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集团公司薪资管理标准

房地产集团公司薪资管理标准

1总则

1.1制定目的

明确员工工资的发放时间和核算标准

1.2适用范围

本操作手册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的总承包公司、房地产公司、安装公司、装潢公司、设备公司。集团下属的设计院等单位的薪资政策结合行业特性另行确定

2 平时生活费发放时间及标准

1 工人

(1)发放时间:每月15日到20日

(2)发放标准:1500元/月(含生活费、交通费、劳保用品等) 。 1 管理人员

(1)发放时间:每月15日到20日

(2)发放标准:

① 折率工资制,发放标准为:3万元×折率/100/12;为便于发放,月基本工资不足100元的均至年底发放;分公司另行规定发放标准按照分公司发放标准执行。

② 固定工资制、年薪制,一般按照月工资的70%发放,合同另有约定按照人力资源中心提供工资通知单执行(此标准包含伙食费)。

③ 责任状,按照人力资源中心提供工资通知单执行,分公司的按照分公司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费。

④ 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按照人力资源中心工资通知单中平时发放标准执行。 ⑤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期满后人力资源部下达新员工转正工资通知单,由薪资主管将工资标准下达给各子分公司财务,子(分) 公司财务根据通知单工资标准及出勤每月发放工资;如在新员工试用期满所属月的下月15日之前没有接到人力资源部下的转正工资通知单,则按其试用期工资标准的70%发放。

新员工试用期到期后,由所属财务部凭该员工转正通知单或者转正工资通知单后在试用期满所属月的下月工资发放时给予结清试用期工资,发放后统一做到当年度生活费中。

3 年度工资发放时间及核算标准

3.1工人

(1)年度工资发放时间:结合公司习惯,工人于本年的农历二十七、二十八发放本年度工资。核算标准按照当年职工手册执行。

(2)薪资管理部年终分配前将员工考勤、工时、级别分、奖分等资料交各子公司,各子公司收集员工各项往来并按人员汇总,结合考勤等资料测算分配方案,形成多套方案报子公司总经理决策,最终形成分配方案,并落实职工分配工作。

3.2 管理人员

(1)固定工资及新进人员当年度年底预算一次工资,一般结算考勤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25日,预发工资在春节前发放,发放后做当年度生活费;第二年将重新核算考勤截止到春节前,同时计发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2)进入公司年限在3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公司在每年年底支付80%的工资,一般结算考勤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25日,预发工资在春节前发放,发放后做当年度生活费;第二年将重新核算考勤截止到春节前。同时计发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3)其他人员当年底根据核算情况工资剩余情况发放6000元过节费,发放后做到当年度生活费中;当年工资一般在第二年陆续发放,同时计发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 计息时间从第二年农历年初起算,如遇特殊情况时间超过12个月,利息标准上浮50%,其中工资的30%与考核挂钩。

核算标准根据此薪资管理标准中规定执行。

4 薪资管理标准

4.1经营层工资管理标准

(1) 经营层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2) 经营层实行任期制,一般任期为三年,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对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确定任期净利润指标,并根据任期指标分解到年度利润指标。

(3) 经营层人员工资根据任期和年度责任状确定和发放。

4.2一般管理人员工资管理标准

(1)一般管理人员工资实行折率工资制的,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构成: 折率人员工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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