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不等于全民所有制经济

作者:宫希魁

辽宁日报 1997年12期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很难再看到“全民所有制”这一用语,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这一词汇,而直接使用的是“国有经济”概念。而我们有的同志在宣传十五大报告精神时,却仍然把“国有经济”挂靠到“全民所有制”上加以解释,把二者等同起来。我认为这样做是很不恰当的,因为国有经济并不等于“全民所有制”经济,二者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思想体系。包括十五大报告在内的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中不再提及这一术语,绝不是一种无意识地疏远和忽略,而是一种自然的合乎逻辑的放弃和更新。

  国有经济与全民所有制经济的本质区别主要表现在:国有经济与国家机器联系在一起,有国家才有国有经济,而全民所有制与国家机器没有必然联系,本质上是一种全社会公民的共同占有;国有经济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是多种所有制形式中的一种,在财产占有方式上具有排它性,国有资产就是国有资产,其它任何团体和人群都不得声明对它另有所有权,而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在一个国家内没有排它性,只有对外国人才具有排它性;国有经济在众多的所有制成份中,作为市场主体只是平等的一员,不享有超越市场规则之外的特权,而全民所有制被赋予“最高形式”的地位,其胚胎基因就与市场规则格格不入;国有经济定位于自然垄断和基础设施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并不刻意追求在国民经济总份额中的高比例,而全民所有制则追求大(大一统)而全(全社会、全民、全国),高(高级形式)而纯(纯净),囊括了从小饮食店到远程导弹的一切领域。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命题可以与市场经济相容,而“全民所有制”的命题本质上与市场经济是相抵触的。

  “全民所有制”是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标准语言,我国对这一范畴的采用,是模仿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思想体系的结果。产品经济、计划经济体制、全民所有制是构成传统经济体制的三个基础性范畴。它们之间互相依托和支撑,形成了一个存在内在逻辑关系的紧密联盟。现在,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两个范畴已被实践所抛弃,剩下的全民所有制范畴作为一个保留的法律用语虽尚存一席之地,但亦处风雨飘摇之中,由于失去了前两者的逻辑支撑,其作为理论和政策术语的最后终结已经为期不远了。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资本论》英文版序言中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我们现在不再使用“全民所有制”这一范畴,而直接使用“国有经济”概念,是虚幻的“全民所有制”向真实的国家所有制复归的必然结果,不是简单的文字表述形式上的变化,而是一种具有实质内容的变化。这种变化带有经济学的术语革命的性质。只有站在这样的高度,我们才能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在和未来所要精心设计搞好的是可以与市场经济相容的国有经济,而不是“大一统”的“全民所有制”经济。这个目标实现之日,就是国有经济焕发青春之时。

作者介绍:宫希魁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