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协议书

甲方:

乙方: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精神,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书。

一、由甲方(研究生) 在通过今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入学考试和审查,符合录取要求后,于2010年9月初入学,进入乙方(培养单位)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设立在深圳的MBA教学点,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两年半至五年。

二、乙方按照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三、甲方须在正式被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决定是否调人事档案进校并知会乙方:

1、若需调档,则于通知书发放前将档案调入四川大学本部,在学习期间,档案不得转出至其他单位,甲方毕业时,乙方将甲方人事及学籍档案寄送至其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甲方在学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均由甲方自理。

2、若不需调档,在学习期间,其人事、工资、户口、医疗、党团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甲方工作单位或有关部门。甲方在学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均由甲方自理。甲方完成学业后,乙方将甲方的学籍档案寄送至其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的派遣单位。

四、甲方必须遵守乙方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违纪受纪律处分,由乙方作出决定后通知甲方和甲方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部门。甲方休学、辍学、退学,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研究生) 姓 名: (签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乙方(培养单位) 名 称: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邮 编:610064

代 表: (签章)

2010年 月 日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