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征管系统操作培训

综合征管系统操作培训

一、 税种登记

主要是采集核定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的税种、申报期限、纳税期限、预缴期限、预算科目、征收方式、征缴方式、适用税目、税率等信息,建立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库。其目的是为申报征收、税收会计、税收统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环节提供基础信息。

1、注意的几个重要项目

1.1纳税期限:税种与纳税期限的对应关系,主要是‚月、季‛;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纳税人选择按次纳税。按次申报纳税人将对应申报户产生影响,选择按次申报的将不产生应申报清册。5863户按次纳税,其中,企业所得税按次申报25户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9户,定期定额户137户等违规情况,具体将在数据质量中讲解。

1.2单独纳税标志:若选用,纳税人申报的税款形成应征,否则不形成应征, 该纳税人只申报,税款不形成应征。主要指汇总缴纳企业。存在29户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单独纳税标志为‚N ‛。对于实行全额汇总纳税企业单独纳税标志不打‚√‛,对于需按比例就地预缴汇总纳税企业,单独纳税标志要打‚√‛,另外须通过‚登记认定-数据维护-所得税预缴比例信息维护‛进行维护。

1.3征收项目有效期起:纳税人应申报的起始月份。一般是核准税务登记日前的当月1日。2012年新办登记中两日期不相符的300户;

1.4征收方式:新鉴定时一般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不能直接选择‚定

期定额征收”项目,定额文书审批后系统自动变为‚定期定额征收‛;对定额户若删除定税信息或终止定额征收,则系统自动变为‚查账征收‛。但鉴定税种时不能为空(存在数据质量监控)。征收方式为空181户。

1.5申报方式默认为‚直接(上门) 申报‛,且不允许在界面直接修改。当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方式时,需要经过文书的审批,一旦被批准,该表申报方式栏中就自动带出了批准的申报方式。

1.6增值税类型:分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两种类型。是系统判断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在增值一般纳税认定。不能为空(存在数据质量监控)。增值税类型为空267户

1.7做税种登记时,征收品目选择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对应到细目解释,否则会影响会统核算的准确性。

1.8对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货物的,不需对免税货物的税目进行核定,申报时,在申报表免税栏直接填写。

2、新增【税种登记(改征增值税)】模块

用于维护纳税人改征增值税税种相关的信息,与原税种登记区别是登记改征增值税的预算科目、预算分配比例、增值税类型和增值税企业类型。其他功能同【税种登记】模块相同。主要用于应税服务项目的增值税税种登记。

注意事项

2.1应税服务纳税人的只需通过此模块完成增值税税种登记,原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的纳税人通过【税种登记】模块完成增值税税种登记。若纳税人为混营纳税人,需在【税种登记】和本模块同时进行税种登记。

2.2【税种登记】和【税种登记(改征增值税)】维护的均为纳税人的增

值税信息。做增值税税种删除时会将两个模块维护的信息同时删除。

2.3除‚预算科目‛、‚预算分配比例‛、‚增值税类型‛、‚增值税企业类型‛在【税种登记】和【税种登记(改征增值税)】分别维护外,其余信息在两个模块中均可以相互调整。

2.4此模块仅能新增和修改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品目;【税种登记】模块仅能新增和修改非改征增值税相关的征收品目。

2.5此模块中的‚预算科目‛、‚预算分配比例‛、‚增值税类型‛、‚增值税企业类型‛和改征增值税的征收品目必须同时录入。若清空此四项和改征增值税征收品目,此纳税人恢复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人。

2.6税种有效期起必须晚于或等于系统参数‚36200‛维护的营改增启用时间(2012年10月1日)。

2.7此模块仅能维护改征增值税税种信息,其他税种登记操作仍然通过

【税种登记】模块进行。

3、税种历史信息维护

不要随意增加、删除税种,避免影响申报率。若删除税种、修改有效期起要同时通过‚纳税人税种历史信息维护‛将税种有效期止修改为合适的时间,是应申报清册的产生的主要依据。当期标志为否时,才允许修改,要主要税种有效期的逻辑关系,不能随意删除税种的历史信息。

4、与其他环节的逻辑校验

4.1应注意‚预算科目‛与企业的登记注册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变更登记注册类型,及时在“税种登记”模块中进行纳税人预算科目或征收项目的重新鉴定;8户登记注册类型变更后预算科目未变更。注意集体企业增值税

包括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征收的国内增值税;股份制企业增值税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征收的国内增值税

4.2变更行业,及时在“税种登记”模块中进行增值税企业类型或增值税类型的重新鉴定。42户行业行业代码变更后细类代码未变更

5、错误或变更处理

5.1税种登记中的各项如有错误或变更,可直接从税种登记界面调出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保存即可。有多个税种的情况下特别注意,如果保存时系统提示‚保存失败‛,窗口显示将跳到第一个税种,请正确选择要修改的税种信息后,再进行修改。

5.2如果要删除某一税种,直接在‚税种登记‛里删除,会在系统里留有记录;如果在‚管理服务-登记及认定管理-数据维护-税种登记信息维护‛里删除,则系统不会作记录,当做此操作后,将查询不到纳税人的税种登记信息,除税种登记鉴定错误外,不能随意删除税种登记历史信息。

6、扣缴义务人税种登记

【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认定管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管理】-【扣缴义务人登记表】的顺序进入本功能模块。办理扣缴义务人扣缴税种登记,实现扣缴申报征收。

二、非正常户管理

1、业务变化

调整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进行非正常认定,非正常认定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

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2、流程变化

分为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

2.1管理部门发现:纳税人未申报→管理部门登记非正常户→认定为非正常户→管理部门发失踪纳税人公告→三个月后宣布证件失效。

2.2稽查部门发现:登记稽查案件→制作失踪纳税人通知书→管理部门登记非正常户→认定为非正常户→管理部门发失踪纳税人公告→稽查部门结案→三个月后宣布证件失效。

3、非正常户管理操作

3.1非正常认定

依次经过‚非正常认定(登记)→非正常认定(税政)→非正常认定(征收部门)→非正常认定(发票部门)→非正常认定(审批)→失踪纳税人公告等模块。

3.2宣布证件失效

重点是‚三个月后宣布证件失效‛的系统操作。失踪纳税人认定三个月期满后,需通过‚管理服务-证件管理-证件状态管理‛模块将纳税人结存证件进行‚失效‛操作。

4、非正常户解除

进入‚非正常户管理-非正常户解除‛模块查询出已认定的非正常户后,点击‚解除‛按钮即可。但要完成以下关联处理:

4.1补申报及征收税款:进入‚申报征收‛模块;

4.2流失发票或发票领购簿的缴销:进入‚发票缴销管理‛模块;

4.3处罚:查询出原登记的逾期未申报的违法违章信息,违法违章手段为‚逾期未申报‛,将其处理完毕;若还尚未对逾期未申报信息进行催报,应到催报处理模块进行处理。不能在违法违章登记处理模块重新登记处罚信息。

进入‚违法违章处理‛模块,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已登记的违章信息,主要违法违章手段未‚违规-逾期未申报‛。

5、非正常户注销

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注销时必须要做税务登记相关证件的失效处理,否则提示存在结存证件,不允许注销。

操作模块:非正常户管理-非正常户注销

三、违法违章处理

1、违法违章模块的功能范围:

日常税务检查查补税款等涉税处理和涉税处罚,系统限制不得通过违法违章环节处理,只能通过税务稽查环节处理。违法违章模块的功能范围主要是行为处罚或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处罚。

2、管理环节处罚信息的主要来源

2.1设立登记模块→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开业(设立)日期与系统当前日前自动判断。

2.2催报处理模块→逾期未申报

2.3 违法违章处理模块登记→其他处罚类型

3、一般处罚和简易处罚程序

3.1一般处罚程序

操作规程如下:

A. 进入‚违法违章处理‛模块,进行案件登记。要注意选择‚违法违章手段‛,为它与后面立案登记中的违法违章类型存在校验关系;

B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其采取责令限该,责令限该文书也在此模块销号;

C 、选择‚立案调查‛按钮,完成对处理对象的立案;

D 、进入‚违法违章调查‛,根据实际处理情况可进行‚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处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陈述申辩处理‛;

E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进行‚移送审查‛;

F 、进入‚行政处罚管理-违法违章案件审查登记‛模块,进行审查登记; G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听证处理‛,注意听证程序的规定。

H 、进入‚行政处罚管理-违法案件审查终结报告处理‛,做完此操作后才能将处理案件信息传递给处理处罚决定环节;

I 、进入‚行政处罚管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模块,进行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没收、停供、收缴等)或解除税务处理决定书等;

J 、进入‚行政处罚管理-移送执行处理‛模块,将案件移送执行环节。再依次进行送达回证制作、送达回证销号;

K 、进入‚征收\清理税款开票\罚款税款‛模块开具罚款。

L 、案件执行完毕后进入‚执行报告管理‛模块,制作执行报告。

3.2简易处罚

A. 进入‚违法违章处理‛模块,进行案件登记。要注意选择‚违法违章手段‛,为它与后面立案登记中的违法违章类型存在校验关系;

B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其采取责令限该,责令限该文书也在此模块销号;

C. 在简易处理项分别选择‚不予处罚、处罚告知书、陈述申辩、简易处理‛;

D.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进行‚移送执行‛;

E. 进入一般执行模块,依次进行送达回证制作、送达回证销号; F. 进入‚征收\清理税款开票\罚款税款‛模块开具罚款。

4. 处罚纠错处理

4.1已形成应征信息。

第一步,通过送达回证反销号模块撤销应征信息;

第二步,通过违法违章数据清理模块删除所有处罚信息。

4.2未形成应征信息。尚未进行送达回证销号的,直接通过违法违章数据清理模块删除所有处罚信息。

四、注销税务登记

新增注销登记(简易录入)模块,分为注销申请、审批两个模块。不需要在登记、发票、征收等模块分别录入。

注意事项:

1、具有税务认定资格的纳税人在注销审批前,必须先取消纳税人所有税务认定资格;

2、注销涉及到其他税务应用软件的应通知纳税人和其他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3、定期定额征收户在注销登记审批前,需就定额执行期内实际经营月份进行分月汇总申报,否则不能注销登记。

4、定期定额征收户注销登记时,若定额执行期应终止在上月月末的,需先通过‚定税清册信息维护‛模块将‚有效期止维护为‛上月月末。

5、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要进行所在季度申报、年度申报、清算申报。依法解散、依法破产、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为强制清算;依法合并、依法兼并、依法分立、其他注销原因为提示清算。

6、注销登记不须经过文书审批环节,只须录入‘注销登记表’即可完成注销手续。

7、注销操作,需经过最后的审批意见环节,审批结束后,注销才有效。如有操作问题并且没有经过最后的审批意见环节的停业、注销申请表, 可进入登记主界面的菜单‚数据维护-停业注销申请作废‛ 进行操作。

五、定额终止或维护

主要由于定期定额户改变征收方式、注销需终止定额等。系统实现方式有: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确认表(06022)、定额信息维护。通过定额信息维护模块调整有效期止时,注意保持有效期与执行期日期一致性。否则影响定期定额户的汇总申报。

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量认定

1. 功能描述

对纳税人信息补录中设臵为批量认定一般纳税人做批量认定,批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有效期起为系统参数‚改征增值税启用时间‛设臵的日期。仅适用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一般纳税人认定仍按原流程处理。

2. 操作实务

2.1按【管理服务】-【税务登记及认定管理】-【认定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量认定】的顺序进入本功能模块,

2.2税务操作人员选择税务机关,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根据查询条件自动检索是应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量认定的纳税人信息。

2.3税务人员选择要批量认定的纳税人,点击‚批量认定‛按钮,系统提示‚对页面选择的纳税人,要做认定处理!是否继续?‛。选‚是‛,执行批量认定,写入纳税人资格历史信息表,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批量认定一般纳税人)批量认定成功!‛。

2.4税务人员点击‚取消‛或‚退出‛按钮,可初始化或退出界面。

3. 注意事项

系统查询的纳税人条件:

1)纳税人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为货运发票自开票。

2)纳税人税务机关在选择的税务机关或其下级税务机关。

3)在纳税人增值税税种有效期内,系统不存在有效的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即纳税人资格不为‚暂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或‚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纳税人的扩展信息中‚是否批量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志为Y 。

征管数据质量监控

---结合税源管理质量考核评价指标

(一)税务登记环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登记信息视为不准确。

1)工商营业执照代码与已办税务登记纳税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代码相同(2012年以来有149户次);

原因分析:工商营业执照代码录入错误,如录入1,123456等;同一执照代码既存在开业状态纳税人,又存在注销状态纳税人,可能存在达一般纳税人标准违规注销,又新办登记的情况。

2)单位纳税人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姓名未填写,个体纳税人业主姓名未填写(2012年以来2户);

3)单位纳税人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固定号码或移动号码未填写(154户),个体纳税人业主姓名的固定号码或移动号码未填写(785户);

4)纳税人适用的会计制度(56户)、投资方(727户)、币种、金额、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未填写(1户)。

5)未选择是否属于国地税共管户;

6)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总分机构标志‛为分支机构(16户);

7)‚总分机构标志‛为总机构或分支机构,所对应‚分支机构情况‛或‚总机构情况‛未填写;

8)纳税人信息补录中行业明细、所属街道未填写(589户);

9)行业与行业明细不匹配,行业或行业明细登记为‚其他……‛(1145户);

原因分析:行业代码与细类代码存在严格的逻辑关系,造成两者逻辑关系不符主要是在办理纳税人行业变更登记时,只变更了行业大类代码,未及时在‚纳税人信息补录‛模块中进行纳税人明细行业代码的重新鉴定。

维护方法:对行业代码与细类代码逻辑关系不符的及时在‚纳税人信息补录‛模块中进行纳税人明细行业代码的重新鉴定。

(二)税种登记环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税种登记信息视为不准确。

1)当期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有税种登记信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除外)(未做税种654户,未按期登记税种300户);

2)税种有效期起超过录入日期60日(15户);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纳税人、有结存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纳税期限为‚按次申报‛。

4)登记注册类型与税种核定的预算科目不匹配

原因分析:登记注册类型与预算科目存在严格的逻辑关系,造成两者逻辑关系不符主要是在办理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变更登记时,只变更了登记注册类型,未及时在‚税种登记‛模块中进行纳税人预算科目的重新鉴定。

维护方法:在‚税种登记‛模块中进行纳税人预算科目的重新鉴定。

(三)规范性管理

1. 同一法人代表既有正常登记户又有非正常户的发生率

综合征管软件中新增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与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号码相同的户数。(同一主管税务机关仍存在20户)

2. 延期申报

当期延期申报申请审批合格的户数:除不可抗力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延期申报申请审批不合格。

1)未完整填写《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的(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申请延期申报税种、税款所属时期、规定申报期限、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纳税人(签章)、核准延期申报期限、预缴税款核定方式、预缴税种、税目、税款所属时期、上期实际缴纳税款、核定预缴税款、税务机关意见及签章);

2)核准期限超过相应税种的下一申报期限的1户次;

3)纳税人申请时间超过法定申报期限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1户次

4)纳税人申报期内有多个税种申报,既有正常申报的,又有延期申报的;10户次

5)采取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方式预缴税款的,其核定增值税预缴税款低于之前12个申报期(开业不足12个申报期,按开业至办理延期申报止实际申报的次数计算)申报税款的平均值,核定所得税预缴税款低于之前4个申报期(开业不足4个申报期,按开业至办理延期申报止实际申报的次数计算)申报税款的平均值;20户次

3. 延期缴纳税款

当期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查合格的户数:除不可抗力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查不合格。

1)未完整填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的(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种、税款所属时期、应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税额、申请延期缴纳期限、当期货币资金余额、当期应付职工工资预算、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理由、县(区)税务机关意见、(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等);

2)纳税人申请时间超过法定申报期限的;

3)不符合征管法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条件的;

4)对同一纳税人,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连续两次以上的6户次,最多的一年内累计5次

4、财务报表报送情况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6号)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月报和年报。

(二)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在国税机关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年报。

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种类:

(一)财务会计报表月报报送种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二)财务会计报表年报报送种类: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年报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2.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年报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年报的种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已编制了现金流量表的报送,未编制的可以不报送)。

(三)纳税人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规定需要编报财务会计报表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表月报、年报纸质资料一并报送。

从提取的数据分析来看,未报送财务报表的主要是网上申报户。

5、普通发票验旧信息不规范

原因分析: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外的普通发票录入验旧信息不规范,包括发票金额为0;开票日期起、开票日期止为空;验旧金额超过版面。如‚宁国市天天乐超市金三角分店‛验旧9份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金额为327407600.00元;如‚旌德县国运汽车修理厂‛验旧25份安徽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金额为8249314023.00元;

维护方法:首先在发票验旧模块删除已验旧的错误发票信息,再按月录入正确信息。

6、小规模申报税额小于代开发票预缴税额或代开发票户未申报

原因分析:代开发票户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税额小于所属期代开发票预缴税额,或未办理申报。未办理申报户主要是纳税人的纳税期限鉴定为按次申报,未产生应申报信息造成的。

7、财务报表录入不准确

原因分析:利润表不准确是指,申报表的销售收入大于0,而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等于0;现金流量表不准确是指,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为0;

资产负债表不准确是指,资产总计不等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或等于0。

8、申报日期与系统日期不一致

原因分析:主要包括,系统录入日期大于申报期限,而申报日期小于申报期限,可能违规修改申报日期;系统录入日期小于申报期限,而申报日期大于申报期限,可能是录入错误,导入错误。

维护方法:删除错误申报信息,重新申报。若是历史数据需后台维护。

9、纳税人同一税款所属期内多次申报

原因分析:可能是在修改纳税人申报时,误操作成增加申报;或者申报多次导入;或者同时办理了网上申报(批量扣税)和上门申报等。

维护方法:若无应补退税款,可删除申报;若有应补退税款,且当月会计记账前发现,可删除申报信息,若在会计记账后发现,通过错帐更正处理。

(四)违法违章环节

1、违法违章案件重复登记

原因分析:同一纳税人、同一时期、同一违法手段存在两条以上的违法违章信息。

维护方法:核实后属于重复登记的应在‚违法违章数据清理‛模块删除

重复登记的信息,若均为执行完毕的数据前台无法维护。

2、违法违章案件登记后长期未处理

维护方法:核实后,属于应处理而未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完毕;属于重复或错误登记信息的在‚违法违章数据清理‛模块删除重复登记的信息,若均为执行完毕的数据前台无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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