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价值会计入账价值的评估路径

  一、公允价值是会计和资产评估的结合点      国际上公允价值定义以美国会计准则定义为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就是接纳了美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早在2003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着手制定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公允价值定义经过几次变迁,其中SFAS133中定义“在当前交易中,在自愿,即在非强迫、非清算销售的情况下,进行资产(或负债)买卖的金额。”在SFAS157中定义“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SFAS157定义采纳了一些资产评估实务中的做法。   资产评估中为充分体现评估结论的经济内涵,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中都强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价值类型。价值类型有市场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和残余价值等类别。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投资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在用价值是指将评估对象作为企业组成部分或者要素资产按其正在使用方式和程度及其对所属企业的贡献的价值估计数额。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等的拆零变现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的价值类型与会计的计量模式有着对应关系,中评协颁布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对于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衔接作了具体规定。其中第二十四条指出:“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一般等同于资产评估准则下的市场价值;会计准则涉及的重置成本或净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现值或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      二、实例: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1.可辨认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荷兰学者丹尼尔・安德里森和勒内・蒂森在《没有重量的财富: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运营》中将无形资产分为五类:资产和企业资源、技能和隐含的知识、基本生产过程和管理过程、共同的价值和标准、技术和外在知识。从会计学意义上来看,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目前有三种:超额收益法、割差法、分成率法,但实际操作时情况千差万别。以专利为例,其计算公式:      公式中:P为无形资产评估价值。   Rt为第t年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现金流量;而无形资产超额收益现金流量=税后利润×无形资产技术分成率   r为折现率;t为预测年度;n为预测期末年。   同时要考虑以下情况:   (1)获取与专利实施前后的财务数据,分析专利权利要求书、专利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对专利资产价值的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专利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确定专利技术产品是否与其实施企业所生产产品相对应性,并分析其对专利资产价值的影响。   (2)分析影响专利资产价值的法律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其中法律因素通常包括以下因素:专利资产的权属及权利的限制、专利类别、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法定剩余寿命、专利的保护范围。技术因素通常包括:替代性、先进性、创新性、成熟度、实用性、防御性、垄断性。经济因素通常包括:专利资产的购建成本、获利能力、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   (3)了解专利所有权与使用权差异,专利使用的许可方式,以往的许可、转让情况对专利资产价值的影响。了解掌握专利所处审批阶段、专利是否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以及专利有效性维持情况对专利资产价值的影响。   2.不可辨认性无形资产(商誉)的公允价值。   (1)会计准则中定义   本世纪20年代,杨汝梅先生在其所著《无形资产论》一书中,就对商誉的性质做出了归纳。杨汝梅先生将商誉的性质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因企业内部人事上的良好关系而产生的特定价值,从广义上看,是企业中由于一切组织制度完善及管理得法所获得的利益;二是其存在较久且价值较为稳定;三是可以转让,且在转让之际,可以用货币度量。因此,形成商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销售上的商誉外,还有生产上的商誉和理财上的商誉。杨汝梅先生是较早对商誉有深入研究的学者,他的看法为后人认识商誉的性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70年代美国著名会计学家E・S・Hendrikson在其所著的《会计理论》一书中,从会计的角度对商誉的性质作了以下三种解释,号称商誉的“三元理论”:好感价值论、超额收益论、总计价账户论。其中超额收益论又称“超额利润的现值论”,认为商誉是预期未来收益(或对持产者的现金支付)的现值超过正常报酬的利润。G・R・卡特利特和N・0・奥尔森,在其1968年发表的会计研究文集第10号《商誉会计》中阐述了如下观点:“在目前的经营环境下,商誉的收益概念是最切合实际的。让受和让出整个企业的主要动机是取得未来利润。在这种让受和让出企业的交易行为中所确定的价值,就是对企业收益力的评价。这种收益力通过以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的价值超过其各种具体资财和财产权利的数额而反映出来。”评估师根据这种思路用购买价扣除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提到商誉在非同一控制下有三种途径产生: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新设合并。只有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才出现商誉,即收购成本大于可辨认资产减负债后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情况下的差额。在准则中规定了购买方如何确定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这种确定公允价值的过程比较接近资产评估的实际操作办法。因此公允价值的确定难点还是在确定单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2)商誉的评估方法   在现行实务中以超额收益折现法使用最多。超额收益折现法理论依据是:商誉是可以获取收益的经济资源,因此,未来超额收益的折现值应是获取的商誉当时的实际价值。若Ri代表第i年企业可获取的超额收益,r为年折现率,n代表企业获取预期超额收益的年份数,那么,商誉G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而商誉价值可以看作是企业为获取超额收益的一种投资,即:商誉价值=年超额收益/资本利润率,具体过程如下:   ①确认企业已实现的超额收益,其基本计量方法是:   超额收益=(总资产报酬率-行业正常投资报酬率)×可辨认资产价值   或者:超额收益=销售收入×(实际销售利润率-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上述公式均假定企业各年度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持平,如果各年度获取的超额收益不等,则可采用复利终值的计算方法将各年度的超额收益折算到计量商誉时的价值。   ②将计算的超额收益按照资本利润率还原为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商誉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商誉价值=超额收益/行业平均利润率   采用此种方法确认商誉的价值,需要掌握行业平均利润率,无需预计未来超额收益、预计的持续期限、预计的折现率等人为的主观因素,相对准确地计量了商誉价值。      三、公允价值评估路径的实施难点及展望      1.评估假设与评估价值的市场检验。

  公允价值有三个层次,外部评估师(内部评估师)根据外部环境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评估途径,特别是第三个层次,市场数据非常少,因此需要约束一些市场条件,也就是评估假设,采用现值技术估价。评估假设相对来讲有诸如被评估资产在可预知的法律、经济、技术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处于正常、合理、合法的运营及使用和维护状况等等。   我国属于经济转型国家,市场活跃与否也是渐进的过程,如专利交易市场起初是一两件交易,到交易活跃了,市场条件成熟了,同样的专利价格就能比照取值了,因此说评估的公允价值是市场模拟价值,公允价值不能保证是市场成交价,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完全一致是一个类似数学逼近过程。   2.评估主体:评估师业务素质的培养。   为财务报表服务的评估对评估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评估师不仅要掌握现值技术,懂得财务知识,还要了解宏观经济政策,学习管理学、理财学、金融学等方面的知识,应对各方面的需求。国际评估准则中提到评估师的胜任能力,指出评估师必须具有知识、技能和经验,以按照接受的专业标准有效完成评估业务。   中国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注册资产评估师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应当遵守的执业品德、执业纪律、专业胜任力等职业行为规范。其中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中,应当实事求是,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资产价值的分析、估算和判断。”;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具备资产评估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充实和更新知识,提高执业能力。”等等。   总之,职业道德和评估技能都是评估师的素质,只有拥有广大德才兼备的评估师队伍,评估行业才会维护其行业的公信力,赢得整个社会的尊重。   3.为财务报表服务的评估未来有着广阔前景。   新会计准则颁布执行后,包括房地产评估在内的大评估作用已经越来越显现。传统的评估是为企业资产置换、产权交易等服务的,伴随着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需要,评估行业又拓展出一个新的领域,评估业务也会因为会计审计业务的固定化而稳定下来。   从评估的提供方来看,受政府各部门利益驱使,评估分别由各政府部门批准的评估公司完成,这种格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是企业的信息成本高。例如房产评估值可以由建设部颁发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可以由国土资源部颁发资质的土地评估公司提供,等等。这种多部门管理的做法也使得企业无所适从。对于这种评估机构主管部门割据现状,希望能通过《评估法》的出台来消除程序复杂、企业经营成本高的影响。   (作者单位: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江西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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