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美术馆及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中国的发展

浅谈美术馆及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的美术馆诞生至今不到100年的时间,1910年中国清政府在举办的南洋劝业会上,开辟了一个美术馆,专门展出中国书画与刺绣等作品,为中国现代美术展览之滥觞。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上海美术馆成立,1962年中国美术馆成立,这个时期,不少地方政府相继成立了美术馆,但这些美术馆只开展了少量的收藏研究,更多业务内容为陈列、展出中国现代美术作品。改革开放后,作为国家设立的公益性社会文化事业机构,这类美术馆有了很大的发展,首先在主要功能上,已经拓展为收藏美术精品、开展学术研究、举办陈列展览、普及审美教育、促进中外文化艺术交流等。上世纪末,中国一些大城市开始出现了一些在国外并不鲜见的非盈利艺术机构,其中很大部分是民营的,比如北京设计博物馆、藏酷新媒体艺术中心和远洋艺术中心等,这些机构都依附于与主办者有关的经济实体,开展非赢利的艺术展览和推广活动,为当代艺术和前卫艺术提供了机会,成为各个小艺术圈子研讨和交流艺术的场所。由于种种原因,尽管它们一时吸引了不少眼球,却没能从根本上推出优秀的展览,也没有收藏重要的作品,更没有考虑到运营和品牌推广,反映了主办者对艺术博物馆和当代艺术认识的局限性。但作为领风气之先的现象,它们的出现为非盈利当代艺术机构的起步和发展积累了经验。

一、 美术馆及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中国发展的可能性

还是从美术馆说起,改革开放以后的二十多年,中国在文化艺术上的繁荣与活跃给它们带来了发展机遇。剧烈的社会变迁、体制转型和国际化接轨的背景下,广泛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不仅让中国的美术馆专业从业人员,看到了世界各国美术馆的整体水平,看到了国外同行的优秀之处,也深深中国的美术馆发展的迫切性。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的过程虽说是各种文化艺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过程,但是这种影响和渗透对于交流的双方而言其实不是完全相等的,往往有一方成为施与影响的主导方,而另一方则成为被影响、被渗透的对象。被影响的一方,其最终的结局也就是所谓的被“同化”。也许是基于这一认识,中国的美术馆的发展得到了领导层、文化界等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被寄予发展

的厚望,包括“在举办异彩纷呈的国内外展览的时候,应时时考虑如何对当代中国美术有效发挥促进作用,明确体现和张扬我们的美学倾向”。一句话,美术馆不能是展览馆。事实上,现在上到中国美术馆,下到地方美术馆,都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加大了馆藏和学术研究的力度。

近两年,一些企业家看到了文化产业大有可为的发展空间,看到了当代中国艺术的国际化和时尚化倾向,从而看中了当代艺术这个投资不多但效果立竿见影,同时又需要资金和场地支持的项目,以非盈利艺术机构的形式出现,这些企业家尤以房地产商为甚。很显然,房地产商不是慈善家,他们需要提高知名度,并保持一种紧紧跟国际化趋势的前卫和先锋的态度,以便使自己的房地产项目获得新锐文化品位的包装,从市场上获得更高的商业附加值。但不管这种“非盈利”的姿态那么勉强,毕竟,他们带来了资金,吸引了人气,催生了这一国际惯例的做法,应该说,非盈利艺术机构的生存空间在中国是巨大的,艺术界是支持的,社会也是认同。其中,不乏较为成功的个案,象当代艺术馆的“现代城艺术馆”项目——一些当代艺术家的雕塑或者装置作品既作为房地产项目的装饰,也成为“现代城艺术馆”的“收藏”和“陈列品”,业主们因此与艺术发生了关系,与“现代美术馆”发生了关系。

二、 中国的美术馆及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发展目前的局限性

当今,北京和上海一些所谓非盈利艺术机构的主人,纷纷利用房地产项目的样板间、会所用房等闲置建筑空间兴办的艺术空间,无疑为艺术家提供了更多的展出选择。这样的艺术空间一般自称为非赢利性质,不主动系统地经营和代理艺术家,也没有艺术策展与经营,最多为艺术家和策展人免费提供展览空间支持艺术活动,它们的运作情况一般是:艺术家、策划人或者展览主办机构提出展览申请,得到中心负责人的认可后,承办人自己到政府文化部门办理批文。展览安装、设计的费用完全由承办方自己解决,机构只以免费提供场地的方式提供支持,当然,机构会帮助向传媒介绍这些活动。这些机构一般不设专职的艺术主持人或总监,也没有艺术藏品和发展规划,更没有推广和艺术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是以不同形式来表达和彰显自己的审美水平和经济实力;另一种动机是利用已经时尚化

的当代艺术来为自己的开发项目做推广。前者,回到了旧体制下的美术馆做法上:提供展览空间,机构仅仅提供一个舞台,供艺术家跳舞。后者更只是一种点缀,一种聪明资本家对艺术的意淫。

于是,非盈利艺术机构只能靠免费场地的优惠来吸引艺术家,而主办者得到的是听起来很美的软广告回报。这样非盈利艺术机构的功能被无可奈何地简单化,成为一块“场地”本身,它对接纳什么样的艺术是没有标准,或者并不计较,不考虑向社会推出什么样的艺术产品,也不太看重专业的艺术从业人员的重要性。因为从广告效果的追求来衡量,就是展览越多,人气越旺,社会声誉越高,真实的投资回报也就越大越快。现阶段的非盈利艺术机构粗放的经营状态,包括内在动机的游移、资金的来源单一、管理运营的非专业化、投资回报上的急功近利和定位的不明确,成为制约非盈利艺术机构发展的“五宗罪”。

相反,这一点在不少政府美术馆却被强烈地意识到,并做了一定的工作,首先,从功能上,向收藏、研究、展示、交流、教育等方面加以完善,出现了学术部、教育部等部门设置,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艺术作品的收藏,常年开放藏品展览。这无疑是十分有意义的,但毕竟还要看到,现在不少美术馆在这方面显得矫枉过正,追求目标过大,学术定位不准确,研究规划缺失,同时收藏投入资金来源单一,使收藏经费不足,难以收藏到好作品,或者每年收藏数目有限,造成不少有代表性的好作品流失海外,或者由于起步晚,不少早年著名画家的作品已被捷足先登,造成望洋兴叹,再加上艺术研究人才的匮乏,使美术馆的“光荣与梦想”之路任重道远。

三、 西方的美术馆及非盈利性艺术机构运作方式的借鉴意义

尽管在美术馆和非盈利性艺术机构上,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模式。但在欧美国家,无论是美术馆还是非盈利性艺术机构,都是负责艺术家、艺术展览和作品以及其思想的研究和推广的事宜的,有专业的工作人员不断研发并向社会推广各种“文化产品”和“精神消费品”,树立自己的品牌,从而不断得到相关基金会的支持。它不仅对展示空间的硬件和设施投入,更多的是营造负责艺术研发的“软件”。西方的艺术体制所走的这条路,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艺术体制市

场化经过多年探索,形成的一条可行之路,具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和学习。

以美国为例,民营艺术机构和空间在美国都被明确地划分为赢利和非赢利两种,赢利的一般为商业画廊和中介代理机构,完全是通过艺术品代理、经营和买卖来获得利润,作为商业机构,它不能获得减免税赋,也不能获得各种基金会的资金支持。非赢利机构为私人美术馆、博物馆、另类艺术空间、艺术中心、艺术家组织等,因为注册为非赢利的社会文化机构,它们可以得到免税和有资格申请各类政府和非政府基金,有影响力的非赢利艺术机构还可以得到各种公司的赞助,因为相关的艺术保护法律规定支持和赞助非赢利的社会文化艺术和公益事业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免税,这项法律鼓励企业和商业机构也积极支持文化艺术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另外还有一条十分重要的规则,即许多企业家并没有时间和精力直接和艺术机构发生关系,或者自己兴办艺术机构。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知道这些事情应该由专业的机构和专业人士来做,所以他们大部分人将自己的资金捐献给专业艺术基金会,艺术机构和艺术家向基金会申请资助。基金会则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核,决定资助什么项目。基金会的作用之一,就是避免了资金对艺术和文化项目的干预。

解决了资金问题,接下来就是收藏了,因为多年的积累,每个政府美术馆或者非盈利性艺术机构有了一大批高质量的收藏品,然后可以确定其研究的学术方向,可以开展有效的策展活动,并利用藏品和展览搞好普及教育,让艺术与公众发生关系,以充分发挥艺术品的社会价值。做好了这些工作,在奠定美术馆的学术地位、社会影响力的同时又能开拓更多的资源,可以让美术馆和非盈利艺术机构聚集起更多更好的艺术作品,吸引更加广泛的观众,实现更大的价值。卢浮宫、蓬皮杜艺术中心、奥赛美术馆等等,之所以在世界美术馆领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都拥有丰富的藏品,并且依靠这些藏品及研究开拓出更为广泛的世界艺术资源,他们在收藏、研究、展览、教育这一系列相关环节上形成了良性的循环。

四、 中国的美术馆及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中国发展的出路

美术馆的策略和重心调整,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出现,对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新的艺术体制有着重要意义。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大趋势,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事业机构也将逐步面向市场化和文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一些企业家也愿意建立自己的美术馆、艺术中心或者艺术收藏,无论是投资,还是宣传经济实力和树立自己的企业文化形象,这都迫使我们认真思考,应该建立怎样有效地介入当代艺术空间的经营和操作。

现在既然许多社会力量已经看好非盈利艺术机构的发展前景,国家也开始鼓励社会资金从事类似的文化项目,首先就要考虑从文化政策和法律保障上着手,保障美术馆和非盈利艺术机构健康地可持续发展。

在中国,现在非赢利艺术机构是一个新鲜事物,还没有得到法律确认的地位。中国的民间基金会还没有开放,更没有资格申请到政府的文化基金,国家也没有颁布鼓励人们赞助与投资艺术的相关法律。所以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要真正具备完全意义上的非赢利性质,光靠一厢情愿是不够的。即便许多自己兴办艺术机构的企业家,愿意称自己的艺术机构为非赢利,但如果没有机制的后盾,没有艺术生态环境,以一已之力,且不说能否持久,即使能持久,资金支持上的单一依附也可能使得这个艺术机构本身也可能对艺术本身不利。

因此,无论是政府美术馆还是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要想获得独立的运营和更大的发展,就应该建立融资渠道多样化体制,而得到赞助资金的前提是不断向社会推出高水平的艺术展览和活动,建立自己独到的品牌和影响力。通过长时间的经营与培育,使每一个参与和介入展览项目的赞助者均能满足自己的意愿,达到其他的活动方式不能达到的目的。所以策划人员的创造性劳动应该是美术馆和非盈利艺术机构的核心,是灵魂人物,缺少他们的参与,美术馆和非盈利艺术机构只能成为某个艺术和利益圈子自娱自乐的卡拉OK包间,很难向社会提供可以让社会共享的新锐文化产品。

扶植民营非赢利性艺术机构的良好生态环境应该包括发育良好的艺术市场、资金充裕的独立艺术基金会、艺术品保护法、相应的减免税赋等。当人们逐步忽略艺术品的思想教育意义而看重其商品属性和消费需求的时候,艺术体制的民营

化和市场化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当代艺术发展的趋向是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而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应该是不断向社会推出新鲜的精神消费品。

一切还只刚刚拉开序幕,尽管非确定性因素很多,但社会环境的利好因素在不断增加。对于美术馆和非盈利性艺术机构在中国的发展我愿意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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