos)在这里是指目标文本的目的。(Nord,2001:27-28)

(二)目的论的三原则

正如上文所述,Vermeer认为,人类活动是由目的决定的,同样,翻译活动也都遵循着一个或多个目的。也就是说,在目标文本创作过程中,决定译者使用何种翻译策略,不是以“忠实”“对等”、概念为核心的传统理论中规定的源文,而是目标文本的功能,即Skopos(译文的预期目的)。以此为基础,他提出了目的原则,即‘theendjustifiesthemeans’目的决定策略。目的原则是任何译者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Nord(2001:29)认为:任何译文都由给定的目的而产生并服务于这个目的。

翻译作为人类的一种行动,除了有目的之外,还有行动的结translatum在创作的过程中果,这就是translatum.在一般情况下,除了应该符合目的原则外,还要符合其他两条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连贯原则要求“由译者产生的信息必须能够用于目标接受者情景相连贯的方式来解释”。(Shuttleworth&Cowie,2004:19)因此,译者应当充分考虑目标接受者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创作出对接受者来说有意义的译文,就是说,是译文最大限度的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而忠实原则则注重通过翻译转换,预期在译文和源文之间建立起特定关系,要求译文与源文必须保持一定的关系,这在某种意义上类似于其他翻译理论中所说的“译文对,不过,在翻译目的论的忠实原则中,忠实建立在译源文的忠实”

(Nord,1997:32)。也就是说,忠实者对源文的解释和翻译目的之上。

的程度会随着目的的改变而改变,这一点与以往翻译理论中的“忠实”概念有所不同。以上三个原则中,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都从属于目的原则。(Nord,2001:32-33)

(三)翻译纲要

既然翻译行为是由特定的翻译目的决定的,那么翻译目的又—是如何形成的?因此,我们要引入目的论中的另一重要概念——翻译纲要(translationbrief),它是决定翻译目的的重要因素。

翻译过程的发起者,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一特殊需要,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

(上接第88页)事强制措施的权力。第八十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的几种法定情形,其中第一项规定“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第五项规定“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就符合本案中的情形。交警砸窗并控制嫌疑人,也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使了其刑事侦查权。

参考文献:

[1]《法制日报》2012年6月19日,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赵勇。作者简介:

林欣,南京大学法学院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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