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列管各类场所消防监督检查要点
派出所列管各类场所消防监督检查要点
小型旅馆(客房40间以下或床位80个以下)
1、旅馆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旅馆是否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旅馆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 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旅馆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旅馆客房内是否有大功率的电热设备;客房内是否设置有禁止卧床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旅馆等警示标志。
8、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餐饮场所(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下的小饭店)
1、场所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场所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 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厨房与其他公共空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厨房使用的气瓶组是否单独设置;使用燃油的,是否与厨房分开设置;燃气管道是否从室外单位引入;总出气管道上是否设置有紧急切断阀;瓶组间是否设置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
8、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商店、超市(建筑面积在1000 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
1、商店(超市)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商店(超市)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商店(超市) 内的主要疏散走道宽度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疏散通道不小于2米,次要疏散通道不小于1.5 米);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商店(超市) 内的库房是否办公、营业区分开设置;库房内的照明灯具是否与可燃物保持0.5米的距离。
5、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6、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7、商店(超市) 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8、商店(超市) 内是否存放、经营油漆、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9、商店(超市) 内已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是否被遮挡或者损坏。
10、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0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游艺、网吧、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1、场所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场所是否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内,是否与重要物资仓库、危险品库房毗连。
3、在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否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分开设置;是否在纯居民住宅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4、公共娱乐场所的室内装修材料是否采用是易燃可燃材料。
5、场所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6、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 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7、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8、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9、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10、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医院、卫生院(所) (住院床位在50 张以下的小医院、卫生院(所))
1、医院、卫生院(所) 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医院、卫生院(所) 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医院、卫生院(所) 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 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医院、卫生院(所) 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医院、卫生院(所)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医院、卫生院(所) 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医院、卫生院(所) 病房内是否使用电炉、液化气炉、煤气炉、酒精炉等非医疗器具。
8、医院、卫生院(所) 危险性药品是否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药品库房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是否保持干燥、防止自燃的措施。
9、医院、卫生院(所)的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小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
1、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 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特别是夜间防火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场所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老人住宿房间内是否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加热器具。
8、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在床头设置呼叫装置。
9、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中行动不便的老人是否安排在便于安全疏散的楼层和房间;是否配备有足够的管理人员。
10、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的厨房与其他公共空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厨房使用的气瓶组是否单独设置;使用燃油的,是否与厨房分开设置;燃气管道是否从室外单位引入;总出气管道上是否设置有紧急切断阀;瓶组间是否设置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
11、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托儿所、幼儿园(幼儿人数100 人以下或幼儿住宿床位在40张以下的小托儿所、幼儿园)
1、托儿所、幼儿园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扩
建的情况。
2、托儿所、幼儿园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特别是夜间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托儿所、幼儿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托儿所、幼儿园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托儿所、幼儿园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托儿所、幼儿园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托儿所、幼儿园是否有违规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毯等电气设备。是否有违规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
8、托儿所、幼儿园的厨房与其他公共空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厨房使用的气瓶组是否单独设置;使用燃油的,是否与厨房分开设置;燃气管道是否从室外单位引入;总出气管道上是否设置有紧急切断阀;瓶组间是否设置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
9、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学校(在校师生总人数2000人以下或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
1、学校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学校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 (寄宿制的学校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学校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学校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学校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学校宿舍是否有违规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毯等电气设备。是否违规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
8、学校厨房与其他公共空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厨房使用的气瓶组是否单独设置;使用燃油的,是否与厨房分开设置;燃气管道是否从室外单位引入;总出气管道上是否设置有紧急切断阀;瓶组间是否设置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
9、学校实验室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实验用化学危险品是否分类、分项存放;实验室内是否配备有灭火毯、沙土、灭火器等相应的灭火器材。
10、学校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小型劳动密集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下的服装、皮革、家具、玩具、塑料、纺织、
印染、印刷、绒绣、刺绣、食品加工和日用百货及工艺品生产等小劳动密集型企业、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仓储企业)
1、企业厂房、库房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企业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厂房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员工宿舍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厂房、库房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厂房、库房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厂房、库房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厂房、库房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集体宿舍;员工宿舍是否违规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毯等电气设备,是否违规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
8、单位危险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危险物品的存储是否符合规定。
9、企业厨房与其他公共空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厨房使用的气瓶组是否单独设置;使用燃油的,是否与厨房分开设置;燃气管道是否从室外单位引入;总出气管道上是否设置有紧急切断阀;瓶组间是否设置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烟道是否定期进行清洗。
10、企业员工是否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客运站(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乡镇客运站)
1、客运站所在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是否存在擅自改、扩建的情况。
2、客运站是否建立了消防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等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照要求开展消防演练。
3、客运站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有锁闭、堵塞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防火门等是否完好有效;建筑物周围有消防车通道的,是否被堵塞或者占用;员工宿舍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客运站是否按照要求设置了室内消火栓,已设置的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5、客运站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6、客运站内的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定,高温灯具、电源开关、插座、荧光灯等是否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是否有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情况。
7、客运站内是否有吸烟、使用明火等现象。
8、客运站的工作人员是否懂得基本的防火和灭火常识,是否会报警,是否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对居民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监督检查要点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居民进行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
2、是否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对小区居民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有私家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或者在消防车通道上设置障碍物的情况。
4、居民住宅楼梯是否堆放有影响安全疏散的杂物等。
5、室内消火栓是否完好,水压是否充足,配件是否缺少,是否被遮挡、圈占。
6、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居民住宅,是否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小区内的义务消防组织是否定期组织检查和灭火演练。
居(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要点
1、是否明确居(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否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负责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
2、是否制定消防工作制度,是否制定居 (村) 民防火公约。
3、是否对居(村) 民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是否对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迸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5、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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