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开发与CDM初探

  内容提要 跨国企业境外投资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由之路,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水电能源是典型的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将呈持续增长的态势。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已有的项目运作经验,立足中资企业境外水电投资存在的问题,从CDM机制的概念、开发条件、项目公司的机构配置及挑战、与非政府组织的相处等方面展开论述,讨论了如何依托CDM的额外性支持,提升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管理能力。

  关键词 海外投资 清洁发展机制 开发与管理

  

  能源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它不仅关系到经济的有效承载力,也关乎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Mechanism)是国际合作机制,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构建了温室气体减排的合作蓝图和愿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这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境外投资提供了良机和舞台。

  

  一、CDM开发条件与项目公司的作用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日本召开缔约国会议,通过了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京都议定书》,并且提出了三种国际合作机制:联合履行机制(JointImplementation)、清洁发展机制和排放贸易机制(Emission Re―duction)。其中,CDM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共同合作、实现双赢的减排机制。其操作可概括如下:《议定书》界定的附件I国家或经济实体在附件I之外国家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由此获得“经核证的减排量”(Certi―fled Emission Reductions),附件I国家则可采用CER减排量有偿冲抵本国的减排义务。由于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已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并仍将继续排放,因此它们有义务向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资金或技术,以支持开发有减排意义的项目,实现双边互利合作,并以CER折算成数量关系提供给发达国家抵减其减排义务。

  从中可以看出,CDM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获得资金或技术,更好地以低排模式促进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发达国家以“低廉”的费用支出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CDM机制能提高指标不理想的项目的成功率。以小型水电站项目为例,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或替代化石类能源,与之对应,可以减少化石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若不考虑相关成本及费用,假定碳交易单价为10欧元/吨,密度采取O.743kg/kwh进行测算,以年发电1亿度的小型水电站为例,年减排量可达7.43万吨,实现额外收入74.3万欧元/年,从而大幅提高该投资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框架要求,对于拟申请的CDM支持的项目,应在特定时间内满足如下条件:

  首先,各缔约方均自愿参与碳融资的开发。缔约方是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可能产生CER的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即卖方;《议定书》附件中列出的发达国家则是减排量的买方。

  其次,项目确实能产生真实的、可测量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且该减排效果在一定时间内可以按进度计划交割。

  第三,项目产生的减排效益具有额外性。额外性的判断概括为:若缺少碳融资的支持,该项目难以满足财务指标要求,无法投产并维持商业运行,往往会中途夭折。

  第四,项目应能促进投资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能改善和提高当地经济、环境及生活水平,这也是CDM项目审核的重要环节之一。

  就海外投资小水电站项目而言,鉴于其主要建筑材料、永久设备及技术人员都必须进口,各种潜在风险还贯穿于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导致其投资远高于国内同等规模的水电站项目。若按照成本预算进行投资,将面临所在国机构的认同、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若低于预算成本进行投资,则难以获得投资国政府及企业的审批核准,融资障碍增加。因此,寻求CDM支持获取额外收益,能一定程度上弥补此类风险带来的损失,提高项目可行性。尽管我国的小水电在工艺技术、机电设备、融资能力、运行管理等方面都非常成熟,也能制造出可观的CER,但在CDM开发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供应方面还很薄弱。对于境外投资小水电项目,大部分工作将由项目公司独立组织和操作,其工作负荷及操作难度可以想象,这也是亟待加强的研究课题之一。

  

  二、项目公司在CDM开发中的机构配置

  

  CDM开发是把“双刃剑”,它能提高项目的额外财务收益,但也面临前期投入、减排违约等风险。鉴于其实施周期长、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等特性,往往需要专门团队具体实施,完善的项目公司应考虑设置如下相关组织机构,

  

  (一)公共关系机构

  对于境外投资项目,欲寻求CDM支持,首先需要加强对外协调和联络,包括与当地居民、政府机构、有关组织、非政府组织(NGO)等的交往。

  

  (二)生态环境管理机构

  生态和环境是CDM框架下要求最严格、最细致的两方面内容,应予以长期重视。该部门将负责自前期准备、施工建设到投产运营全过程中涉及的生态和环境保护计划。

  

  (三)运行监测机构

  从项目登记注册、准备PIN、编写PDD到DOE批准,减排量均按《议定书》规定的基准线和方法学要求,通过详细、科学的计算得出。但是这个减排量往往与投产后实际监测的CER存在偏差,有时甚至很大。因此,为了把偏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应该常设运行监测机构,严格执行数据记录、核算、校正及汇册等工作,规范整个CDM开发操作流程。

  

  (四)财务管理机构

  应该对比、分析项目各预算指标和实际情况,这项工作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项目启动初期,应测算投资、收益及风险;当项目CDM开发成功后,还应结合额外收益的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各项财务指标,并根据需要向各参与方及社会公众公布。

  

  三、项目公司应对CDM机制要求的措施

  

  碳减排融资支持是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特别是跨国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由于项目东道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与国内现在或过去的情况存在差异,其开发程序更为繁琐。通常,项目公司要面对当地社会舆论压力、NGO的反对等多重困难,如何减少对立面,增加理解的交集,处理与各方之间的关系,树立项目正面形象,这些都是项目公司应该认真审视的命题。笔者结合大量项目实践,提出如下应对措施。

  

  (一)改善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着力帮助当地发展经济

  首先,应该尽可能多地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有选择地对当地劳工进行文化知识、职业

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再教育,提供必要的教育设施,提高其综合素质。其次,适当增加对当地基础设施的投入,如交通、通讯、水电、桥梁、景观等,营造有利的旅游资源开发环境,延伸水电站投资项目附加值,有效带动三产,提高当地经济的自我造血能力。第三,充分考虑水电站项目的特殊性,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库区周边自然条件,帮助当地发展林业、果业、养殖业等,构建合理的产业链。第四,提高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绝大多数水电站项目地处偏远山区,可配合当地政府建设诊所医疗服务站,改善当地医疗水平,解决缺医少药、看病难等问题。

  

  (二)按照CDM框架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计划

  制定计划容易,实施和执行计划则会遇到各种困难。对于环保计划的执行,应在水文、水质、水量观测之外,增加生态和环境资源的属性观测。对库区森林、植被进行不定期的监护和巡逻,防止其遭受砍伐和破坏。此外,充分发挥预算的环保基金的作用,落实到位,保障库区自然生态的可持续性发展也非常重要。

  

  (三)熟悉CDM开发流程,严格执行CER监测计划

  对CER进行实时监测、整理、存档后逐级汇报,以备《议定书》执行理事会的审计和核查,为CER量的核准及方法学的推广提供资料基础。

  

  (四)适时披露信息并接受外界监督,巩固和维护跨国企业形象

  海外投资项目不仅展现投资企业的形象,更多地还能反映投资国的形象。因此,项目公司应从更高层次出发,有投资一个项目、树一座丰碑的豪情壮志,尊重和保护当地社会、人文、生态等软环境,实现同步发展。

  

  四、与非政府组织的沟通

  

  非政府组织一直非常关注海外投资项目,尤其是在CDM机制下,有联合国框架公约的指引,理由更加充足。在CDM开发流程中,非政府组织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其言论贯穿于项目设计、审定、注册和执行等各个环节,通常涉及可持续质疑、生态环境保护、减排监督等方面,而且它们的态度和言论往往影响到CER核证委员会的判断和决定。因此,应该重视并学会与其和谐相处。与其他组织一样,非政府组织也会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大量已有项目实践表明,多数非政府组织有助于维护项目区域内的自然与社会的发展,但也有少数非政府组织会发表过激言论,甚至做出极端举动。它们尤其关注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直接投资,以东南亚某小国为例,当地有十余个常设非政府组织。另外,对于中国的境外投资项目,非政府组织也格外关注,主要原因是这些项目通常在东道国有非常大的影响和代表性。项目公司应学会虚心倾听他们的声音,并加以辩证分析,坚定扬弃结合的原则,争取双方共赢。为此,项目公司应该做到:

  

  (一)保持沟通渠道通畅

  在项目公司中安排专人接洽非政府组织,必要时配备翻译,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可采取多种沟通渠道将有关措施和对策反馈给非政府组织,任何沟通都不是多余的。

  

  (二)创造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

  非政府组织成员多为来自不同国家和领域的专业人士,创造机会与他们相互交流和学习,对项目而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三)根据项目需要聘请非政府组织为专业顾问

  应当承认,有些非政府组织的确在相关领域很有影响力,也有丰富的信息和资源,能发挥一定作用。如在水电站投资项目中,可就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接洽专业的非政府组织,获取咨询及建议,提高项目质量,培育品牌效应。

  随着世界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国的跨国企业“走出去”,实施海外投资战略是机遇也是挑战。海外投资项目的管理超出了国内项目或企业管理的范畴,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千差万别,很难套用某种既有的管理模式。清洁发展机制提高了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项目公司的额外收益会提高项目财务指标和盈利能力,使项目公司为当地提供更多的支持、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还能提升跨国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的国际化管理水平,培育企业的品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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