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法经费保障的自查报告

关于政法经费保障的自查报告

根据全省政法经费保障情况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局经费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09年我局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数为: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案(业务)经费9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14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2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5万元,共计办案(业务)经费11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9万元。截至目前,我局已上报业务装备19万元计划,办案(业务)经费已到位1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财政未安排预算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经费和其他业务经费,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不存在挤占、挪用情况。

二.对管理使用好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建议

建议区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比照县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由省级财政直接下到区级财政,以缩短到位时间,提高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政法经费管理、使用

2008、2009年度本级财政对我局经费拨款及时、到位,保障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实行财务报账制度,财务会计由区

财政局统一安排,所有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建立符合政法经费管理特点的财务核算体系,保证政法经费的安全有效使用,努力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效率,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浔阳区司法局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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