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人职业生涯规划

2012年1月法制与经济NO.1。2012(总第300期)FAzHIYUJINGJI(Cumulatively,NO.300)

浅谈法律人职业生涯规划

余璇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f摘要】当前法律人。尤其是高校法律本科生在进行职获得承认的关键,它决定着法律职业者是否能够得到公众的认业生涯规划时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就业前景堪忧的现状。需要同,如果失去了公众的认同和信赖,也就失去了作为公众代言采取相应的对震予以解决。人的声望和影响,断送法律职业者自己的生计。遗憾的是这样

【关键词】职业生涯规是lJ;问题;对策的行为今天在我们的法律人身上屡见不鲜。更为严重的是,我

们的法科学生们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种严重后果,在职业生涯

序言规划时依然过分强调高收入和社会地位而忽略应有的对职业由麦可思研究院撰写的《(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蓝伦理的关注。皮书显示,2010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学为三、法律职业生涯规划中问题的解决对策86.7%。这已经是法学专业就业率连续第3年垫底,法律专业难(一)改良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着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就业毋庸置疑。究其内因,相当一部分法科学生没有做好职业法律更多地决定于法律人的理念与思想,而法律人的理念生涯规划,才在毕业时面对广阔的就业市场而茫然失措。职业与思想则更多受制于法学教育的质量。这就要求法学院在培养生涯规划对于法律人在未来职场的发展而言意义重大。做好职学生时,既要教授法律人现行的法律规则,又要点明法律规则业方向的定位。根据职业生涯的规划来安排自己的学习与实背后蕴含的法律原则和精神。通过种种教育方式,最终使得未践。是一个法律人能寻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推动中国法治进来的法律人具有特有的思维模式。并习惯于以这套思维模式来程的重要保证。思考各种问题。当然,仅靠法学院的教育,对于培养合格的法律

一、法律职业生涯规划中的问题分析人是远远不够的。这还要求我们的法科生们发挥主观能动性,

(一)法律基础知识不扎实争相关知识储备不足课堂之上认真学习,课堂之下独立钻研,将书本上的知识真正法律知识是关于特定社会规范的深奥而繁杂的专业知识,理解透彻,并通过自己独立的思维不断发现新问题并解决。足法律规则、实践和传统经验、法学理论的统一。然而在我们的(二)做好职业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实践活动法律职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对于法律的基础知识掌握的不够制定法不能囊括社会的一切发展变化,运用法律实务的技扎实牢固,这点在高校法科生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高校在考能以扩展法律的适应性,是法律人责无旁贷的职责。而这种实务核方式上过于重视考试成绩,造成法科生们习惯于“临时抱佛技能的培养则有赖于实践,如果缺乏对实际法律问题的接触,再脚”,考前才开始复习,而复习中记住的东西又总足在考试之后深厚的理论功底也是无济于事的。因此,高校法科学生们应该走迅速被遗忘。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可想而知。另一方

面从现代法律人的从业需要看,其职业知识内容不应局限于纯出高校进入到司法实务部门,通过亲身办案的经历来充实自己法律领域的相关知识。但我们的法律人知识面相较来说过窄,的法律技能。当然这种实践学习不能是盲目的。只有对自己的对于法学之外的其他知识缺乏了解,导致法科生们在找工作职业发展做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位,才能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时,面对诸如银行公司之类的用人单位提出的金融、投资方面制定实践计划,努力通过相关具体职业要求的考试考核,选择的知识要求无法满足。对于类似的好工作只能望洋兴叹。到与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相关的单位或部门实习或兼职。有的

(二)司法实践经验不足。方向不明放矢方能减轻法律职业规划中的盲目性和风险性,达到事半功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如果仅仅只是掌握了大量倍的效果。的法律规则但却面对司法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束手无措者,肯定(三)从法学教育着手。重塑法律职业伦理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职业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一名法律职业者。首先足一名社会成员,后才是捍卫法律法律人却无法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去解决实践中的法律问题。的战士。如果自身都不守法,如何维护法律的权威?重塑法律职我们的在校法科学生们长期生活在大学校园中,与社会脱节的业伦理刻不容缓。法律职业伦理的建立需要法律人的参与。信情况较为普遍,对于司法实务工作缺乏必要的了解,对于实践仰法律不仅仅是对法律虔诚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职业者对法律中法检部门如何运行知之甚少。另外还存在着一种相反问题:的忠诚内化为其头脑中具体的法律意识。具体而言,就是要法实践方向不明。为了增加“工作经验”,很多的法科生选择去各科生们将权利意识、独立意识、正义倾向等相互交融的观念融种司法机关和律所兼职实习;为了增强就业竞争力,报名参加入其内在的性格之中,要认识到法律职业伦理对于职业生涯规了各种各样的考试。这种不论质量,遍地开花的实践活动缺乏划的重要性,并通过教育得以加强巩固,在进行自身职业生涯职业的方向性,只注重量的积累而忽视质的要求,增大了法律规划时将其贯彻始终。职业规划的盲目性和风险性。

(三>法律职监伦理的缺失【作者简介1余豉<1988一).女,四腿哀都人,北京姊范大学刑事法律年}追求业务和高收入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但职业伦理更足学研究院2010级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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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余璇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法制与经济(下旬刊)FAZHI YU JINGJI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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