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

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召开,明确提出逐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河南省的新农村建设步入了快车道。然而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新农村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笔者结合河南省省情、运用所学经济学原理,分析河南省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希望能对地方政府提供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流转、城镇化、新型农民、稳步推进

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过“新农村”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了“小康社会”的概念,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五项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高度概括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河南省是我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农业大省和我国粮食基地,河南绝大多数人是农民,新农村建设对河南显得有其特殊。长期以来,河南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人居环境差,住宅居住质量普遍不高。 在河南省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看待农村民居的现状,如何解决三农存在的问题,是河南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急需解决的问题。此外我们必须看到,新农村建设绝不仅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而且更是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社会的全面进步,要走出一条既具有河南特色又符合河南省实际情况的新农村建

设道路。

一、河南省新农村建设存在问题

(一)形式主义严重,很多只是面子工程。在河南省很多地方的新农村建设中,地方政府观望情绪,不思进取,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引导农民生产致富等方面。有些地方官员素质低下,根本没有理解新农村的“新”的本质含义,对党和国家的好政策阳奉阴违,没有有执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指导思想,热衷搞大拆大建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甚至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比如一些地方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向农民收钱,无形中加重农民负担,更有甚者举债搞建设或趁机圈占土地,冲击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被严重侵害。

(二)缺乏合理规划,瞎指挥严重,降低了民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河南省很多地方领导的意愿凌驾于农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之上,大搞箱子楼建设,没有充分调动群众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比如大量征收住楼费,也就是很多农民损失了宅基地住进楼房之后,仍需要交纳一定的建筑费用,农民本来就不宽松的生活,随着住进楼房却欠下一屁股债,而且,有些农民一辈子住进砖墙瓦房,根本就不习惯楼房,政府的强制推行更民心大失;再比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空心村还是中心村,也不管人口、户数多少一概配置同样的设施,实行一刀切和化整为零的管理体制。没有认真分析每个村的特点和条件,从

而在布局、产业配置、景观生态、道路结构、建筑户型等方面照搬照套,千篇一律,没有个性。这显然是对农村的破坏,根本无从谈“新”。

(三)新农村建设中资源保护不力,变相破坏了农村旧貌,新貌却不尽人意。比如河南省有些地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矿产资源存在乱开乱采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破坏了当地环境。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产权不明。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但没有具体到哪一级村民集体,不同权利主体间的责权关系不清,导致权利主体之间的互相侵权,影响土地流转的正常进行。此外土地的收益分配不尽合理。在土地收益分配中,政府把分割土地流转收益作为原始积累的又一重要手段,对集体土地流转收益进行强制分割;有些地方的村干部利用村级政务不够公开透明的漏洞中饱私囊,成为土地流转过程中事实上的受益者。

二、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一)我国应大力发展经济,加大对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河南人口众多,经济相对落后,发展新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新农村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律和农业及农村发展的实际。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全面小康宏伟目标的客观要求。新农村建设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的客观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国内需求不足和城乡发展失衡突出矛盾的有效途径。此外,大力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吸引年轻人留在农村和新的农业劳动者进入农村。为了实现城乡一

体化,创造更加舒适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吸引并留住年人,必须改善农村基础设选招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乡镇一线,把一批优秀乡镇机关干部安排到村一级工作,提高农村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创建大批能带领农民致富的基层好班子,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

(二)充分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国家战略。长期以来,我国实施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援工业的策略。农村的发展收到了极大地限制。而今,进行系统、全面地建设规划,采取一以贯之地围绕总体设计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推进,由自上而下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统一推动和实施。政府是发挥引导、援助作用的配角,全面充分投入的主角。资金以扶强助优的集中方式,向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领域投入。采取分类激励村庄、民选产生村领导、强化村民会议、资金用于民众相关领域的方式。增强新农村建设的民主性。不再片面地强调经城市经济的增长,把和谐社会的建设重点放在农村。以农民自愿、村民自治为主,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主要依靠农民的亲自劳动和广泛参与完成项目建设。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城镇化的必走之路,然而长久以来,农民始终没有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始终困扰着每一位农民,究其根本,笔者认为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导致农民无法享受改革利益。河南省新农村建设应,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增加对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

础设施等社会事业的投入。真正的扫清农民发展致富的道路。不能每个农民住进了楼房、却没有享受城里楼房人的待遇。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包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建设,更是“以人为本”的建设。所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遏制城乡差距,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根据规划统一部署和安排,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典型,先行试点、示范,探索不同的建设道路,总结成功做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开展大规模新农村建设。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多选典型地区,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并为全国的新农村建设提供经验积累。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要针对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类型的典型地区,发挥不同的示范带动作用,取得经验再行推广。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农村建设和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总结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工农关系的转换阶段及其政策经验,深入研究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原则、目标和重点内容,探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四、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总结

河南省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河南来言意义重大。河南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抓住典型逐步推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性。杜绝急于求成,导致农民“被上楼”的悲剧,损害党的科学性和神圣性。

参考文献:

[1]柯炳生,陈华宁.对培养新型农民的思考[j].中国党政论坛,2006,(4).

[2]温铁军.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发展,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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