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非理性的人

《非理性的人》读后感

土木1004班—李兵—10231080

《非理性的人》既是威廉·巴雷特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巴雷特的哲学著作除《非理性的人》外,还有《什么是存在主义》、《自我本能》、《技术的幻觉》等。虽然这些著作也受到他的哲学同仁的交口称赞,但就其影响而言,都远远不及他于1958年推出的这部力作。《非理性的人》这部书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哲学界享有很高的声誉,被公认为英语国家中研究、解说和介绍存在主义的最优秀的著作。它在问世后被一版再版,畅销不衰,至今仍为一些大学列为“当代哲学”和“存在主义哲学”课程的教科书。

这部书从现实、历史、理论、鹄的等方面对存在主义进行了考察和解说。这部书的主题就如书名所示,是强调人的非理性的一面,但作者笔下的人并非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现实的人,具体的人,历史的人,是处于一定历史时代、处于一定文化氛围中的人。因此,作者匠心独具,从显现存在主义由以产生的文化背景着手。作者认为,从古希腊到近代,西方文化的正宗是理性文化。亚里士多德的“人是理性的动物”、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黑格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便是对这种文化的经典性的哲学表达。这种理性文化在18世纪理性启蒙运动中达到了高潮。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宗教的渐次衰微,理性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和操纵,一方面是理性文化的巨大成就,但同时又造成了人同自然、人同上帝的疏离,造成了人同社会、人同自己的疏离,一句话,它们使人“三重”地异化了。理性文化的根本错误在于它片面强调理性的万能,在于它漠视和排斥人的非理性,在于它纵容理性的无限滥用。如果我们引用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是说过的话,就是:这种文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

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即人的理性。但是,正是它的这些错误把它本身推向了反面,招致了非理性文化的崛起。“当今时代”是一个理性文化衰落、非理性文化崛起的时代。现代艺术是我们时代这种文化断层或文化错位现象的有力证言,它拨弄了我们时代的先兆之弦,存在主义则是西方世界当今时代的哲学,是对西方当今时代非理性文化的哲学表达。

本书作者不仅把存在主义哲学看作西方文化断层或错位的产物,而且也把它看作是对西方文化传统的一个批判性继承。这是因为虽然希腊时代以来西方文化传统的正宗是理性文化,但是西方文化却从来不是单面的、一元的,而是多方面的或是多元的。在它的历史上,不仅有以“道德文化”为主题的希伯来文化,而且即使在柏拉图、圣托马斯·阿奎那和帕斯卡尔等人的思想里,也蕴含有或潜藏有某些存在主义的酵素。作者的这些独到的见解无疑极大地增强了存在主义哲学和当代哲学人本主义的历史感。

在书中,作者着力阐释了基尔凯戈尔、尼采、海德格尔和萨特的思想。存在主义哲学家绝不限于这四个,但是他们这四个作为第一流的或最重要的存在主义哲学家的地位,则几乎为西方哲学界所公认。诚然,他们关于“当代人”的形象若从细节上看是很不相同的,但是,不管是基尔凯戈尔的“宗教的人”还是尼采的“无神的人”或“文化的人”,不过是海德格尔的“本真的人”还是萨特的“自由的人”,归根到底都是“非理性的人”,都有其凸显了人的自由和个体性、主观性、实践性诸项原则;而这些大师也正是借着这些不同的“人的形象”多方位地给这些存在主义理论和原则提供出明确公式的。这些基本理性和原则,虽说也和其他任何一种理论和原则一样不可避免的会带有他们所在时代及作者本人的局限性,但是它们作为西方世界当今时代的产物,也势必是我们的一笔精神财富。

诚然,即使在西方,存在主义作为一项“社会运动”或“社会骚动”业已成了历史,但是它作为一种哲学并没有过时,而且只要产生他的社会根源继续存在,它就一日不会成为“过时的时尚”。

马克思曾经说:“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与理论满足于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这句话虽然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即一种理论、一种思潮或一部著作在一个国家的命运完全由这个国家的民众对他的需要和兴趣而定。对于我国,一百多年来,我们中华民族依然在艰难中奋进,我国的国情依然在更新代谢,我国民众的文化心态依然在潜移默化。无论如何,当代中国毕竟不是辛亥革命前的中国,不是1949年以前的中国,甚至也不是“文化大革命”前的中国。现在原版的“三纲五常”的政治说教恐怕很难找到市场,而主体意识、自由意识、民主意识这些大字眼在文化大革命前,即使从专门研究哲学的专家学者口里也难得听到,而现在却几乎成了普通学生的口头禅了。如马克思所说,“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作者的思想虽然很好,但这并不体味着我们可以不加批判地接受坐着的人学思想,更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用作者的人学思想来规范、知道我国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研究。诚然,从表面上看,作者的人思想,尤其是他的“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人生思想、他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立场,同马克思主义的人学观点确有某些雷同之处,但是“表面雷同”和可资借鉴是一回事,全盘接受和取代又是另一回事。为了在威廉·巴雷特的的人学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的人学观点之间划清界限,我们需要对威廉·巴雷特的“人生理想”和“批判立场”作一扼要的分析。

“完整的人”或“全面的人”是威廉·巴雷特人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穿该书的一个基本观点。诚然,这一概念在作者这里的确蕴含有一定的不容忽视

的积极意义,至少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对片面的“理性的人”与片面的“非理性的人”的双向否定;二是通过对片面的“理性的人”的否定达到对造成这种“片面的人”的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否定。但是,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应当把它同马克思主义的有关概念混为一谈。这是因为威廉·巴雷特用“完整的人”或“片面的人”这个概念来综合“理性的人”和“非理性的人”这两个片面,虽然在西方哲学界不失为一远见卓识之举,但毕竟囿于人的自然潜能的“全面”理解,总跳不出哲学人类学的窠臼。而马克思主义的“全面的人”的概念却包含着广泛得多、深刻得多的层面。因为按照马克思注意的观点,所谓“全面的人”、“完整的人”,不仅意指认得自然潜能的充分发展,也涵盖人的对象性关系的全面生成以及个人社会关系的高度丰富。这样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孤独的自我”,而是同世界建立了各种各样关系,积极参与各领域、各层次社会交往的活生生的有生命的个体。

作者用“人的自由”或“自由的人”的概念来揭露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极端严重的“异化”现象是不无力量,也是不无意义的;但是,他的“人的自由”始终囿于“个体的人的自由”,又始终是作为“集体的人”及“自然地必然性”的对立面出现的。这样,他的自由观虽然弘扬了人的主体性原则,但总摆不脱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阴影。诚然,马克思也十分真实人的自由,珍视“个人的自由”,他曾明确地把自由看做“人的本质”,认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应当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但他同时也十分强调集体的功能,认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的自由”;而且他还认为“人的自由”只有在认识驾驭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上,在人们改造自然和社会的集体实践活动中才能体现出来,才能成为现实的自由。同马克思的自由观相比,威廉·巴雷特的“自由观”尽管楚楚

动人,但由于漠视人的社会性和实践性以及客观世界的外在必然性,终究不过是一种主观性的和抽象的自由。

总之,我们应当对我们面前的这部书采取分析的态度,一方面看到他的卓越成就,看到他对西方人学理论做出的重大贡献,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他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严格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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