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11-12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第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6〕80号)以及2009年7月7日广东省政府《关于同意启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工作的批复》(粤府函〔2009〕127号)等文件,广州市政府启动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在中国银监会、广东银监局、省市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各位发起人的支持下,筹建工作小组已完成主要筹建工作,并获得了中国银监会的筹建批复,达到农村商业银行开业标准。现将筹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启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

(一)省、市政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部署

为顺应国家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方向,促进广州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广州地区金融中心建设步伐,省、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启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工作。

2009年4月14日,黄龙云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广东金融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宋海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提出,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国务院关于农信社改革的有关精神,尽快启动深化全省农信社改革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农信社向更高的产权模式升级。

2009年5月15日,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广州联社”)向广州市政府提出《关于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请示》。2009年5月31日,广州市政府向广东省政府提出《关于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再请示》。2009年7月7日,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启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工作的批复》,同意广州市政府启动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工作。

2009年7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36号),省政府随后召开全省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动员大会,准备用3年时间使全省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监管指标和股权结构达到监管要求,并明确指出“力争2009年10月底前广州、东莞、顺德3家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2009年7月21日,黄龙云常务副省长和宋海副省长在省农信社主持召开了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委汪洋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尽快启动广州、东莞、顺德3家农村信用社的改制工作。

(二)成立广州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领导小组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

2009年7月13日,为组织做好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工作,广州市政府决定将“广州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调整充实为“广州市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挂“广州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名称,负责组织、领导、推进改制工作。广州市分管金融工作的邬毅敏常务副市长任市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志勇、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徐诺金、广东银监局副局长刘为霖任市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包括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2009年7月14日,市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筹建工作小组”),广州联社领导班子成员和广东银监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作为成员,由广州联社社员代表大会授权作为申请人,开展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开业的各项相关工作。

结合广州市现状和广州联社实际情况,筹建工作小组拟写了《组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组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市场前景、未来三年业务发展、开业后金融风险等进行了分析;筹建工作小组还拟定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明确了筹建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股本结构、股权设置、公司治理架构、部门及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等;筹建工作小组还按照有关规定拟定了《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定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的处置意见》、《原有社员股金处置方案》等文件。

(三)召开社代会审议表决改制相关决议

2009年6月30日,广州联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议案》,同意在广州联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明确新设立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承继广州联社的债权债务,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筹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作为申请人向银监会提交筹建申请和开业申请。会议审议通过筹建工作小组制定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整体资产评估方案及净资产分配意见,授权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通过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的议案,明确原有社员股金在量化基础上按自愿原则折算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或退股的处置方案。

2009年8月21日,广州联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组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实施方案的议案》。

2009年9月30日,广州联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净资产确认结果及分配意见的报告》和《筹建工作实施过程中几个相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社员代表大会均由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就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的合法性、表决结果有效性等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筹建工作小组采取在所有营业网点张贴、在广州联社网站公布等形式向全体社员公告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明确社员反映意见的权利和方式。

二、争取政府和银行监管部门的支持

(一)广州市政府大力支持农商行筹建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筹部署下,广州市委、市政府及农信社改制领导机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州联社的固定资产确权、不良贷款清收、诉讼收贷、抵押资产税费减免等问题,要求各部门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

2007年7月,市政府召开涉政不良贷款清收专题会议,与各区政府签订清收责任书,部署清收工作。两年来各区政府共偿还涉政企业不良贷款4.76亿元,对广州联社涉政企业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启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以来,市政府积极协调、支持广州联社的办证确权工作。广州联社部分资产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房产产权在各区县信用社名下共530多宗,需转到广州联社名下,对这类房产的办理更名,经政府协调税务部门给予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财政局免收契税;二是部分产权不完整(包括信合大厦在内,共210多宗),主要是划拔用地或土地出让情况未记载,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完整产权,对此国土房管局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办理速度。

市政府加强协调力度,将白云农工商系列贷款转让给市属优质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市国投6.88亿元拆借资金处置工作;批复同意市财政局安排1.5亿元资金垫支用于广州国际控股集团归还广州联社贷款。

市政府还协调法院对广州联社继续予以减交或缓交案件诉讼费及执行费的扶持政策。在征集发起人工作中,市政府动员推荐实力强、符合入股条件的优质国有企业如岭南国际集团、广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入股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有利于优化股权设置,改善治理结构。

(二)中国银监会和广东银监局加强指导工作

为指导和规范组建工作,银监会李秀红处长莅临广州联社开展改制工作专题讲座,对组建工作进行现场辅导。广东银监局专门就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事宜和清产核资事宜制定广东辖区专门指引,召开多次沟通协调会,并派员以筹建工作小组成员的身份参与改制工作,为组建工作的依法合规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市政府、广东银监局就广州联社的改制工作多次请示银监会,得到积极回应和明确支持。

广东银监局高度重视筹建的现场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筹建工作启动以来,广东银监局与筹建工作小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安排相关处室加强现场指导。2009年9月15日至9月29日,广东银监局在全辖抽调精干力量,对广州联社的组建法律程序的履行情况、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的开展情况、新发起人的确定情况等筹建准备阶段的工作和各项期后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复查后,广东银行局出具了验收报告。

三、开展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工作

筹建工作小组根据广州联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授权,于2009年7月15日聘请了具备资质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统称“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全面审计评估广州联社的资产负债状况,并在2009年9月28日出具初步报告。

(一)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基本情况

按照中国银监会和广东银监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中介机构对广州联社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表外科目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清产核资和整体评估。

筹建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经营机构全力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确权办证工作,力争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筹建工作小组多次前往省、市政府汇报情况争取优惠条件,并发函请求广州市政府为我社的资产办证过户提供绿色通道,减免相关税费,得到了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

中介机构按照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开展现场检查,汇总资料并出具初步报告,筹建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按照广东银监局2009年9月25日出具的《现场检查意见书》和银监会200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申请材料的审查意见》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整改工作,并最终于2009年11月3日正式向银监会出具了《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报告》、《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评估报告书》,筹建工作小组、市联社和中介机构三方出具了《净资产确认书》。

清产核资后,截至2009年6月30日,广州联社资产总额为1621.91亿元,负债总额为1597.0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4.89亿元。

整体资产评估后,截至2009年6月30日,广州联社资产总额评估值为1640.05亿元,评估增值18.15亿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1597.0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评估值为43.04亿元,评估增值18.15亿元。

(二)净资产确认和处置情况

根据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结果,经筹建工作小组、广州联社和中介机构三方确认,截至2009年6月30日,广州联社净资产为40.77亿元,其中股本金40.23亿元,资本公积13.67亿元,盈余公积3.55亿元,一般准备16.96亿元,未分配利润-33.65亿元。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及〈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中清产核资工作指引〉的通知》的规定,经广州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授权,净资产处置情况如下:

1. 股本金40.23亿元,按1:1的比例和自愿原则转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其中至2009年9月30日社员身份不变转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39.46亿元;已转让第三方并转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0.72亿元;暂未确认股金0.05亿元,则根据最终确认情况对未确认的股金拟打包转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待股东身份落实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2. 资本公积13.67亿元,用于弥补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后挂账亏损。

3. 一般准备16.96亿元,用于改制后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清产核资后风险资产为1,279.73亿元,一般准备金提取比率为1.33%。

4. 盈余公积3.55亿元,用于弥补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后挂帐亏损。

5. 未分配利润-33.65亿元,其中由资本公积弥补13.67亿元,盈余公积弥补3.55亿元弥补后尚存未弥补亏损16.43亿元。至此净资产已全部分配完毕。

对于净资产处置后仍未弥补的亏损由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间接弥补29.74亿元。弥补后未分配利润13.31亿元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承继。

四、开展征集发起人工作

(一)相关文件制定与新增股份认购情况

2009年7月初至8月中旬,筹建工作小组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联社增资扩股事宜进行调研,提出了《组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情况说明》,在募集对象、募集资金规模、投资者出资方式、资金用途、募资方案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2009年8月10日,为全面协调全辖增资扩股工作,筹建工作小组成立增资扩股统筹小组,下设统计小组和审查小组,分别负责预登记资料统计和投资者审查工作,各信用社同时按照统一部署成立增资扩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009年8月17日至8月21日,筹建工作小组正式启动了不良资产购买与增资扩股预登记工作,在各区县信用社举行推介会。通过对投资者拟购买不良资产和入股意向的价格区域和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基本确定了新增股份认购和不良资产购买的价格和数量。同时,通过细致筛选和核实,筹建工作小组确定了不良资产包。此外,筹建工作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并由金杜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

2009年9月2日至9月10日,筹建工作小组开展了新增股份认购和不良资产购买工作,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踊跃支持。在全辖员工的努力下,投资者的资格审查、申购股金受理、资金圈存、申购结果分析等工作顺利结束。

至2009年9月30日,根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发起人说明书》,经过预先登记、公告、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141户企业法人和1232户自然人认购新增股份28.50亿股。

至2009年9月30日,共730户企业法人和28953户自然人认购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全部股份68.73亿股,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发起人签订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二)发起人自愿出资购买不良资产情况

新增股份发起人签订《购买及委托管理不良资产协议书》,以现金方式每股出资1.80元,共计51.30亿元用于购买广州联社不良资产,其中141户企业法人(含村镇经济组织)股东出资37.90亿元、1232户自然人股东出资13.40亿元。该项资金已于2009年9月20日全部到位。

不良资产处置的原则以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以2009年9月15日不良资产为基点,按照“先损失后可疑再次级”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置。发起人出资购买不良资产的顺序为:一是按照清收处置由难到易的顺序购买由中介机构认定的不良贷款;二是按照“先损失后可疑”的顺序购买部分不良非信贷资产。

截止2009年9月23日,已处置不良贷款和不良非信贷资产5,129,728,052.80元,结余资金271,947.20元。其中,不良贷款处置情况,发起人出资4,559,306,181.66元用于处置不良贷款,消化次级类贷款492,591,463.05元、可疑类贷款2,268,060,233.16元、损失类贷款1,798,654,485.45元;不良非信贷资产处置情况,发起人出资570,421,871.14元用于处置不良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存放同业款、拆放款及其他应收款等非信贷资产。

结余资金271,947.20元,转入其他应付款专户管理,待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后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保证拟设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和发起人的权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严格对发起人出资购买的不良资产进行管理和清收。

(三)老股金处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州联社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制定了对广州联社原有股金40.23亿元的处置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9月21日开始分3期公告。第一期公告期为2009年9月21日至9月25日,第二期公告期为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第三期公告期为2009年10月1日至10月8日。

对自愿入股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资格条件的社员,其在广州联社的股金经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后按照1:1的比例转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原社员自愿将所持广州联社股金转让给他人的,按照广州联社的有关规定办理股金转让手续,并由受让方办理入股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手续。自愿退股的社员应按照广州联社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股手续。在广州联社社员股金处置实施方案公告期满后仍然无法确认身份的股金,在征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先行打包折算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待股东身份落实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至2009年10月20日,在广州联社经净资产量化后转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40.23亿股(共由29572户原社员持有。总户数比9月30日的总户数减少12户,主要原因是部份老社员死亡,继承人也属于老社员,故继承人在此期间继承股金后,导致总户数减少)中,已确认的户数为29548户,确认股数40.22亿股。其中,直接转股的有29258户,共39.49亿股;通过转让,由受让人办理确认的有290户,共0.73亿股。暂未确认户数24户,共0.01亿股。未确认的主要原因包括社员死亡,继承人暂未办理继承手续;社员出国,暂时联系不到;社员已失踪等。

五、组织编写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一)成立专项组,总体部署

筹建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部署筹建工作小组成立管理制度编写专项组。专项组由一名筹建办副主任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编写工作流程,组织专门人员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整理、编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制度。

制度编写工作以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讨论、严格审查为原则展开。5月26日,专项组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编写工作计划,对编写工作进行了规划,分为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两方面着手进行。内容主要包括“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及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财务、人力资源、审计、安全保卫等办法。筹建工作小组聘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程指导,并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

(二)制度编写完成情况

2009年5月27日,专项组向各相关部门发出了《关于上报内部管理制度清单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计划中的分工及工作要求,已对本部门负责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并提交了梳理后的《内部管理制度清单》。

2009年6月4日,专项组向各相关部门发出了《关于配合改制工作做好内部管理制度编写的通知》,将汇总后的《内部管理制度清单》发各相关部门,并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认真梳理于已相关的广州联社已有各项制度,废除一批年代久远,不再适用的规章;修改一批仍在适用的但部分内容陈旧的制度,使其能够适应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需求;制定一批新的规章制度,满足由广州联社改制为农商行新的制度需求。截至10月上旬,各项制度草案基本成形,共计260多项。

(三)分级审查制度草案

为确保各部门梳理、编写的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并且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流程相适应,筹建工作小组对各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三审三查式审核。由合规与法律部一审一查,重点进行合法性审查;专门委员会二审二查,重点进行适应性审查;筹建工作小组三审三查,重点进行综合性审查。各级审查机构进行了严格仔细的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反馈给各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结合审查意见进行了修订。保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制度建设成果能切实起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管理能力的效果,满足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各流程良性、高效运转的制度需求。截至2009年11月8日,筹建工作小组已完成各项制度的编写审查工作。

六、通过广东银监局的检查验收和中国银监会的材料审查

广东银监局组织人员于2009年9月15日至9月29日对广州联社的组建法律程序的履行情况、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的开展情况、新发起人的确定情况等筹建准备阶段的工作和各项期后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清查核实了广州联社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审核了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初评报告、整体资产评估初评报告、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资料。

经汇总、分析和认定,认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符合法定程序,清产核资方法和程序基本符合要求,清产核资结果基本真实公允,净资产认定和分配合规合法。同时,也指出了清产核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于9月25日出具了《现场检查意见书》。筹建工作小组按照整改意见要求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请银监局复查。复查整改后,广东银行局出具了验收报告。

2009年10月28日,在收到中国银监会《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申请材料的审查意见》后,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要求严格按照审查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11月3日,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会报送了《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申请材料整改情况的报告》和整改后的全套材料。目前,筹建申请已获得银监会的批复。

七、各项指标达到农村商业银行开业标准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6〕8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8〕第3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广州联社各项指标已达到设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根据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结果,并考虑拟注册资本等因素,至2009年6月30日,广州联社核心资本净额为98.86亿元,其中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后账面核心资本净额40.62亿元,发起人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弥补亏损增加核心资本净额29.74亿元,增资扩股增加核心资本净额28.50亿元。资本净额98.71亿元,其中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后账面资本净额40.47亿元,发起人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弥补亏损增加资本净额29.74亿元,增资扩股增加资本净额28.50亿元,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726.00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3.62%和13.60%,均达到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

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资金已于2009年9月下旬全部到位并完成帐务处理,至2009年9月30日,考虑增资扩股资金28.50亿元到位因素,广州联社核心资本净额为98.86亿元,资本净额98.71亿元,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757.27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3.05%和13.03%。与6月30日数据比较,随着业务发展风险资产规模略有上升,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指标略有下降。

(二)不良贷款率低于5%

根据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结果,至2009年6月30日,考虑期后发起人出资购买不良贷款45.59亿元(其中:次级贷款4.92亿元、可疑贷款22.68亿元、损失贷款17.99亿元)后,广州联社贷款余额839.65亿元,其中正常贷款772.03亿元,关注贷款51.60亿元,次级贷款6.46亿元,可疑贷款8.87亿元,损失贷款0.69亿元,合计不良贷款16.02亿元,不良贷款率1.91%,达到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

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资金已于2009年9月下旬全部到位并完成帐务处理,至2009年9月30日,广州联社贷款余额802.52亿元,其中正常贷款743.75亿元,关注贷款45.65亿元,次级贷款4.81亿元,可疑贷款8.22亿元,损失贷款0.09亿元,合计不良贷款余额13.12亿元,比6月30日减少2.90亿元,不良贷款率1.63%,比6月30日下降0.28个百分点。

(三)呆账准备充足率达到100%以上

根据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结果,至2009年6月30日,考虑期后发起人出资购买不良资产,广州联社应计提呆账准备30.08亿元,实提41.07亿元,充足率为136.54%。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应计提7.77亿元,实提14.11亿元,充足率为181.60%;非信贷减值准备应计提10.00亿元,实提10.00亿元,充足率为100%;一般准备应计提12.31亿元,实提16.96亿元,充足率为137.77%。呆账准备充足率达到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

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资金已于2009年9月下旬全部到位并完成帐务处理,通过加强不良资产清收,至2009年9月30日,广州联社应计提呆账准备28.02亿元,实提36.94亿元,呆账准备充足率131.83%。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应计提6.32亿元,实提7.16亿元,充足率为113.29%(因贷款损失准备转回故充足率有所下降);非信贷资产减值准备应计提10.00亿元,实提12.82亿元,充足率为128.20%;一般准备应计提11.70亿元,实提16.96亿元,充足率为144.96%。

(四)所有者权益大于等于股本

根据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结果,考虑拟注册资本因素,至2009年6月30日,广州联社所有者权益为99.01亿元,其中股本金68.73亿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金30.28亿元,达到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

发起人购买不良资产资金已于2009年9月下旬全部到位并完成账务处理,至2009年9月30日,考虑拟注册资本68.73亿元到位因素后,广州联社所有者权益为101.32亿元,其中股本金68.73亿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金32.59亿元。

(五)符合其他准入标准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8〕第3号)的要求进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在广州联社的基础上发起设立,拟注册资本满足地市农村商业银行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要求,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监会规定组织制定公司章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提名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管,聘用合格的从业人员,建立健全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和补充机制,没有地方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入股,股权结构符合相关规定。

八、后续工作的安排

在中国银监会和广东银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广州市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各位股东的鼎力支持下,广州联社经营班子和广大员工齐心协力,截至2009年9月30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已经完成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筹建阶段的相关工作,各项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准入要求,于2009年9月30日报送筹建申请材料,并已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批复,符合农村商业银行开业要求。

在报送筹建申请材料之后,筹建工作小组即布置开展了申请开业阶段的工作,一是法律程序工作,做好职代会、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工作,起草各项会议议案;二是高管人员任职申请工作,整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材料,规划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编制组织架构图等;三是组织发起人认缴股金,聘请中介机构开展验资工作;四是编制各项各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力资源、信贷、审计、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五是整理分支机构开业材料;六是汇总编制开业申请材料。

目前,各项申请开业阶段的工作进展顺利,创立大会召开后将向中国银监会报送开业申请材料,争取尽快获得开业批复,于年底前完成证照换领等工作并挂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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