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第五节 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进度控制是监理工程师三大控制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的重大利益,也是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直接关系到业主的投资收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采取措施控制工程进度,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任务。

5.1 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

a 、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各个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进度计划和变更调整计划;

b 、审批承包人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分解落实到一年中四个季度的施工进度计划;

c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5.2 工程进度监理具体方法

5.2.1 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

严格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月计划,统计完成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对于特殊的关键部位,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建设单位合理要求,下达指令计划。

5.2.2 计划实施检查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计划定期进行比较,进行跟踪检查,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报建设单位。对客观原因造成进度拖期的应及时调整进度并备案。对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要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使从总体判断是否属于正常状态。各项因素(资金、气候、材料、劳动力、组织、机械)的影响比例与建设单位商讨而定。

5.2.3 计划的调整

在进度缓慢或者严重缓慢时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增加资源的投入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倘若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监理工程师可公正地采取措施,以使承包人按进度计划中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程。

如果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而拖延工期或工程已经严重延误,承包人又不为此采取必要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慎重对待这一事实,并向业主报告,以便由业主来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工程进度计划审核工作由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

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由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报总监办备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在工程开工后,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单项工程的月、旬进度报表及进度控制图表,以便对分项施工的工程月、旬进度进行控制。

5.2.4 月计划

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6日报下月的月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监理工程师依据月报进度计划和月完成工作量报表作为建设单位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5.3 工程进度监理的措施

工程进度监理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协调管理措施和信息措施。

5.3.1 组织措施

a 、督促承包人建立进度控制管理系统和人员,落实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控制的任务、职责,做到组织落实,职责明确;

b 、进行项目分解;

c 、明确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及工地会议举行时间,参加人员等; d 、对影响工程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等因素的分析。

5.3.2 技术措施

a 、尽量采取先进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以加快工程的进度; b 、采用先进的组织管理手段,进行计划的优化,以加快工程进度。

5.3.3 合同措施

利用合同授予的权力,督促承包人加快进度,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增加人力、机械等,以加快工程的进度。

5.3.4 经济措施

采用奖励、处罚等经济手段,保证资金的按时供应来促使承包单位尽快完成任务。

5.3.5 协调管理措施

a 、监理工程师积极配合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及时审查承包人的各种报告文件和报表,及时对已完工序或工程的检查验收;

b 、业主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设计图纸,积极与外界协调,改善施工环境;

c 、明确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及工地会议举行时间,参加人员等。对影响工程进度实现的干扰和风险等因素的分析。

5.3.6 信息管理措施

通过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分析,及时向业主提供比较报告,向承包人的上级主管机关通报等,促使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5.4 工程进度延误的处理办法

5.4.1 工程延误的分类

a 、工程延期,是指由于非承包人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按合同有关规定可以同意承包人延长交工期限。对于此类工程拖延,在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要求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可依据合同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并由承包人调整相应的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b 、工程延误,是指由于承包人责任,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工期拖延。工程延误,承包人不但不能获得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而且要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5.4.2 工程延误的处理

由于工程延误应由承包人负责,因此,当工程出现延误时承包人应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由于严重延误导致受到处罚。

①工程进展缓慢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施工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调整施工计划,使施工进度回到计划进度合理的误差范围内;承包人应按监理要求提供一份修正的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若承包人未能按监理工程师要求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无法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研究,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其加快工程进展。

②工程严重延误的处理。如承包人无力采取措施或放弃合同等原因,造成工程严重延误,监理工程师应提出警告,如承包人不理会,监理工程师应向业主提交相关的报告,并建议业主;

a 、将部分(剩余)工程转给其他承包人施工;

b 、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

c 、按合同规定处理承包人的上述违约事件;

d 、向交通主管部门反映,提出处理意见。

5.4.3 工程进度监理程序框图

5.5 一期、二期、三期工程衔接 进 度 检 查

在一期工程完工后对其进行一期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的内容和全部工程竣工

验收一致,主要内容有完工项目现场检查、竣工资料检查。对于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承包人可要求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原则是不得影响下期工程的实施。

对于二期工程,监理工程师可要求二期工程承包人列出二期分项交工的时间表,据此审查施工单位的计划是否可行。

对于三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并未终结,除继续进行缺陷工程的维修养护外,监理工程师要求各承包商进行施工文件的整理,以及最终

的财务支付等,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证书颁发。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