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肖秀荣[知识点精讲精练]补充材料

2016肖秀荣考研政治《命题人知识点精讲精练》补充材料

注意:我的补充材料和题目只是针对16版《精讲精练》和《1000题》的补充,并不是全部考纲变化内容,因为大部分变化在《精讲精练》和《1000题》中已有体现(比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无需重复。

《马原》

1. 把“整体与部分”列入“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与原因与结果、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必然性与偶然性、现实性与可能性一起作为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实际上此知识点在《1000题》里已有多道题目考查,如P5第39、

2. 增强辩证思维能力

学习和掌握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历史思维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底线思维能力。

《毛中特》

1. 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符合世界各国同舟共济的客观要求。

如何实施?第一,要通过深化合作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推动建立更加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第二,要着力建构互利共赢格局。第三,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同时要树立世界眼光,更好地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同各国的互利合作,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努力为全球发展作出贡献。

2.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如何全面提高?第一,要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实施更为主动的开放战略。第二,要把握世界经济科技发展机遇,以开放促发展。第三,既要借鉴其他文明,也要推动中国文明为世界文明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第四,要树立开放条件下的安全观,在扩大开放中维护国家安全。

3.2015年5月,习近平提出的新形势下推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五点重要主张:第一,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其核心是认同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第二,深化两岸利益融合,共创两岸互利双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宗旨。第三,两岸交流,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交流,最重要的是心灵沟通。第四,两岸双方要着眼大局,本着相互尊重的精神,不仅要求同存异,更应努力聚同化异,不断增进政治互信。第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大家一起来干。(《1000题》97页217题)

4. 全面从严治党。如何全面从严治党?第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第二,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第三,加强组织、纪律和作风建设。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5. 习近平提出的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听党指挥是灵魂,能打胜仗是核心,作风优良是保证。

《思修法基》

1. 思想道德与法律体系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价值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2. 重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华民族崇尚精神的优秀传统的表现:第一,首先表现在对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互关系的独到理解上。第二,表现在中国古人对理想的不懈追求上。第三,表现在对道德修养和道德教化的重视上。第四,表现为重视人生境界和理想人格。

3. 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第一,是实现民族复兴的精神引领。第二,是凝聚中国力量的精神纽带。第三,是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保证。

4. 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第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第三,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5. 继承与发扬中国革命道德。中国革命道德的主要内容:为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革命利益放在首位;树立社会新风,建立新型人际关系;修身自律,保持节操。

中国革命道德是一种继往开来的强大的精神力量。发扬光大中国革命道德的现实意义:第一,有利于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第二,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有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第四,有利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6.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对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第二,顺利推进改革的全面深化,需要有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引领;第三,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第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

7.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第一,是凝聚思想共识的法治航标,对于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第二,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第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构筑法治中国大厦的基础,起着纲举目张的作用。

8.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严格执法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民守法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

9.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三坚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10. 正确认识法治和德治的地位、作用和实现途径

地位: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法治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统一性;德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法治和德治都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

作用: 法治和德治对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作用,但约束作用的内在要求和表现形式不同,行为人违反两种规范以后承担的后果也不相同。法治发挥作用要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主要依靠法律的预测作用、惩罚作用、威慑作用和预防作用对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德治发挥作用主要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俗、社会舆论等进行道德教化,并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道德谴责。

实现途径: 法治和德治的实现方式和实施载体不同。法治主要依靠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的形式来推进和实施,实行法有禁止不得为,体现的是规则之治。德治主要依靠培育和弘扬道德等途径来推进和实施,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以价值、精神和理念等形式表现出来,引导人们自觉地在行动上符合道德才可为,违反道德不可为。

11. 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含义: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依据上,法治思维认为国家的法律是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在方式上,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平等对待方式

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三是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中社会大众的意志来进行决策和判断,是一种“多数人之治”的思维,避免陷入无政府主义或以民主之名搞乱社会;四是在标准上,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

12. 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法治思维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正当程序。(增加了公平正义,其它四项见《精讲精练》P418‐419 )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权利公平包括三重含义:一是权利主体平等,国家对每个权利主体“不偏袒”、“非歧视”;二是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三是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机会公平是指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成员拥有相同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前景,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机会公平包括国家和社会要积极为社会成员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努力创造平等的起点;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权要受到同等尊重,不断拓展社会成员的发展领域;不仅要关注当代人的平等机会,还要考虑后代人的机会平等。规则公平是指对所有人适用同一的规则和标准,不得因人而异。包括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任何人也不会被法律排除在保护之外。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的救济公平。救济公平包括司法救济公平、行政救济公平和社会救济公平。

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增加了合法性)。合法性是指程序运行合乎法律的规定,有关机关或个人不得违反或变相违反。

13. 尊重法律权威:法律权威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是法律应有的尊严和生命。法律有无权威,取决于四个基本要素:一是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学程度;三是法律在实践中的实施程度;四是法律被社会成员尊崇或信仰的程度。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独特的本质属性和社会作用,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意义更加重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更加必要。尊重法律权威:第一,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的核心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第二,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极为重要。法律权威是国家治理的坚实基础和关键。第三,是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途径。第四,是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公民尊重法律权威,也是对个人幸福的最大尊重。

14. 法律权利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第二,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第三,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现,这是法律权利区别于其他权利的根本所在。第四,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法律义务具有四个特点:法律义务是历史的;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1)辩证统一。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2)一律平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其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3)互利共赢。

15. 我国公民的权利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法院主导并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行政救济;政治救济与社会救济;自力救济。

思修删除:

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即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五部法律的内容,《精讲精练》P425‐426)

职业生活中的有关法律(即劳动法等四部法律的内容,《精讲精练》P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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