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会所企业招待费报销标准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的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但是,新法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一是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二是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业务招待费列支应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三个标准。因此,笔者认为,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合理运用扣除比例

新税法对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采取两头限制的方式,即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税前列支60%,同时最高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那么,如何能做到在限额以内既能充分列支,又能尽量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呢?笔者认为,应该找出二者的最佳比例关系。如果把企业当期取得的销售(营业)收入设为x,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设为y,则当60%y=5‰x时,就有y=8.3‰x的关系存在。即当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达到销售收入的8.3‰时,就达到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

二、税前扣除额要真实、合理

业务招待费能够在税前扣除,必须有充分、有效的票据和资料来证明这部分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指的是企业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并且是正常和必要的。而且,企业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应与当期的业务成交量相吻合,否则就会存在潜在的税收风险。

三、及时调整本期销售收入额

国家税务总局新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函〔2009〕202号)明确,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的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国家税务总局新企业所得税法(国税函〔2008〕828号)

规定,企业将资产(自制或外购)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移送他人的情形,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上述的视同销售行为,应及时调整为当期销售收入,以扩大当期销售(营业)收入额净额,从而提高业务招待费扣除的比例。

四、正确区分各项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差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等,经常难以区分。比如单位召开会议,往往在租用的酒店或宾馆内统一用餐,而这部分餐饮支出,往往被列支为会议费等。又如,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给客户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则也可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此,要求纳税人一定要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不能逾越政策的规定、想当然地处理业务招待费,否则将会带来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公司招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接待行为,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以符合内控管理各项规定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指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生的,为开展各类业务和其他各项活动需要,而列支的接待用餐等交往应酬费用。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实行预算控制的原则,各部门招待费超预算均不能报销。

第三条 业务招待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业务招待费使用上实行提前申请,定额审批的原则。业务部门执行招待任务前,应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单》(见附表),标准在500元以内的由各部门总监签批,500元以上的标准需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签批。

第四条 《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留存联各部门自行保管,报销时业务部门持《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结算联、正式发票到财务中心审核,经归口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财务中心负责制定年度、月度的业务招待费预算额度,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业务招待费超过月度预算不予报销,超标部分可在次月月度预算内报销。业务招待费总费用不能超年度预算及跨年度结算。

第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中心制定并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留存联) 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结算联)

关于公司招待宴请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待宴请程序,更好地控制各项接待费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审批权限

公司所有的招待宴请必须报总经办,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二、招待类型

1.公司内招待宴请。分为客房消费和餐饮消费。

2.公司外招待宴请。

三、招待要求

1.所有招待必须事先填写申请单并报总经办,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执行。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单的,必须事先电话请示董事长,事后须补填相关申请单并请董事长签批。

2.公司各部门所招待宴请的对象必须是与工作对口的单位或个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招待宴请与公司经营或工作无关的对象。

3.接待对象必须与申请单上所指的对象相符(董事长特别批示的除外),入住客房的须持有效证件在前台实名登记。

4.如无特殊原因,公司的各项招待宴请必须安排在***各分店和**商务酒店内。

四、公司内招待宴请的操作程序

(一)在餐饮场所招待

1.申请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饮食有限公司宴请申请单》,且单上清楚注明: ①申请人的姓名和宴请理由;

②被宴请主宾姓名、宴请单位、陪同人员、陪同人数;

③宴请时间、宴请场所和宴请标准。

2.将填写好的《***饮食有限公司宴请申请单》送交总经办,报呈董事长审批。

3.申请部门或个人将董事长已签批的《***饮食有限公司宴请申请单》提前转送宴请场所,由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菜品。

4.宴请完毕后,宴请场所的收银员必须将当日的《***饮食有限公司宴请申请单》分送财,财务再根据《***饮食有限公司宴请申请单》的内容进行审核。

(二)申请免费房招待

1.申请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商务酒店免费申请单》,且单上要清楚标明: ①被接待主宾的姓名、职务、单位、到店日期和逗留时间;

②申请人的姓名、部门和接待理由。

2.将填制好的《**商务酒店免费申请单》送交总经办,报呈董事长审批。

3.申请部门或个人将董事长已签批的《**商务酒店免费申请单》及时转送酒店前台。

4.前台收银员必须将当日的《**商务酒店免费申请单》分送财务,财务再根据《**商务酒店免费申请单》的内容进行审核。

五、公司外招待宴请的操作程序(仅限餐饮消费)

1.申请部门或个人须事先填写《公司外招待宴请申请单》,且单上要清楚注明: ①申请人的姓名和宴请理由;

②被宴请主宾姓名、宴请单位、陪同人员、陪同人数;

③宴请时间、宴请场所和宴请标准。

2.将填写好的《公司外招待宴请申请单》送交总经办,由总经办事先审查单上内容是否填写清楚再报呈董事长审批。

3.宴请完毕后在报销时,宴请申请人应将董事长已签批的《公司外招待宴请申请单》一并附在报销单上,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六、财务审核

1.经审核,如果发现本次招待没有申请单或有申请单但没有经董事长签批的,财务部将一律先挂申请人的个人帐,待董事长签批后再冲销个人挂帐。

2.凡是董事长不同意签免的,均按照正常折扣计算消费金额,从挂帐人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3.属免费房的,若申请单上事先没有申请人的签名,财务部将一律先挂前台经手人(接待员或收银员)的个人帐,待按正常程序审批完后再冲销个人挂帐。

4.若免费房申请单上有签名但没有董事长签批或董事长不同意签免的,均按照对应房型的团队价格计算消费金额,从申请人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5.经审核查明,接待对象与申请单上所指的对象不相符,若经核实是属虚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从申请人当月的工资中扣除所消费的金额。

七、本规定所指的招待宴请仅适用于市内酒店,市外的酒店招待宴请将另行规定。

八、若本规定与既往文件有抵触的,以此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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