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金融资产的分类

  【摘要】从金融资产的定义入手,从两个角度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并通过案例的形式比较研究,涉及不同金融资产在会计实务中的不同处理。最后谈及金融资产重分类的限制问题。   【关键词】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重分类      一、金融资产的定义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就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得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二、金融资产的分类      (一)按照计量方法的不同,结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可以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新准则22条规定,以上分类一经确定,就不得随意变更。   1、第一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它包括交易性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且其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指定的,但是有条件的指定。这一类金融资产在期末,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问题,因为他始终是按照现行市价来调整的,升值减值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第二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指到期投资,有明确的到期时间,有可以收回的固定的金额,有固定的利润。CAS22规定,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①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②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③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第三类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其中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它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CAS22规定,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①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类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价;②初始确认时被认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③初始确认是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④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所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的基金等。   4、第四类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同时不能划归前面三类金融资产里面的。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如果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处理。   第一类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到利润表。第二类和第三类金融资产是以它的摊余成本来计量。第四类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也是以公允价值来计量的,但它的变动不计入当期损益,要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按照是否是衍生的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衍生性的金融资产和非衍生性的金融资产。   1、非衍生性的金融资产就是指传统的基本的金融工具,即股票、债权、现金、应收账款等。   2、非衍生性金融资产的基础上,又延伸出来一些,比如期货、期权、货币的互换等属于衍生性金融资产。      三、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谈到金融资产的分类就不得不提一下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问题。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是指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这里笔者想重点论述金融资产重分类的限制问题及产生此种限制的原因。企业将某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分类后,通常不能对其分类在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企业在初始确认是将某项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新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3、企业因持有能力发生变化,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者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出售或者重分类不属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也应当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准则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调节利润,因为同一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对企业的损益影响也是不同的。比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文献   [1]黄琛.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比较分析[J].商业会计,2009(14).   [2]宋永和.CAS22金融资产分类与金融资产损益的确认[J].经济研究导刊,2009(14).   [3]吴澄澄.试论金融资产的分类[J].业务技术,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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