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真命题?假命题?

没学过几天数学,然而,一些用以思维的基本工具的概念层次却终身难忘,会不时浮上脑际,于思考问题认清事理很有用处。

在数学中,判断某一件事情的陈述句,叫做命题。命题有真命题,有假命题。真命题就是正确的命题,即如果命题的题设成立,那么结论一定成立。比如:如果a>b,b>c那么a>c。比如:对顶角相等。条件和结果相矛盾的命题是假命题。比如: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和不等于180度。比如:四边形是正方形。

经过人类长期反复实践的事实,不需要再加证明的基本命题,叫做公理。公理无须证明,也不能证明,但却是明摆着的事实。比如,两点只能有一条直线,你怎么也画不出第二条来,这就是直线公理。比如,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能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你怎么也找不出第二条来,这就是平行公理,

有些命题可以从公理或其他真命题出发,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判断它们是正确的,并且可以进一步作为判断其他命题真假的依据,这样的真命题叫定理。比如:垂径定理,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弦平分这条弦所对应的两条弧。比如:勾股定理,平面上的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的长度(古称勾长、股长)的平方和等于斜边长(古称弦长)的平方。定理可以证明,未被证明时也显示为事实。

有些命题看着是事实,但没有经逻辑推理的方法证明,就叫做猜想。数论中一个著名的猜想是,每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的和(通俗表述为1+1)。它由18世纪的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首先提出,就叫做哥德巴赫猜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因为陈景润的成果和徐迟的报告文学,它在我国相当普及地为人所知。陈景润取得1+2的成果,即证明每个大于2的偶数为一个素数与两个素因数的和,有“陈氏定理”之誉。但哥德巴赫猜想还仍是一个未经证明也未被推翻的猜想,1+2离1+1还有艰难的一石之遥。值得注意的是,猜想看着是明摆的事实,几乎无法否定它,但未经证明,就只能叫猜想,只能是猜想。有的猜想最终被证明不成立,是假命题,也就从猜想中注销了。

以上这些概念同时也是哲学、逻辑学、语言学的共同概念,遵循着同一规范,是理性思维的基本工具,它们构成了一个讲道理的系统,属于科学的范畴。

在现实世界中,还有许多不讲道理的系统。有些命题并无确凿可见的事实根据,连叫做猜想也不够格,充其量只能是想象,但在或一人群中却被视为颠扑不破的终极真理,无须求证,也不容置疑。这是什么道理呢?持此理者可以骄傲地告诉你,这就叫信仰,信仰一般都被信仰者诩为崇高的。当然,不言而喻,在信仰者看来,信仰无一不是真命题,或者在他们那里根本不存在命题真假的问题。客观公允地说,信仰超越了科学的范畴,进入了另一个思维体系。一般来说,属于宗教的思维领域。宗教讲信仰,讲信仰的虔诚,你要讲逻辑,便不足与言,逻辑于我何有哉!上帝也好,真主也好,佛也好,道也好,都是信仰,都是无须求证也无法求证的。也许这样说就已经是大逆不道的亵渎,但我想事实就是这样。在不信仰的我看来,宗教信仰无可非议,是每个体的人应该享有的自由。我们的宪法说得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我由此推而认为:信仰纯属人类单独个体的事情;信仰应该以不妨害他人的信仰自由和不信仰自由为度;信仰自由可以保证不同信仰的人之间相安无事。由此反推:一旦将某一信仰规定为一国上下必须遵循的共同信仰如国教之类,如有违反,就要全国共诛之全国共讨之,这就有了麻烦,因为一国之内,众多个体的国民的心思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这样的规定必然剥夺了一部分人的信仰或不信仰的自由。信仰的本质是非理性的,举国一个信仰尤其非理性。因为跳出信仰看,信仰还有一个真命题假命题的问题,而且在非信仰者看来,所谓信仰大都是连猜想也不是,大都只是想象而已。所以,国教,尤其政教合一如塔利班之类,实际上是绑架了一国的民众,貌似人心凝聚步伐整齐,实际无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特别是一些宗教信仰的狂热分子、极端分子如本·拉登之流,给自己的信仰戴上神圣的光环,视信仰异己者为不共戴天的敌人,必欲消灭之而后快,丧心病狂地发动对所谓异教徒的圣战,制造一桩桩无确定目标的血腥事件,完全无视人类生命的价值和尊严。这就使信仰走上了邪路,造成了犯罪。

我常常想,被本·拉登以及塔利班之类忽悠卷入圣战的人体炸弹们,能否走出思维的沼泽,以数理逻辑来思维一下,让自己摆脱非理性的信仰魔障呢?命题,公理,定理,猜想,你的思维关键词究竟属于哪一类?能否冷静地想一想,你的信仰是真命题还是假命题?诩为唯一正确的圣战道路真的是唯一的吗?真的像直线公理、平行公理那样画不出第二条线来?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