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州2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

某州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总结

XX州201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依据,坚持“以兵为本,为兵服务”的工作理念,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2〕18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办法,全面推行“双考安置”与自主就业为重点的安置办法,截止8月底,全面完成了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

一、基本情况

全州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25人,其中:义务兵105人(农村义务兵72人,城镇义务兵33人);士官20人(复员士官13人,转业士官7人),农村退役士兵中符合政策安置工作的3人。通过“双考”在城镇安置就业43人,自主就业82人。全州发放退役士兵一次经济补助经费73.0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24.36万元,州级财政配套24.3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4.36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31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州各级人民政府始终把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作为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与安置办、人社局研究安置工作方案,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安置、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领导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各单位人员编制情况,科学制定下达年度安置计划。为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州人民政府领导在2013年全州民政工作会议上对安置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把握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双考”安置的规定,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守纪律,确保工作到位;三是严格执行省、州政府有关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规定,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落实;四是加大对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就业形势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考前培训工作。

(二)加强学习领会《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认真把握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是国家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强大国防、促进军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我州各级安置部门加强学习领会新的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今年是新旧安置政策交替过度最后一年,为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令第6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执行改革后的安置政策,也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按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政策规定执行”。对2011年11月以前入伍的并持有非农安置证的退役士兵,按照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关规定,采取“政府安排就业与自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双考”程序进行安置。

(三)加强培训,正确引导,转变观念

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是推进安置工作改革发展、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迫切需要,更是从源头上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的重要方式。各级民政安置部门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今年5月下旬,各县安置办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对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进行了培训,在培训会上,各县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讲话,并向他们介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安置办工作人员向退役士兵传达学习了近几年出台的《关于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云南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办法》、《关于做好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等政策,引导退役士兵树立适应市场的就业观念,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动员更多的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职业技能和教育培训。

我州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安置部门的辛勤工作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安置任务,但面临的安置形势仍然严峻,任务繁重。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贯彻落实好新的《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认真把握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加快、稳妥推进安置改革工作。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