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华人学生作文大赛通知

滦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征稿工作的

通 知

各镇中心学校、国(民)办中小学:

为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团结,活跃小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弘扬中华文化,展示华人学生的精神风貌。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快乐作文》杂志社共同主办,河北省侨联协办的“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目前已经开始征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有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尽快将此工作布置下去,认真组织,做好这次大赛的征稿工作,组织学生写出真实感人、体现地方特色和个人特点的好作品。

2、参赛作品以中心学校、国(民)办中小学为单位上报县语委办(初级教育研究室),由语委办统一组织上报市侨联,不接受其他形式为单位上报的参赛作品。

3、请各单位和学校认真做好初中、小学学生参赛稿件的辅导和初评工作,提出评选意见,并认真填写“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参赛作文登记表。各初评单位要严格把关,在确保上报作品质量的基础上,可不受征文启事中的篇幅限制。

4、上报作品一律用稿纸誊写或用电脑打印,打印要求一律采用word编辑,A4型纸。参赛者须在作文标题下用楷体书写本人姓名及

所在省(自治区)、市(县)、学校(校址、邮政编码)、班级、指导教师和家庭电话、电子信箱。

5、我县的截稿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务于截稿日期前将参赛作品、登记汇总表以纸介和汇总表电子稿两种形式报送初级教育研究室,过期不能参加评选。报送资料不全的单位不能参评组织奖。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6、本通知未涵盖的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启事》(见附件)。 附件:

《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启事》

2012年2月7日

附件

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启事

由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快乐作文》杂志社共同主办,河北省侨联协办的“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征稿。本届大赛旨在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团结,活跃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弘扬中华文化,展示华人学生的精神风貌。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国(含港、澳、台)小学、初中学生(含归侨学生)。 二、大赛主题

1.快乐作文,快乐成长。记述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关注成长的点点滴滴。你经历的每一件事情、心中每一个记忆,都可以成为最好的素材。

2.我读书,我快乐。读书,带给了你什么样的快乐,写出来,和朋友们一起分享吧。 参赛文章要体现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三、投稿要求

1.小学生题材及体裁均不限;初中生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均可;题目自拟。 2.参赛作文一律用稿纸誊写或用电脑打印,书写工整、规范,打印美观大方。 3.提倡写短文:小学一、二年级字数不限,三至六年级一般不超过600字,初中生一般不超过1000字。为使同学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展示才华,除文字稿件外,还可写图画与文字相配合的图画作文。

4.根据课本各单元习作练习要求写作的课堂作文注明教材版本。 四、参赛办法

本届大赛以省、市、县(区)或学校为单位(台联系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初选,提出评选意见。不接受个人投稿。由学校直接选送的,每校不超过10篇;由中心校选送的,每校不超过30篇;由区、县选送的,每个区、县不超过50篇。请初选单位填写“组织参赛情况总结表”,并附“推荐名单”(样表从《快乐作文》杂志社网站http://www.klzw.net下载),以便评定组织奖时参考。未填表者不参评组织奖。 五、截稿日期

2012年3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评奖时分年级按比例评选,设特等奖15名,一等奖800名,二等奖3000名,三等奖5000名,并设组织奖(奖励组织参赛单位)100个。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原文未注明指导教师的,不再给教师补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向所在市、县(区)教育部门发喜报予以表彰。部分获奖作文将在《快乐作文》杂志及其他主办单位媒体上陆续发表。特等奖及部分其他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十三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向国内外发行。另外,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大赛主办单位举办的颁奖会及夏令营活动。

七、几点说明

1.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投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天苑路1号《快乐作文》杂志社 大赛组委会 邮编:050071

请在信封右上角和来稿上注明“作文大赛稿”字样。不接受电子邮件来稿。联系电话:0311—87751398 87750673

3.参赛作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向作者所在学校通报,收回荣誉证书,并在报刊上公开批评。

4.参赛者须在作文标题下用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及所在省(自治区)、市(县)、学校(校址、邮政编码)、班级、指导教师和家庭电话、电子信箱。 5.稿件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参评。

6.如欲详细了解本活动和国内外媒体的相关报道,请通过互联网检索“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或访问《快乐作文》杂志社(www.klzw.net)等主办单位网站。

作文大赛推荐名单

excel 表格附后 )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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