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长沙小学初中招生考试政策

2011长沙小学初中招生考试政策

张亿(化名)去年小学升初中,微机派位时没有派中自己心仪的学校,之后他还是被这所学校录取了,只是开学报道时,他发现自己的学籍“挂靠”在了另外一所普通中学。今年起,这种“偷梁换柱”的做法将走不通了。昨日,长沙市中招中考政策出台,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明确表示,今年小升初将按照派位结果进行新生录取和注册,严禁异地注册学生学籍。

[小学]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5月报名

小学一年级招生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方式进行,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六区统一报名时间,于5月份进行。

2011年的小学学业检测由六区联合进行,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检测时间为6月19日,检测成绩不与升学挂钩。

[初中]

小升初7月3日进行微机派位

“小升初”的政策中:学生升入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升入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初中按照“自愿报名、免试入学、限报一校、微机派位”的方式进行。严禁招生学校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严禁招生学校与社会办学的培训机构联合举行以选拔择优为目的的培训和考试等。公、民办学校以及子弟学校的微机派位统一在7月3日进行。市教育局中招办按照派位结果进行新生录取和注册。严禁异地注册学生学籍;对于学校擅自招收的、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进行派位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长沙市外国语学校、雨花区外国语学校、岳麓区外国语学校、11中艺术班、贺龙体校、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专等特色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下达的特色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在微

机派位之前的规定时间内接受新生报名,进行特长测试并开展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公、民办学校以及子弟学校的微机派位和录取。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计划的40%进行微机派位,60%由学校在派位前规定时间内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的初中派位招生与公办学校初中派位招生同时进行。微机派位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不再接受城区异动学生。

[高中]

6月16日中考,指标生比例升至35%

今年保留了多样化高中招生政策,除开普通的录取方式,指标生、对口直升生、推荐生和特长生仍然被保留。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限等第、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凡未在本市城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会考的学生,均不具备在本市城区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

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提前考试科目。提前考试科目由初二生物考试成绩(50分)、初二地理考试成绩(50分)和初中体育最终成绩(50分)组成。考试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指标生志愿填报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前进行)。 今年指标生比例由去年的30%升至35%。每所学校原则上分配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其中一所为师大附中、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四所学校中的一所,另一所为其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中的一所。每生限填报一所对应指标生学校,指标生志愿填写时间为:5月9日至10日。按以下原则依次择优,确定指标生人选:1.比较学业成绩等第;2.比较综合素质评定等第;3.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单科等第;6.比较学生初中三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五次期末考试总成绩。

名词解释

指标生: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城区每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35%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指标生的招生计划,然后将所有指标生计划汇总,并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城区公办初中。

对口直升生:市教育局中招办在城区参与对口支援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公费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该校招收受援学校初中毕业生的对口直升指标,指标数为微机派位且在受援中学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10%。

特长生:城区招生学校在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规定的范围按标准录取。

推荐生: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等原因,造成学业考试失误的学生,可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的推荐信及核实的情况,在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定的范围内由招生学校破格录取。

初升高考试时间

年级 日期 上午 下午

初中三年级 (2008级)

6月16日(星期四) 语文9∶00-11∶00 理科综合15∶00-17∶00

6月17日(星期五) 数学9∶00-11∶00 文科综合15∶00-17∶00

6月18日(星期六) 外语9∶00-11∶00

初中二年级 (2009级)

6月18日(星期六)生物 15∶00-16∶00地理 16∶00-17∶30

高中招生如何择优录取

按照长沙市教育局规定,高中招生时,同一批次的招生学校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已被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招生学校录取时,按以下规则依次择优:

(1)比较书面考试成绩等第;

(2)比较综合素质评定等第;

(3)按照顺序比较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

(4)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等第组合;

(5)按照顺序依次比较书面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单科等第。

六类考生享受初升高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6类考生享受初升高优惠政策,各学校必须将长沙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反馈的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学生名单,于6月9日在校内张榜公布。凡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优惠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这六类考生分别是:

(1)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凭所在军区或所在部队证明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凭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

(5)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

(6)长沙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子弟(凭市委组织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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