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官方的100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 人类将步入信息时代,网络越来越强烈地介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贴近我们中学生。中学生上网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呢?我方坚信: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我将从4个方面来阐述我方观点:

1.必要性。这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信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膨胀和爆炸,未来的世界是网络的世界,要让我国在这个信息世界中跟上时代的步伐,作为21世纪主力军的我们,必然要能更快地适应这个高科技的社会,要具有从外界迅速、及时获取有效科学信息的能力,具有传播科学信息的能力,这就是科学素质。而因特网恰恰适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不是说:

2.实用性。网络世界资源共享,它就像一个聚宝盆,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3.现实性。我省的曙光工程就是为了快速推进教育信息化,在我

省每所中小学建立因特网教室,普及计算机因特网知识,推动中学生家庭上网,实现远程教育与知识共享为全省中小学生提供免费的网上课内外辅导培养中小学生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兴趣与意识,培养学生获取、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再看看我们身边,学校的网站不正搞的红红火火,林寿桦书记、陈欣老师不也建议大家去学校的网站看一看吗?年段、班级的网页不也都在紧锣密鼓的制作吗?

的确,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存在着一些弊端,但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之下,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对是非、美丑、善恶的判断能力,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在老师的正确引导和家长的指点下,必能使我们以一个正确的心态来应用网络这种工具。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相信,我们今天所付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终将会聚沙汇塔,终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正方二辩: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首先我想指出对方辩友在刚才陈词时犯的一些错误。 首先,对方辩友说美国有80%的教师、图书管理员经过调查发现,他们的孩子不能通过网络来提高成绩,可是我要问对方辩友,现在成绩能代表素质吗?我们国家现在正在推行素质教育,如果你们光讲成绩,那岂

不是又回到了应试教育的死圈子里吗?

还有对方辩友举出种种的特例来证明网络对我们中学生的弊端。但是,我要说任何新事物在新生阶段总会产生一些不适应弊端,像工业革命以及各种封建生产关系等,虽然在刚产生时造成一定的坏影响,但我们能否定它的伟大吗?

目前我国正在推行素质教育的政策,在信息时代里,网络与素质教育可以说是一家人,其原因是网络可以打破时空界限,达到人们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相互之间的互动交流,网络这个优势对素质教育帮助极大,可以说是给素质教育工作推上了双翅。 由于网络对素质教育的帮助,目前出现了

目前,我国好学校和好老师并不多,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好学的学生对知识的渴求,互联网可以把原来限于有限时空里的优秀教学内容无限扩大,所有能上网的中学生都可以在网上接受到全国一

流中学的良好教育,所以上网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方三辩:请对方辩友注意,任何新生事物在它开始阶段部分都必不可少带来一些弊端,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事物它们发展的前景和总的趋势,那我请问对方辩友你是否承认在信息时代网络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请正面回答是或不是。谢谢!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人上网呢?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正方二辩:我认为利是主流,弊只是在网络刚刚产生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弊端,刚才的一辩三辩已经反复强调,可见了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请问对方三辩,学以致用,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楚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这难道还不能避免哪些弊端吗?

正方:对方辩友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毛病。访问该网站的5700人中有50%以上是中学生,这样只有2500多人与访问色情网站,而全国中学生又有多少人呢?这样我们就可以否认中学生上网的所有好处吗?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一则材料,在杭州有个93%的中学生能够控制住自己,不去看那些不健康的网站。

正方:难道网虫们吃喝拉撒都在地下网站吗?他们最终还要回到

家和学校吗?

正方:请对方辩友注意,这些网吧不是我们提倡的正确的上网方式,这是属于国家法律规范问题。谢谢!

正方:我也想告诉对方辩友,网络的无疆域性是在选址上的,它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谢谢!

正方: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网上犯罪是否指中学生犯罪呢?

正方:对方辩友应该承认上网可以受到教育吧。而且我方未不否认网上有可能受到其他污染,但是我们讲的是利大于弊嘛! 正方:对方辩友,难道你们要等到网络都发展成熟,等你们入土的前一天才开始学上网的吗?

正方:我们恰恰强调的是上网利大于弊嘛?

正方:对方辩友注意,中学生上网在现阶段,主要是把网络作为学习工具与通讯工具,而弊端只是旁枝末节的关系。

正方: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学校、家长对于中学生的教育,可对方辩友就是置若罔闻呀。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不可否认,对方辩词精彩睿智,但真理不是修饰而成的,对方辩词中的漏洞依旧清晰可见:刚才对方辩友指出一部分学生上网是为了浏览一些不健康网站或进行犯罪行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不妨作些大胆假设。如果没有网络,那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中学生难道不会阅读一些不健

康的书籍或从事其他犯罪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心态问题而不是网络本质问题。其次,我想针对此次辩题做如下分析:

一、关于中学生,是指13-19周岁在校学生。这类人群有以下特点:①他们年龄注定他们将成为明天的建设者,他们肩上担负的是托起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任务是跟上时代的脚步。及时掌握科学技术;②中学生的年龄也使他们对新生事物既充满好奇,又缺乏自制力;③因此,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师、家长的领导,他们的世界时时处处受到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保护。

二、关于上网。什么是网络呢?网络是指信息处理应孕而生的一种集学习、通讯及适当时候放松的娱乐工具。而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工具,它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1、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2、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了上网,世界选择上网。这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在千呼万唤中面临改革。而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网络这个五彩缤纷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由地听名师讲座,可以身临其境地畅游奇妙太空,我们学习不再仅限于书本,我们也逐渐拥有了科学素质。 当然,我方也不否认网络存在弊端。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利有弊,但正如我方辩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能仅因为这几根骨头就

说吃?quot;弊大于利

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要求,在今天这个网络一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的大背景下,如果我们还是一味的排斥外来的新事物,那么鸦片战争的硝烟恐怕会再次扬起!作为学生,在这个知识大爆炸的时代里,需要我们学习的东西太多了,每天新出的书就可以堆满一个图书馆,每小时产生的新的理论可以变一部字典了。那么我们还固执的用传统的方法学习,累死都干不上 时代的步伐! 纵然上网给我们带来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么试问神农尝百草的是时候与遇见多少困难呢? 要是他和你一样害怕中毒,那么还有今天让我们引以为豪的中药吗? 不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无论中学生还是大学生,上网时必须的。有网络这个工具为什么我们不知道用呢?

楼上的明风讲的很好啊!他给你了一个提纲,也就是给你指明了方向啊!我给你的或许能称之为枝叶,更多的枝叶需要你自己去添加。俗语讲: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参加了两届辩论赛,有点经验不知优劣,希望能对你有用。首先,注意评委的评分标准,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很关键。譬如,得分点在称述立论,而不是自由辩论,那么辩论的再激烈,分值不高,也难赢。评委都是照章办事,感情分占量很少。其次,要知己知彼,换位思考,

提前考虑到对方会出那些招数,即那些是突破点。也有利于自己出招,甚至设置陷阱; 最后,沉着应对。无论出现什么意外情况,冷静,再冷静,才不至于方寸大乱。无论对方怎么说,一个原则,能转则成,不能转则直接模糊而过,再称述自己的观点。让所有人的思路跟你走,就成功大半了。

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正方二辩:“存在就是合理的。我们学校就有微机课。不管人怎么沉溺于网络,做违反网络道德的事,是个人的选择。比方,你用刀杀了一个人,你只能说人是你杀的,而不能说人是刀杀的。请问对方二辩,你上网了吗?” ( 反方二辩:“当然上过。” ) “那么按照你方的观点,弊大于利,那你现在是 „ 满身弊端 ' ,你就是一个 „ 坏孩子 ' 了。你还有资格作为一个优秀的辩手在这里同我们辩论吗?”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有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上网呢?请问反方二辩,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呢?”

数理化·吃鱼·鱼刺

或许说,辩论赛上是从来不缺乏掌声的。因为在这智慧的舞台上,总是机智与幽默呈现,笑声与快语齐飞的。作为辩论赛的“精华环节”,“自由辩论”自然是全场的高潮所在了。双方剑拔弩张,选手们神采激扬,或固作沉稳状,或展女性贤淑美,或唱淘尽浪

花情,或表和风细雨怀。激动处言语飞溅,及至面赤耳红,唯恐不能赤膊上阵了。的确,自由辩论场,就是针尖对麦芒。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下,这难道还不能避免那些弊端吗?”

正方:“那毕竟是少数。我们当然不否认上网有弊的一面。上网是件好事,并不能因为某些网吧的乌烟瘴气,就把上网也一棒子打死。马克思说,不要在泼水的时候连同污水和婴儿一起倒掉。” 正方:“对方辩友对网吧深恶痛绝,我个人完全理解。可不能把目光局限在网吧这一环节上,并且不厌其烦地想利用网吧的阴暗面来笼罩整个网络,可谓用心良苦。唉,都是网吧惹的祸。请对方辩友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正方:“打个比方。难道你因为吃鱼有鱼刺卡住了脖子,就能说鱼危害了人类? Oh, my God! 网络也是这个道理。说到这里,我仿佛看到对方辩友的一丝不安,为什么?他们拿着从网上下载来的众多资料来反驳我们,还大肆说着上网弊大于利,好一个卸磨杀驴,好一个过河拆桥啊!我真是长了见识了!” ( 笑声,掌声 ) 正方:“对方把一部分人的自制力弱说成全部的弱,这是以偏概全。如果我们去看看那些少年罪犯,是否应该说 „ 完了,所有的孩子没救了? '网络作为一个时代趋势,它拥有的便利与快捷性,及信息的无限丰富性,是我们每一个中学生都不得不去学习借鉴

的。现代中学生没有理由依然恪守着三十年前的一句名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我真的想劝劝对方辩友,这句话落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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