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儒家思想对当代社会的现实意义

  摘 要:目前初中班级人数众多且英语水平非常不均衡,大多数学生的基础很薄弱,良好学习习惯有待养成。既要保证少数基础较好的学生能继续良好的提高并又能照顾到大多数学生们,采用分组教学是个不错的办法。这样教师可以针对不同的学生来采用不同的教学进度和难度,照顾到各个层次的学生,而且通过将学生分组后的进行教学监管和教学比较。教师也能更了解学生们的总体表现并又能有的放矢的安排有效的作业练习,因此采用分组的词汇教学是个很好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词汇记忆;分组教学;教师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5-284-02

  儒家思想是中国文明史经历了夏商周近1700年之后,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儒家继承并发展了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自己也说过“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是儒家思想的本色。儒家思想自孔子创立以来,经过历代学者的发展和统治者的改造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博大精深人文化品格在世界文化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并对当代社会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中华民族上千年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其中庸思想,仁学体系,礼乐文化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仁义之德为和谐之基

  “和”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的思想范畴之一。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这充分说明了人与人之间,思想观点具有差异性,不能完全求得一致,但仍然可以在和谐的前提下,携手并进,团结起来一起做事。“和”的思想无沦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能起着积极作用,要达到“和”的理想境界,儒者讲“仁、义、礼、智、信”,其中“仁”与“义”的思想观念在创建和谐社会起基础性作用。

  “仁者,爱人也。”《论语・颜渊》儒家仁学思想中的“爱人”作为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要求,这就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质性基础,其实质就是“修身”与“克已”。在儒者看来,无“爱人”就无所谓“和谐”;爱人,就要处处为他人着想,以“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作为处事做人的准则。子日:“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

  “仁则荣,不仁则辱”是儒家哲学中世人的荣辱观,不仅是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而也是社会对个人的基本要求。子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沧语・灵公》)意思是,一个力求实现人生价值的人最引以为恨的,就是直到死去,自己的名声还不能被世人所传颂。这种观念在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对平衡人生价值,调剂生命意义同样具有积极的启发和引导作用。

  二、“非义不居”

  “非义不居”是儒家思想实践精神的代表,它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形成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人物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儒家哲学思想认为,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矛盾和争斗皆起源于自我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矛盾。在此认识的基础之上,儒者们提出重义轻利、崇义贬利、以义代利的“非义不居”思想。

  义与利是对立的两个概念,二者的轻重取舍在人的生命过程,对人生的发展具有不同的影响力。儒学更强调义的获取,强调义所赋予生命存在的道德意义。予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孔子把义与利提高到做人的道德境界上来,一个有德行、道德境界高尚的人知道的应该是“义”,而 一个无德行道德境界低的人知道的只足“利”。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含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是儒学所推崇的人生境界观和道德境界。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儒学倡导“舍生取义”,它也并不在于要求人们完全放弃利而只顾义。只是说明,当义利发生矛盾激化时,人的行为要去追逐义而放弃自己的私利。正所谓:“圣人于利,不能全不较论,但不至防义耳。”(《二程论・河南程氏外书》)有高尚德性的人,不足不讨’较利害得失的,只是尽力不做违背道德规范的事而已,也正所谓:君子求财取之有道。构建和谐社会不只是一种理论的行为,而且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操作。儒家“非义不居”的思想,为我们构建不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道德标准和方法论依据。

  三、礼乐文化的辅助作用构建

  仁学中的“爱人”思想也表述一种最基本的实践主义精神,它直接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功与否,是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孟子日:“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所以弃“礼”而只讲“仁”,肯定无法建构和谐社会。所谓“礼”,是社会的道德规范、条规和人类生活准则。也就是说,礼的社会功能在于调节人与人之 问的关系 ,使之和谐正如孔子所说:“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以礼节之的和,才算真和,才能说得上“和为贵”《论语・学而》。

  儒家文化是一种礼乐文化,它以“礼”与“乐”的相互支撑来追求和谐的统一,并以此作为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儒家思想认为,“礼”的本质是“序”,“乐”的本质是“和”。“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放群物皆别”(《礼记・乐记》)。“和”,意味着和合 、和谐;“序”意味着等级、秩序。和谐与秩序是对立统一的。世间没有无序而又和谐的状态,也没有不和谐而有序的事物。“礼”规定了家庭、社会、国家巾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具有社会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两方面的内涵可以用来治理国家,提供给社会生活稳定的发展秩序。“乐”是包括音乐、诗歌、舞蹈等在内的综合艺术的总括,是声音、情感、动作的和谐统一,可以抒发情感,调节性情,感化人的心灵。“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礼记・乐记》)。所以儒家提出“和为贵”的思想,是以一个和谐社会状态为根本指导原则的。而社会和谐的核心问题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家十分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和谐。“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仁爱之心,忠恕之道是人际和谐的基础。但人际和谐还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如果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就必然会产生组织或社会内部的相互对抗,人际之间的和谐就会受到破坏。因此,“大乐与天地同和,大官与天地同节”(《礼记・乐记》)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就是“公”与“私”的关系。儒家认为,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要三为一体,通过人人“兼善天下”来实现“天下为公”,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中庸思想为和谐之准则

  中庸思想儒家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庸”即“用”,“中庸”即“用巾”,就是按“用巾”的标准去做,中庸不是折,也不是 中立,而是不偏不倚地把握“中”这个事物运动的准则。根据这个准则处世做人,就可以做得完美,恰到好处,是一种“巾正” 的象征,而“过”与“不及”都是不好的。“巾庸之道”是一种追求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行为准则,一种勿过勿不及的状态。“中”与“和”有着密切关系,东汉郑玄对“中庸”解释为:“名日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巾和”一词的含义为按“巾”的标准去做事就会达到一种“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说,“中和”是一种至善至荚的理想化状态。

  《中庸》中有:“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达到“中和”,不仅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而且也实现了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这正是众多儒者梦寐以求的为政之最高境界。《礼记・礼运》中“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这是对“大同”社会状态的描述,也是一个高度和谐的社会。正如孔子所言:“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明鲜久矣。”《论语・雍也》。

  中庸准则可以运用在政治、经济、文化乃至个人思想言行等各个方面,在为君治国方面“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其中,“正”乃思想行为端正,为人处事必求合乎“义”。在经济上,必须“因民之利而利之”《论语・尧曰》。坚决反对“放于利而行”《论语・里仁》。在文化教育方面,必须要做到“学而不思则 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学而》。中庸准则要求个人在履行道德职责时“无过无不及”,一旦过了应有的度,就会使原有的道德要求变质,所谓物极必反。掌握中庸准则,个人必须崇德徙义,但也必须兼德。所谓兼德,就是不偏于一德。仁、义、礼、智、信、忠、孝、恕都不是孤立的,它们都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交叉、互补。所以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中庸准则在树立个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论语》中华书局出版社.2006(12).

  [2] 《孟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8).

  [3] 《周易》甘肃文化出版社.2006,2003(6).

  [4] 《春秋繁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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