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时效性】:现行有效【发文字号】:农办财[2012]107号【颁布日期】:2012-07-11【生效日期】:2012-07-11【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颁布机构】:农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农办财〔2012〕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定于7月份举办“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培训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的种植、畜牧、水产及财务等相关处室(部门)管理负责同志(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培训内容1.总结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情况,通报项目验收情况。2.研究部署2012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要求。

class="law_article" name="3">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2012年7月23日(1天),7月22日报到。培训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霍营)。

class="law_article" name="4">  四、其他事项(一)培训班食宿由我部统一安排,差旅费自理。(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派员参加。(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7月18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反馈我部财务司专项资金处(回执见附件2);培训班分时段安排接站。联系人:舒帆、陈光曜电话:010-59193392、59192524传真:010-59192556附件:1.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略)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略)  3.培训地点路线图(略)

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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