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作用

论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作用

钱波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2004秋 行

政管理

摘要:法治的核心目的在于对公权力进行合理而有效的规制,而当今社会行政权的扩张在稳定和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违法行政权力的现象。审视目前我国现有的行政监督体制,仍然可以发现很多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为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使权力的运行结果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明确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作用,增强行政监督之实效,以准保行政机关准确、全面、高效地依法行政,从而促进社

会的进步和发展。

关键词:行政监督;行政权力;监

行政监督是指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保障国家的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的制度,来说,说是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民群众,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的行政活动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实施察、督促、检查和纠正的行为,我国现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法律”。这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准则。

一、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由于制定主

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行政监督主督体它是具体和人人员的监行宪宪法活动体和体的

多层次性和管理对象的多元化。它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党的机关、司法机关、纪检监督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及社会舆论等

会及

行政

力机

委员

国家

机关

机关

直辖

地方

关对

如认。权力机关的监督,即各级人民代表大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各级国家权关,特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党委会,是行政法制监督的最重要的主体。权力机关对行政的监督主要是对行政抽象得政行为的监督。如最高国家权力对国务院行政法规的监督,省、自治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政府规章的监督,其他要方国家权力机相应地方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同有关法

律、法规相抵触,可以撤销相应抽象行政行为。此外,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的监督还包括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权力机关对行政的监督是由其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的,这是对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反映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权力机关对行政实施监督,可以保证政府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保证政府的政治方向和目标与人民的利益相一致,体现我国的国家性质。

2、监督对象的双重性。行政监督的对象的双重性可以理解为:它不仅仅是针对行政主体的监督,保证行政主体严格依法行政,而且也包括对管理对象的监督,在对管理对象实施监督时,值得提出的是,人权监督行政讨价还价析监督机关,并非都有权监督行

政相对人,应该严格防止超越监督权限的权行为。如行政监察机关只能对国家行政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人员行使监督权,而无权对行政监察对象外的公民先例监督权。

3、行政监督内容的双向性。行政监督

容的双向性是由行政监督的性质决定的。方面,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本身,也就对整个行政活动的全过程的监督,以公共政管理的佥性和合理性为标准,以督导行目标的实现为价值尺度,以查处行政过程违法不当行为为手段;另一方面,还应就政过程中的机制因素是否存在问题实施督。如行政组织的设置是否合理,公务员素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相应的法律规范越机他以内一是行政中行监的是

否一致进行全面监督。行政监督从决策到执行和结果的全过程进行边续的监督,而这种监督又是周而复始的。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都由同级人磊选举或者决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各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咨询,虚心听取人民代表的建议和批评,对人民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按时办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4、行政监督主体的层次性。所有监督主体分别处于不同的监督层次,来属于不同的授权主体,承担内容和范围均有差别的监督职责。从总体上看,各监督主体的所处层次,

尤其是专职监督主体的监督层次,一般高于级别相当的行政和经济管理部门实施监督,保证监督系统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行政监察是政府自我制约的一种监督机制,这督是政府系统专门机关对其他行政机专门监督,主要通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法问题等来实现。从严格意义上讲,由于进行监对象只能是政府系统中以行政隶属关基础,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公务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行政机关任其他人员,因此这种监督仍属行政机关而下的层次监督。

5、法律地位的独立性。监督主体独种监关的作人政行活动督的系为行政命的自上立行

使监督权,是保证监督效果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而相对独立性又取决于监督主体的领导体制问题。相独立性重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监督主体依法先例监督权,不受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督主体依据法律和行政权力,运用公认的监督标准实施监督。作为监督客体的行政主体和公务员均应服从监督;二是各监督主体实施监督活动所需的人员、经费、技术手段和信息等不受任何监督对象的制约和影响,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于法律”、“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国家权力和国家职能的分工中,由于司法机关主要承担国家的专门裁判职能,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具有专属性,因此就

必须有效地排拆所有外来的干预,使司法关真正成为抵御专断,保障人权的坚定障。如果司法权没有这种独立性,也就没权威性。

二、行政监督的作用

通常认为,立法分配正义,行政推行

义,司法矫正正义,这是对权力机关、行机关、司法机关三者在权力制衡原则下的能配置、义务承担和责任承受关系的具体述。这个描述告诉我们,权责紧密相连,权必受监督,尤其是行政权力。抽象的行权力通过具体的行政行为来实现,行政权缺乏监督必须导致腐败,行政行为缺乏监失去公正;这是从长期的实路中得出的经论断。实路证明,凡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腐机屏有正政职描用政力督验败

官员,虽然他们的级别、职位和所在地区不同,违法犯罪的情形也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惊人的相似或者说完全相同:都是滥用权力而规避监督甚至拒不接受监督。因此,为有效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应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坚持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强监督,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或者最限度的养活腐败现象的产生。

1、行政监督能有效地强化和改善公共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机关廉政建设。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他们依法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的各项行政事务。公

共行政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依法、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才能维护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行政监督正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力地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行政监督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性质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是行政组织和公共行政的一项内容,是行政实施的重要环节,作为指挥、沟通与传递、控制、监督和协调诸行政实施环节的重要构成要素,为实现政府工作的总目标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为实现国家意志,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及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

督,实现依法行政的根本目的。

2、行政监督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制度,行政监督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和任务就是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在公共行政领域中的正确实放。监督机关通过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以及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的控告、检举,以及受理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及不当行为,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包括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

2、行政监督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

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障改革开放,保障社主义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是要有一个稳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果忽视治稳定,消极腐败现象泛滥,必须引起社的不满和社会动荡。监督机关通过惩治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护政治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和监督。同时可以密切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威信,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的顺利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总之,行政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首要价值是权力制权力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监督才有法治,没有监督,公共利益和公会定政会腐维利政而设体约有民

权利将失去保障,行政权力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的进步,社会稳定和秩序的维护,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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