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红头文件20**年第3号

丹华司字 [2015]第3号

关于物业公司领导工作分配调整的决定

各分公司及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使物业公司各项工作能够有序顺利的

开展,明确各项工作责任,经公司例会研究决定,将物业公司领导的工作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物业公司经理:于君慈负责物业公司全面工作;分管韩国城

大市场、上城左岸(一)期(二)期项目的日常工作。

物业公司副经理:陈殿勇分管物业公司收费及对外关系协

调。包括:公安、消防、小区办、物价局、维修基金、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电梯维护及业主投诉处理等,包含大市场及二楼灯具城对外业务,及其他对外未涵盖事宜。薪酬待遇按物业公司经理待遇执行。

物业公司副经理:周金全分管韩国城项目的日常工作。

物业公司办公室主任:王丹负责物业公司建章立制、考核、

考评;监督管理各项目部日常工作(保安、保洁、维修、绿化);负责物业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及人力资源管理。物业公司进行招聘、薪酬制定、员工调动需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特此通知,该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丹东华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呈 送:韩董事长、公司各副总 主 送:公司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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