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

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

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奖罚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和全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实现公司年度安全奋斗目标。根据忻州公司《关于忻州有限公司所属各矿实行岗位安全风险抵押的规定》(忻煤销

[2012]472号)、《关于修改补充的通知》([2013]297号)及《山西煤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岗位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特制定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个人岗位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安全风险抵押工作由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煤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煤业公司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指标、抵押原则、奖罚办法;负责对抵押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煤业公司安监科(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每月、季、年度根据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对参抵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汇总、整理、上报、落实执行情况,同时对个人安全风险抵押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抵押兑现原则

1、坚持在职在岗抵押兑现的原则。

2、坚持全员抵押,突出一线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突出责任、落实到人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岗位安全风险抵押范围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董事长、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助理、副书记、后勤(行政)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及助理级领导、工会主席、纪检书记。煤矿其他成员执行本单位(煤矿)岗位安全风险抵押的规定。

公司一线科室:生产技术科、工程管理科、机电科、地测科、安全生产信息调动指挥中心、安监科、一通三防科。

地面非生产类科室:煤质科、综合办、党工办、后勤服务中心、人劳科、人事科等。

特种作业工种:探放水工、安检员、瓦检员、电钳工、主提升司机、爆破员、监测监控员、井下电气工。

临时性后勤人员不参加抵押(不包括各类车辆司机)。

四、岗位安全风险抵押标准

董事长、矿长(总经理)35000元,其他班子成员28000元。副总工程师及助理级领导26000元。

一线科室:生产技术科、工程管理科、机电科、地测科、安全生产信息调动指挥中心、安监科、一通三防科科长24000元,副科

长20000元,技术员10000元,科员3000元。

公司非生产类科室:科长15000元,副科长12000元,科员2500元。

一线员工:瓦检员、探放水工、井下电气工等4000元;安检员5000元;其他下井人员2000元;班组长抵押标准是各自分管岗位工种的1.2倍。各类地面车辆司机抵押5000元。

地面辅助性操作工1500元。各科室、区队辅助性岗位工1000元。

凡兼职人员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在一个职位上抵押。凡参与上级公司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的人员,不得在本矿井(公司)内部抵押。实习期员工在实习期内先不予抵押,实习期满后下个月按所在部门、岗位抵押标准重新抵押,考核兑现。

五、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瓦斯、煤尘爆炸等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2、矿井未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

3、地面单位未发生死亡事故。

4、参抵人员下井次数符合煤业公司有关规定。

5、千人重伤率控制在季度1人以下(包括1人),千人轻伤率控制在季度5人以下(包括5人)。

6、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规划目标。

7、完成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

8、完成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以上1、2、3、4条为否决指标,其中:第1、2、3、4、5为月度考核指标,第6、7、8条为季度及年度考核指标。

六、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依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煤业公司对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工作实行“目标考核,风险抵押,逐月考核,逐季兑现”的考核办法。

1、每月5日前,由人力资源科统计上月参抵人员出勤情况,报安监科。

2、每月15日前,由安全监察科对参抵人员上月的指标完成情况认真考核,并收集、汇总出月度考核结果。

3、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由安全监察科对参抵人员上个季度(年度)的指标完成情况认真考核,并收集、汇总,按照考核结果制定出季度(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表。

4、财务部根据安全监察科提供的考核兑现表具体执行兑现。

5、所有参抵人员的抵押金,交财务部统一管理。

6、煤业公司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将本单位个人安全风险抵押考核结果上报忻州公司安全委员会审批。

七、兑现办法

1、奖励办法

每个交纳抵押金的人员,在其任职考核期间内完成安全考核指标,每月按安全抵押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季度兑现),每季度按安全抵押金总额的10%另外加奖一次,全年再按安全抵押金总额的

40%另外加奖一次。

2、处罚办法

(1)月度发生死亡事故,除当月不受奖外,扣除100%抵押金,并补齐抵押金重新抵押。

(2)、参抵人员下井次数,按照《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一章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规定:董事长、党委书记下井6次、带班2个;矿长下井10次、带班6个;分管生产、机电、安全、技术、通风等方面的副职领导下井15次、带班7个;其他副职领导下井8次、带班3个;副总工程师下井16次、带班8个。二班、夜班的比例要达到总下井次数的1/2。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当月不予奖励。

(3)、在集团公司及公司安全检查中,每发生一次被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的矿井,扣除所在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当月兑现奖励金的50%。

(4)、月度内发生重伤事故或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伤亡事故的,除当月不受奖励外,扣除事故单位抵押人员全部抵押金的50%,并补齐抵押金重新抵押。

(5)、月度发生轻伤事故或二级以下非人身伤亡事故的,除当月不受奖励外,扣除事故单位抵押人员全部抵押金的20%,并补齐抵押金,重新抵押。

(6)、月度如发生责任性事故,则事故当事人、科室领导、分管矿长当月不受奖励。

(6)、季、年度内考核指标第7、8、9条其中有两条以上完不成的,取消季、年度奖。

(7)、除上述硬性指标外,还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以忻州分公司考核得分为准,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兑现月度奖;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月度奖=抵押本金×10%×(实的分+10分)%。

3、凡参抵人员,从抵押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之日起,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补齐抵押金,否则不予奖励,只承担同等处罚。

4、凡参抵人员,必须按所定标准和要求时间足额缴纳抵押金,不交纳抵押金的不予奖励,但承担同等处罚。

5、月内调整工作岗位的员工,从调整后下一个月起按新岗位抵押标准参与个人岗位安全风险抵押,抵押金按新旧岗位差额多退少补(以公司文件为准)。

6、凡交纳抵押金的人员在考核期间,因故调出本单位者,从调出之日起停止抵押金兑现,并办理抵押金退还手续。

7、参抵人员由各部室参抵花名表报人力资源部门汇总(花名表内容包括:姓名、职务、具体任职时间、调入本公司时间,并附公司任命文件),经董事长、矿长、安全矿长、人事科科长审核签字后,由安监部门出具岗位安全风险抵押金交退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因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通知安监部门。

8、岗位安全风险抵押兑现从交纳抵押之日开始计算(每月15日以前交纳的,从本月开始计算兑现,15日之后交纳的,从下月开

始计算兑现)。

9、当月出勤不满规定出勤天数的,取消当月风险抵押;每季度出勤按正常出勤的85%考核,不满出勤天数的取消季度奖;全年按正常出勤的85%考核,不满出勤天数的取消全年奖。出勤考核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签字为准(婚、丧、产假不计入安全风险抵押金出勤考核)。

10、调入公司的人员符合参抵条件的,在调入之日的本月底前交纳抵押金,岗位风险抵押金兑现从调入日期的下个月开始计算兑现(如:调入之日为7月13日,则抵押金交纳时间为7月31日前,奖励兑现从8月份开始计算),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出勤比例计算发放。

八、相关要求:

1、参抵人员,从抵押金被部分或全部扣除之日起,必须在20日内补交齐抵押金。

2、参抵人员,拒不交纳抵押金或抵押金被扣除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补交齐抵押金者不予兑现奖励,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未完成时,与交纳抵押金者同等处罚。

九、抵押兑现基本条件

1、参抵人员必须为公司在职员工。

2、全体参抵人员出勤标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季度内累计出勤一律不得少于64天(特殊情况除外);全年累计出勤一律不得少于255天。

3、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公司安排的放假,视为出勤数。

4、公司安排因公出差按正常出勤考核。

十、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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