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业绩考核与激励办法(110324)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社

业绩考核与激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会刊服务中电联本部、会员单位、行业企业、读者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办刊质量、品牌影响力和经济效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执行中电联劳务派遣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原则,对会刊编辑部、农电编辑部、排印服务部及全体员工进行业绩考核,并根据部门各自的职能定位、业务性质和管理模式,分别制定经营目标和激励标准,实行奖励办法。本办法从2011年3月1日起试行。

一、总则

1、外联部杂志处全体员工均参与业绩考核。月度奖金发放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经营及发行奖励的相关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外联部新闻处、网站处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可参与会刊社经营活动并按相关规定奖励。

3、杂志处(会刊社)设立两个业绩考核单位,分别是会刊编辑部、农电编辑部,按部门下达经营指标,指标每年调整一次。会刊社财务按两个部门分别建账。由会刊领导和主管处长、副处长进行考核,考核与奖励范围包括月度奖、年终奖、经营及评优奖励。

4、年终奖励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发放,与月

度、年度考核挂钩;一部分由会刊社发放,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部门年度经营利润超出指标部分,按不超过50%奖励,由社领导和主管处长、副处长制订奖励方案,社领导批准后执行。

5、本办法中所提到的经营业绩,均指扣除直接成本后的经营业绩。

6、会刊编辑部、农电编辑部结合业务特点,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可制订更细致的绩效考核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二、会刊编辑部

(一)月度奖

劳务派遣制员工的月度奖金基数由外联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商定,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员工个人基本情况,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执行月度奖金基数标准;未完成的,扣发一定数额的月度奖金,按基数标准扣完为止。

设立一定额度的机动奖励,由主管处长(副处长)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当月表现等综合因素确定奖励额度,作为月度奖金的组成部分。月度奖金额每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劳务派遣机构落实

1、编辑岗

编辑的基本职能是完成所承担的编辑业务,并不断追求创新。编辑岗的考核重点在工作量、工作质量和优秀策划三个方面。

(1)工作量考核。会刊根据编辑岗位数设定编辑基本工作量,2011年度在岗编辑人员每月基本工作量定为18页(以正式出刊为

准),完成并符合编辑规范的,按奖金基数标准发放;高于18页并符合编辑规范的,按超出幅度增加月度奖金;低于18页(含不符合编辑规范部分),按不足幅度扣发月度奖金;当期执行主编工作量按增加5页计算。

连续3个月、全年累计4个月未完成月度工作量(含不符合编辑规范部分),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并通报人力资源部扣发50%年终奖金;累计6个月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扣发全部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扣发年终奖的同时,提请人力资源部下调工资报酬标准,或调整工作岗位、解除劳务合同。

(2)质量考核。每月根据编辑规范标准和会刊外审专家的评分,对编辑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每期工作量的编辑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三以上的,按30元/页标准从月度奖金中扣除,每页出现2处及以上硬差错的,该页不计入工作量,按50元/页标准从月度奖金中扣除;质量考核记录作为确定年终奖的参考。

(3)对月度内表现优秀和承担编辑工作以外的其他临时性任务较多的,由主管处长(副处长)提出机动奖励金额,领导批准后纳入月度奖金执行。

(4)编辑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扣发责任编辑、执行主编相应数额的月度奖、年终奖。

(5)每期出刊工作结束后,由当期执行主编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作为月度和年度考核依据。

2、综合岗

综合岗主要职能是为全社工作服务,并承担相关管理任务,主要考核服务质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完成会计、出纳兼经营岗工作任务,按基数标准发放月度奖。服务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会刊社相关工作被动或损失的,由主管处长(副处长)提出,领导批准后,视情节扣发月度奖,并作为年终奖发放的参考。

(2)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中电联财务与资产部布臵的相关工作。要及时向社领导报告会刊财务的重要事项并按要求完成财务各项工作;鼓励基于本岗位开展为会刊社增收节支的相关工作,业绩突出的另予奖励,纳入月度奖金执行。造成管理漏洞或损失的,视情节扣发月度奖金。月度奖惩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发行经营激励

1、发行奖励

(1)建立全员发行机制。设专(兼)职综合主管岗牵头会刊发行工作,编辑岗、综合岗人员均承担发行任务,按区域将责任落实到人,年度发行指标在上年底确定。

(2)设立发行奖。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按2元/套(12期)标准奖励责任人;负责发行工作的综合主管按全社平均发行奖励标准的80%兑现。会刊发行超过年度指标部分,按1元/套(12期)标准,分别奖励责任人和发行综合主管,其他人员另行奖励,在年度通联发行会前后兑现。

(3)发行年度内出现拖欠发行款的,由发行主管提交考评意见,根据欠款金额大小扣发责任人的发行奖励,扣完为止。

2、经营奖励

(1)会刊广告经营业务以外包为主,设专(兼)职综合主管岗牵头会刊广告工作。对内部员工创造的广告经营业绩给予适当奖励,在扣除广告直接成本后,按利润总额的10%给予奖励。每季度结算一次。

(2)会刊的企业赞助、内文宣传等经营业务以内部员工为主,鼓励全体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规范地参与经营业务。对内部员工创造的经营业绩给予适当奖励,在扣除直接成本后,按利润总额的10%给予奖励。每季度结算一次。

(三)评优创新奖励

鼓励全体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创新争优,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争创优秀业绩。

(1)优秀文章奖励。结合对编辑业务的考核,并根据会刊外审评刊专家评分、社领导和主管处长意见,选出当期不高于5篇的优秀文章,按300元/篇标准奖励给责任编辑;差错率超过考核标准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2)优秀策划奖励。结合编辑部优秀策划与重要工作考核,参考广大读者和相关领导的评价,对围绕中电联中心工作、行业企业重点热点问题和外联部重点宣传活动及品牌传播工作实施的重点策划,进行奖励。每季度评选出不超过5个优秀专题策划,按500.00~5000.00元/专题标准奖励;差错率超过考核标准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3)优秀活动及项目奖励。对员工承担的重点活动和重要专项工作进行评优与奖励。根据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制订奖励方案,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利润的40%,奖励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农电编辑部

(一)月度奖

劳务派遣制员工的月度奖金基数由外联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商定,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员工个人基本情况,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执行月度奖金基数标准;未完成的,扣发一定数额的月度奖金,按基数标准扣完为止。

设立一定额度的机动奖励,由主管处长(副处长)根据员工的工作质量、当月表现等综合因素确定奖励额度,作为月度奖金的组成部分。月度奖金额每月20日前报送财务部,由财务部通知劳务派遣机构落实

1、编辑岗

农电编辑部编辑人员同时承担发行、课题研究、活动组织等任务。月度奖金的发放以编辑工作量和编辑质量为主,兼顾其他临时性工作情况。

(1)月度奖金基数部分的发放考核两项内容:基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工作量包括编校页码和其他工作,根据各栏目定位不同,编辑应当完成的编校页码略有不同,以当月下达的工作任务表为依据,编校页码以当期清样稿统计为准。工作质量部分主要考核以下环节:

稿件按时提交编前会、校对流程的执行、无差错、标题创新以及其他工作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审后的清样稿由综合管理负责存档备查。

(2)当月执行重大策划、独立组织了重大策划的,或承担临时性工作较多、工作业绩突出的,由主管处长给予机动奖励。与执行奖励基数标准合并兑现。

(3)超过当月规定工作量的,根据超额幅度上调月度奖金;未按当月办刊要求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根据不足幅度扣发月度奖金,奖金基数扣完为止。

(4)连续3个月、全年累计4个月未完成月度工作量(含不符合编辑规范部分),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并通报人力资源部扣发50%年终奖金;累计6个月未完成规定任务的,扣发全部年终奖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扣发年终奖的同时,提请人力资源部下调工资报酬标准,或调整工作岗位、解除劳务合同。

2、综合岗

(1)根据要求完成本职工作的,按月度奖金基数标准发放。

(2)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酌情扣发奖金额;造成工作被动或损失的,扣发50%至全部奖金。

(3)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因执行不严造成管理漏洞的,视情况扣发月度奖金。

(4)在综合岗位上做出优秀业绩,对部门完成工作任务贡献突出的,由主管处长(副处长)给予月度奖励。

3、经营岗

(1)专职经营人员设月度基本经营指标,每人15000元/月,当

月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发月度奖金,按基数标准执行;超额完成的,按比例奖励。

(2)当出现月度未完成任务、但年终完成全年任务情况时,在最后一个月兑现月度奖励时,将此前所扣发奖金补齐。

(3)视承担临时工作情况,由主管处长确定机动奖励额度。

(二)发行经营奖励

1、发行奖励

农电编辑部实行全员发行制度,根据编辑所承担的办刊业务工作量大小,适当分配发行区域。原则上执行主编所负责发行区域不高于两个,高级编辑、编辑所负责发行区域不低于四个,所承担的办刊工作量越低,所负责的发行区域就越多。

根据杂志的年度发行目标,制订区域发行计划。计划分为参考指标、指令指标两项。参考指标是综合区域内上几年发行情况,以较好年份征订数为依据;指令指标是根据杂志社年度发行计划,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实力、发行市场等因素确定的。参考指标较指令指标要低。

根据年度发行的实际情况,将发行奖励分为三类:相关发行责任人完成指令指标的,奖励4元/套(半月刊、全年24期,下同,月刊时另行制订奖励标准);未完成指令指标,但高于参考指标的,奖励2元/套;年度发行实际数低于参考指标的不奖励。

年度内出现拖欠杂志款的,根据欠款金额大小扣发发行奖励,扣完为止。

2、经营奖励

(1)专职经营人员设月度基本经营指标,每人15000.00元/月,超过基本经营指标部分按15%奖励。每季度统计一次并兑现。

正常奖励之外,另设立特别奖励项目。专职经营人员全年(以12月31日前实到款为准)经营业绩超过30万元的,另一次性奖励1万元;超过60万元的,另一次性奖励2.5万元,不重复奖励。经营业绩特别突出的,经研究后再确定奖励额度。

(2)其他非专职经营人员不设指标。根据编辑完成编辑工作量的情况,将经营业绩分为两类:月度内完成基本编辑工作量的,经营业绩按一类奖励,奖励15%;月度内未完成基本编辑工作量的,经营业绩按二类奖励,奖励10%。企业赞助、设备广告等统一归为经营业绩,按统一比例落实兑现。

经营奖励按季度兑现,个人所得税自担。年度内经营业绩超过20万元的(扣除直接成本后),除按比例奖励外,另一次性奖励1万元;超过40万元的,另一次性奖励2万元;超过50万元的,另一次性奖励3万元。经营业绩突出的,除执行上述奖励外,另由社领导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3)兑现奖励所依据的经营业绩,指扣除直接成本后的经营数额。

(三)评优创新奖励

鼓励全体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创新争优,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争创优秀业绩。差错率考核以稿件清样为依据。

(1)优秀文章奖励。结合对编辑业务的考核,选出当期不高于

5篇优秀文章,按300元/篇标准奖励责任编辑;差错率超过考核标准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2)优秀策划奖励。根据“农电版”定位及相关要求,每季度选出优秀专题策划不超过5个,按500.00~5000.00元/专题标准奖励;差错率超过考核标准的,不列入评选范围。

(3)优秀活动及项目奖励。对员工承担的重点活动和重要专项工作进行评优与奖励。根据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制订奖励方案,以经济效益为主的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利润的40%,奖励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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