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矿早期工人运动述论

作者:薛毅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6年06期

  中图分类号:K25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893(2006)02-0081-07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煤矿工人和当时其它产业的工人阶级一样,没有任何生产资料。但是它同大工业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中国煤矿工人是中国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它和全国其它行业的产业工人共同组成了中国一个全新的社会阶级。这一历史时期的中国煤矿工人在同帝国主义、资产阶级作斗争中锤炼了高度的团结互助精神和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历史上最先进、最革命和具有远大前途的阶级。由于近代中国煤矿工人身受外国帝国主义、本国封建势力和资产阶级的三重压迫和剥削,没有产生社会改良主义的经济基础,所以煤矿工人是近代中国工人阶级中革命最彻底、纪律观念强、特别能战斗的一支队伍。本文仅就中国近代煤矿的产生和初步发展以及五四运动以前的工人运动做一综合论述。

  一、中国近代煤矿的产生与初步发展

  1840年的鸦片战争及其以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使中国开始从独立的封建国家向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转变。

  鸦片战争后不久,外国商人为了贸易和航运的需要,先后在香港、广州、上海等地开办了船舶修造厂等企业,这些企业的运转需要煤炭为动力。这一时期,西方国家的水上运输工具已开始从帆船向轮船过渡,轮船用煤成为发展轮运事业的一大问题。无论从西方来华的远洋轮船,还是航行中国江河湖海的轮船,都迫切需要在中国就近取得煤炭以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外国在中国沿海地区兴办的工厂也迫切需要大量的煤炭。仅就上海一地而言,1858年从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输入的煤炭就有29000多吨。远渡重洋运来的煤炭,价格势必特别昂贵。于是,英国等国开始在中国的台湾等地勘察煤矿,并向清政府提出了在中国开办煤矿的要求。早在1846年,英国的兵船就在台湾基隆寻找煤炭[1]。19世纪60年代,外国航运势力从中国沿海向长江内河渗透。外国轮船来往的数量与日俱增,轮船对煤炭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据美国公使蒲安臣在1864年的估计:“中国沿海的(外国)轮船每年耗煤达40万吨,费款约在400万两”[2]。这种情况促使外国势力迫切需要在中国寻找理想的煤炭供应地。为此,外国势力不顾清政府的禁令,派遣他们的公使、商人、浪人等潜往中国各地勘查煤矿。与此同时,清政府洋务派兴办企业对煤炭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支出越来越大。1867年,曾国藩向清政府建议:“挖煤一事,借外国开挖之器,兴中国永远之利,似尚可试办”。1869年,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新修条约善后章程》。在这个章程中,清政府同意将台湾基隆、江苏句容、江西乐平三处煤矿对外开放。但是,由于英国商人对这个章程不够满意,对句容等煤矿的开采并未付诸实施。

  外国资本在中国开矿设厂,不仅带来了机器设备和生产技术,对中国资本主义工业的产生也产生了“示范”和催生作用。19世纪60年代,中国兴起了一场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洋务运动。洋务运动的主要内容除了开展新式外交、军事和教育活动外,就是创办包括煤矿在内的新式企业。从1867年开始,洋务派多次上奏朝廷,要求开办煤矿,1874年,清政府批准试办。此后,洋务派兴起了在中国开办煤矿的第一个高潮。1875—1894年,洋务派先后开办了15处新式煤矿,其中“官办”6处,“官督商办”9处。这批煤矿的兴建和投产,为中国近代煤矿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这些煤矿中,规模较大和较有成效的有台湾基隆和直隶开平两个煤矿。

  基隆煤矿是中国第一座新式煤矿。该矿于1875年兴建,次年成立台湾矿务局,1878年投产出煤,最高年产量达到54000多吨。甲午战争后,该矿落入日本帝国主义手中。

  开平煤矿是中国近代煤矿中规模最大、成效最著的煤矿。该矿1876年兴建,次年成立开平矿务局,日产量长期保持在900吨以上。以后,开平矿务局新开林西煤矿,生产规模逐步扩大。1900年,英国资本家趁八国联军侵华的混乱之机,使用欺诈手段,掠夺了开平矿务局的全部财产,开平煤矿从此落入英国侵略者手中。

  除了基隆、开平两矿之外,洋务派在此期间开办的煤矿还有直隶磁州、湖北广济、安徽池州、山东峄县、广西富川、直隶临城、徐州利国驿、金州骆马山、安徽黄池、北京西山、山东淄川等矿。

  从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了由商品输出为主转为以资本输出为主的新时期。这一时期,帝国主义列强已经不满足在中国攫取一般的经济权益,而是要瓜分中国,在中国土地上建立自己国家独占的殖民地。由于煤炭是工业的食粮,所以西方各国对中国的煤矿进行了激烈的争夺。这一时期,英国攫取了在山西、河南、四川、安徽、北京、河北开滦等地煤矿的开采权;法国攫取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地煤矿的开采权;德国攫取了山东、直隶井陉等地煤矿的开采权;日本攫取了东北抚顺、本溪湖,山东烟台,安徽宣城等地煤矿的开采权;美国攫取了吉林天宝山等煤矿的开采权[3]。从1895—1913年,外资在华开办的煤矿共有32家,总投资约4997万元。其中主要有英国经营的直隶宛平通兴煤矿、奉天朝阳锦西之间的暖池塘煤矿、直隶唐山开平煤矿、安徽伦华公司(安裕公司)、四川江北厅公司、河南焦作福公司;德国经营的直隶西山天利公司、山东峄县华德中兴公司(1908年收回自办)、山东华德矿务公司、安徽安庆大凹山永顺煤矿公司、直隶井陉煤矿;俄国经营的奉天烟台煤矿、奉天瓦房店炸子窑煤矿、奉天抚顺煤矿、黑龙江胪膑扎赉诺尔煤矿、吉林陶家屯石碑岭宽城子煤矿、奉天五湖咀煤矿、奉天尾明山天利公司;日本经营的山东博山博东公司、奉天本溪湖煤铁公司、奉天本溪县彩合公司(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又占领了烟台煤矿、炸子窑煤矿、抚顺煤矿、宽城子煤矿、五湖咀煤矿、天利公司);法国经营的湖北阳新炭山湾万顺公司;美国经营的奉天义州华美公司;比利时经营的直隶临城矿务公司、直隶宛平县门头沟龙门村裕茂公司;意大利经营的黑龙江胪膑县察罕熬拉煤矿等[4]。其中经营效益较好的有辽宁的抚顺、本溪湖,直隶的开滦、井陉,山东的临城、华德,河南焦作等煤矿。这些矿区原来都有手工采煤的历史,而且几乎都已由中国人进行新法开采,然后被外国人侵吞,这是外资规避风险、坐享其成的最好方式。这些煤矿的大部分名义上都由中外合资或合办,实际上主要由外国人经营管理。

  面对西方列强在中国大肆开办煤矿的行径,中国各界爱国人士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掀起了“收回矿权”、“设厂自救”的群众运动。截至辛亥革命前,山西、山东、奉天、安徽、四川、云南、湖北等省相继从外国人手中收回一些矿权。应该说明的是,所收回的矿权都是中方付出巨款赎回的,仅占帝国主义在华攫取矿权的一小部分,而且大多是尚未开采或未见成效之矿,重要大矿如开滦、抚顺、本溪湖、焦作等仍然被外国资本控制。

  在从外国人手中收回矿权的同时,一些较有远见的中国官员和绅商发出了“实业救国”的呼声。在此期间,仅中国人新开的煤矿就有20个。其中官办的1个,即广西贺县西湾煤矿;官商合办的4个,即河北滦县滦州煤矿公司(1912年与开平煤矿公司联合)、山东泰安县华宝公司(禹村煤矿)、安徽宿县烈山煤矿局、浙江长兴煤矿;商办的15个,即江西萍乡安源煤矿、山东峄县枣庄中兴煤矿公司、河南安阳县六河沟煤矿公司、山西保晋矿务公司、河北磁县怡立煤矿公司、河北井陉县正丰煤矿公司、察哈尔宣化县鸡鸣山煤矿、辽宁锦西大窑沟煤矿、山东宁阳县华丰煤矿、辽宁西安煤矿、江苏铜山县贾汪煤矿、河北宣化县宝兴煤矿公司、安徽怀远县大通煤矿、湖北大冶县富源煤矿公司、江西乐平县鄱乐煤矿公司。这些民族资本的煤矿一般投资较少,生产规模也比较小。根据1913年的统计,中国煤矿年产量在100万吨以上的全部是外资或中外合资煤矿;年产10万吨至100万吨的煤矿,外资和中外合资的占88.5%,民族资本的只占11.5%;年产1万吨至10万吨的煤矿中,外资的占40.1%,民族资本的占59.9%;年产1万吨以下的全部是民族资本的[4]。这批中外煤矿产生了第二批煤矿工人。据统计,在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全国煤矿工人已有152459人(不包括外资煤矿),约占当时全国产业工人的15%。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接管了德国在山东的坊子、淄川等煤矿,同时又控制了汉冶萍公司,英商福公司和华商河南中原公司合并组成福中总公司。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及结束后的一段时间,中国民族资本经营的煤矿也有较大的发展,开办了华东、长兴、北票、正丰、长城、柳江、怡立、中和、大通、淮南等煤矿,使民族资本的煤矿年产量在1918年占到了全国煤炭总产量的24%[5]。煤矿的增加使中国煤矿工人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成为中国近代社会一支新起的重要力量。

  二、中国煤矿工人的形成和特点

  (一)中国煤矿工人的形成

  中国煤矿工人是整个中国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中国工人阶级作为近代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机器大工业的产物,它的主体和核心是1840年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中国国家资本和民族资本开办的工矿企业而产生、发展起来的。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在中国建立了一批工矿企业,同时也刺激了中国官方和民间开始注重发展工业,中国工人阶级应运而生。正如毛泽东指出:“帝国主义的侵略刺激了中国的社会经济,使它发生了变化,造成了帝国主义的对立物——造成了中国的民族工业,造成了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而特别造成了在帝国主义直接经营的企业中,在官僚资本的企业中,在民族资本的企业中做工的中国无产阶级。”[6]

  随着近代煤矿的出现,煤矿工人也随之产生。中国第一批煤矿工人诞生在洋务派办的煤矿中。据统计,开平煤矿1894年雇有矿工3500~4500名;1887年开办的山东淄川煤矿雇有矿工300~500名;1891年开办的湖北江夏马鞍山煤矿雇有矿工1500~2000名[8]。中国第一批煤矿工人还有一部分来自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官僚、买办、商人、地主等经营的煤矿。如安徽池州、山东峄县、广西富川贺县、江苏徐州、直隶临城、奉天金州、安徽贵池等。这些民营煤矿大都规模很小,发展缓慢,雇用工人多则500人左右,少则300人左右。

  从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由商品输出为主转向以资本输出为主,中国煤矿工人队伍的发展也进入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帝国主义列强争先恐后地在中国投资建矿,其中规模较大的有英国人侵吞的直隶开滦煤矿、河南焦作福公司,日本侵占的抚顺煤矿、本溪湖煤矿,德国侵占的山东华德矿务公司,中比合资的直隶临城煤矿,中德合资的直隶井陉煤矿。这七大煤矿共有资本7316万多元,约占当时外国在华投资的85.7%,约为当时中国自有煤矿投资总额的3.37倍。民族资本经营的煤矿在这一时期也有较大发展,其中直隶宣化鸡鸣山煤矿、江西萍乡煤矿、广西西湾煤矿等,各有资本50~70万元。

  关于这一时期中国煤矿工人的数量,辛亥革命后北京政府农商部1914年编著的《第一次农商统计》中公布的数字为152459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国的煤矿工人队伍迅速壮大。据有关学者统计,1919年前后中国的产业工人总数大约为2885000人,其中矿业工人约70万[9]。而当时的矿业主要是煤矿,70万矿业工人中绝大部分应是煤矿工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的规律、创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对于无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和本质特征,进行过多方面的深入分析和论述。总而言之,无产阶级是以机器大工业为物质技术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无产阶级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变成了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工资维持生活的所谓“自由劳动者”或“自由的工人”。无产阶级是和机器大工业这种先进的经济形式相联系的阶级,是当时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二)中国煤矿工人的特点

  就无产阶级整体而言,它有如下一些共同的特点:第一,它是最有远大前途的阶级。因为它是机器大工业的产物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不会像各种剥削阶级那样成为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障碍而被打倒,也不会像其他劳动阶级那样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随着机器大工业和这种先进生产力无限广阔的发展,无产阶级同样也有无限远大的前途。第二,它是最富于革命彻底性的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失去了一切生产资料,因此,它只有通过革命,消灭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才能使自己获得解放。第三,它是最富于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阶级。机器大工业生产需要把许多工人组织在一起,工人的劳动随着机器的运转进行,他们必须顺应机器体系的状况和运转规律,实行有计划的分工和合作。企业只有建立严密和严格的生产秩序和组织纪律,才能顺利地进行生产。第四,它最富于集体主义和团结精神。第五,它最少保守思想,最富于改革进取精神。

  近代中国煤矿工人生长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它除了具有一般无产阶级共同的特点之外,还具有一些特殊的特点:

  (1)劳动时间特别长。近代中国煤矿工人劳动时间之长,举世罕见。在资本主义国家,煤矿工人每天的劳动时间一般低于其它行业工人的劳动时间。但是在中国,煤矿工人的劳动时间一般要超过其它行业工人的劳动时间。开滦、焦作、阳泉、大同等大型煤矿名义上是三班倒,每班工作8小时,但因工资少得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矿工们常常要打连班,连续工作16个小时才能上井。因为煤矿的工资制度不是计时工资制,而是计件工资制,矿工们不仅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而且一年到头休息的时间也很少。据开滦煤矿1919—1920年度各矿工人平均全年工作日数统计:唐山矿为349天,林西矿为354天,马家沟矿为351天,赵各庄矿为355天。在陕西铜川煤矿,矿主为了多出煤,制定了一种大班窑,规定矿工下井后,吃住都在井下,1月甚至数月才能上井一次。有歌谣为证:大班窑,苦无边,一下就是百十天,窑工日夜在井下,当牛做马受熬煎[9]。“入井鸡鸣叫,升井月亮照”这句流传在辽宁阜新煤矿的歌谣反映出当地矿工每天天不亮就下井,月亮升起才上井的情形,表明每天工作都在10小时以上。近代中国煤矿工人不仅劳动时间长,而且强度特别大。即使在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外资煤矿,采掘、运输等环节仍以粗笨沉重的体力劳动为主,矿工们整天处于极度劳累紧张之中。

  (2)劳动条件恶劣。煤矿生产主要是地下作业,终年不见阳光,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矿工们不仅要从事极为艰苦的劳动,呼吸污浊的空气,而且时刻面临着瓦斯爆炸、冒顶、透水、烟尘等危险,劳动环境十分险恶。仅以当时中国最大的开滦煤矿为例:井下“大路阔十一尺,高十尺,途中昏黑没灯火及种种设备,非常泥泞,路旁有水沟,水深过膝。路中设轨,用骡车运煤。小路阔只七尺,高只四尺半。走的须俯伏行走。顶和两旁用木柱上撑,身首偶触之,煤块纷纷从上下坠。工作的地方非常狭窄,且煤层向上作斜坡,矿工赤身涂炭,屈曲如猬,借一点灯光,在内工作。这种情状,看见的都要想这是宗教里的地狱……空气里夹着煤气、水气、硫磺气和种种重浊的臭气。气温高至摄氏八十三度,气压大到水银柱三十二寸十分之七(在第八屋1466尺下),地面都是水,伸腰须覆在地上。”[10] 大煤矿的劳动条件尚且如此,中小煤矿的劳动条件可想而知。恶劣的劳动条件造成各种事故经常发生,矿工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如日本经营的抚顺煤矿,1907年发生事故125次,伤亡矿工141名,1919年发生的事故增加到4724次,伤亡矿工增加到4799名,占矿工总数的10%[11]。

  (3)生活待遇相当差。在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下,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即劳动力的价格。在近代中国,煤矿工人的工作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时有生命危险,但工资却普遍低于铁路、机械、邮电等其它行业。1878年,唐廷枢在为开平煤矿招商引资时,在集股章程中说明:英国煤矿工人平均每日工资8钱,产煤约5吨;中国煤矿工人每日工资不过1钱,产煤约2吨[1]。这就是说,英国煤矿工人每生产1吨煤可得工资1.6钱,而中国煤矿工人每生产1吨煤只能得工资0.5钱。1912—1916年,抚顺煤矿日本工人的工资通常是中国工人工资的2.6倍[12]。根据综合统计,1920年前后,山西保晋煤矿平均每名矿工的日工资为0.30元;辽宁抚顺煤矿平均日工资为0.51元;江西安源煤矿平均日工资为0.28元。1919年,山东中兴煤矿矿工平均月工资为8.09元;河北开滦煤矿平均月工资为8.23元。同样在开滦煤矿,高级职员的月工资为560.4元,“比工人高出54倍。”[15] 中国煤矿工人这点微薄的工资并不能全部到工人的手中,中外资本家还要巧立名目进行克扣和盘剥。

  (4)地位十分低下。“人间地狱十八层,十八层底下是矿工”。这首歌谣形象的反映了近代中国煤矿工人低下的社会地位。生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煤矿工人,身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重压迫,政治上完全没有权利。1907年,清政府制定的《大清矿务章程》规定:“借端罢工要挟者”,“交地方官惩办”。在湖南耒阳煤矿,招来的车水工“到煤矿后,首先是封建把头及其爪牙环攻殴打,打服后,上脚镣,并用利刃刺伤双足,然后送至矿井深处车水,使其永远难见天日,直至不堪折磨而死去。”[16]

  (5)集中程度很高。煤矿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近代中国,无论是外资煤矿还是民族资本的煤矿,因为产业的特点和竞争生存的需要,从一开始就具有相当的规模。较大的煤矿一般都集中了数以千计的煤矿工人,一些大型煤矿的工人往往数以万计。尤其是民族资本的煤矿,由于资本不够雄厚,无力购买大量先进的机器设备来提高煤矿的机械化程度,往往雇佣更多的矿工,因为矿工的劳动力价格十分低廉,一些矿主宁愿用人力来代替机械,从而也提高了矿工的集中程度。从地域上看,近代中国煤矿工人主要集中在辽宁、河北、山东、河南、山西、江西等6个省。根据1936年的统计,上述6个省共集中了192962名煤矿工人,占当时全国煤矿工人总数的76.86%[14]。煤矿工人的高度集中,对煤矿工人向国内外反动势力进行斗争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6)与广大农民有天然的联系。近代中国的煤矿工人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他们同广大农民有着相似的处境、遭遇和共同的革命要求。许多矿工就生活在矿区附近的农村,平时特别是农忙季节,他们还要帮助家里做农活。这种关系使煤矿工人在各种斗争中很容易和农民结成亲密的联盟。正是由于广大矿工来自农村,矿方(包括外资煤矿)往往利用把头制、包工制及其它形形色色的封建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来奴役矿工。在近代煤矿,有技术的里工是少数,没有技术、主要依靠出卖力气谋生的外工占多数。这些外工往往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他们在矿上务工时要受资本家的压榨和奴役,在农村务农时又要受到地主的剥削和压迫。所以,矿工很容易与农民结成同盟军。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历史条件,给中国近代煤矿工人带来的种种特点中也包括一些弱点。主要表现是:由于近代煤矿工人生活极端困苦,没有时间和条件学习文化,所以文化水平普遍很低,目不识丁的文盲占大多数,这对于他们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技术,开阔眼界,提高进行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的知识、能力和水平,都是不利的;由于广大矿工来自农村,容易受封建意识和习俗的影响,小农意识较强,社会化机器大工业生产的观念确立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就摆脱传统观念的影响。

  总之,近代中国煤矿工人具有一般无产阶级的共性,又具有该行业主要在地下作业等不同于其它行业的特点。它的基本特点是它阶级本质和行业特征的表现,是它最主要最基本的方面;它的弱点则是外部环境、条件给予它的影响和限制。

  三、中国煤矿工人的早期斗争

  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时期,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相结合,造成了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中国煤矿工人诞生后,首先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他们和帝国主义及封建势力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有矛盾就有斗争。本文论述的早期斗争指的是鸦片战争后至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中国煤矿工人的斗争活动。

  早在太平天国运动于广西兴起的时候,最初参加起义的群众就有一批来自贵县龙山山区的煤矿工人。拜上帝会的领袖杨秀清、肖朝贵都曾以烧炭为生。1852年太平军进入湖南,该省道州、郴州、桂阳一带数千名煤矿工人参加了太平军。太平军把煤矿工人编为土营,该营的任务主要是发挥煤矿工人擅长开采巷道的专长,在攻城久攻不下时,由该营挖掘地道至城墙下,安放炸药实施爆破,为太平军攻入城内打开通道。以煤矿工人组成的土营在攻陷武昌、南京、扬州、杭州等城池时,发挥了巨大的威力。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中国开矿设厂,中华民族面临着严重的瓜分危机。这一时期,帝国主义列强先后强迫中国签订了42项有关在中国开办煤矿的章程、条款及合同,地域涉及中国19个省区。外资煤矿的产量占当时中国煤炭总产量的83.2%,基本上控制了中国的煤炭工业[5]。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救亡图存,中国煤矿工人多次参加湖南、四川、福建等地民众举行的反洋教斗争。1900年前后,在中国北方地区兴起了义和团运动,煤矿工人积极地投身于这场反帝爱国斗争。在东北,凡是俄国修建的中东铁路经过的地方,都发生过煤矿工人和伐木工人等的反抗斗争。

  20世纪初,中国人民掀起了一场收回矿权运动。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山西、河南人民收回英国福公司矿权的斗争,安徽人民收回铜官山煤矿的斗争。1906年,安源矿工参加了同盟会领导的萍(乡)浏(阳)醴(陵)起义。这次起义是在资产阶级领导下进行的,安源矿工在起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受到了一次有纲领、有组织的武装起义的实际锻炼。1895—1913年,近代中国的产业工人共计举行罢工143次,其中煤矿工人举行罢工18次,在罢工数量上仅次于缫丝和棉纺织工人。其中主要的有:1899年的安徽芜湖晋康煤矿工人罢工、1905年的湖南慈利界牌峪黄厂矿务分公司工人罢工、1905—1913年江西萍乡煤矿发生的4次罢工、1912年安徽濉溪烈山煤矿先后发生的4次罢工、1905年和1907年山东潍县坊子煤矿工人举行的2次罢工、1913年山东淄川煤矿工人为争取提高工资而举行的罢工等[8]。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煤矿工人在诞生和发展的历程中,参加了近代中国人民历次反侵略战争和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许多重大斗争。中国煤矿工人运动一开始就具有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性和革命性,这是这一时期中国煤矿工人运动一个突出的历史特点。斗争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增加工资、减少工时,改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反对各种形式的降低和拖欠工资、延长工时等。

  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到1919年“五四”运动发生,是近代中国煤矿工人队伍迅速壮大的时期。这一时期,由于英、法、德、意、俄等帝国主义国家忙于战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煤矿的侵略,从而使中国的民族资本和日、美帝国主义在华资本有了较大发展,中国煤矿工人的数量迅速增加,从而提高了煤矿工人的战斗力,煤矿工人成为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在这5年多的时间里,全国的产业工人共举行各种罢工95次,其中煤矿工人举行罢工11次[15]。在这一时期煤矿工人的罢工中影响较大的有:1914年河南焦作福公司煤矿工人罢工、1915年湖南乾城(今吉首)大王岩煤矿工人罢工等。这一时期,煤矿工人罢工的组织领导、斗争方式和策略运用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进步。煤矿工人在斗争中经历了考验,增长了才干,锻炼了队伍,积蓄了力量。但就整个斗争情况来看,中国煤矿工人的斗争还不能说已经走上自觉的阶段。但是,这一时期煤矿工人的斗争与整个中国工人运动汇成强大的潮流,为中国工人阶级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和在五四运动后建立自己的先锋队组织——中国共产党,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自觉地谋求本阶级和全国人民彻底解放的革命道路准备了条件。

作者介绍:薛毅,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薛毅(1954-),男,河南焦作人,教授,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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