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刺客文化与侠义精神

  中国古代有文字记载的刺客历史发端于春秋乱世。  存在来源于需求。  史载:春秋三百年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礼崩乐坏”,诸侯争霸,权力博弈,刺客应运而生。  刺客原本乃行走四方,以行刺为生存手段的江湖自由职业者。他们往往特立独行,任情任性,技艺高超,胆识出众,可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如专诸以鱼腹藏匕首,筵宴之上毙命吴王阖闾之对手王僚;  如聂政只身登堂入室,以一当十,手刃严仲子之政敌侠累。  然而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春秋时期正是中国儒文化萌芽形成之时,中国刺客文化正是与儒家思想文化一同起步成长的,所以中国刺客在产生之初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儒文化的智慧、心态和英雄主义人格。随着儒家思想的不断发展完善和社会统治地位的巩固确立,刺客的生存活动空间也逐渐从自由江湖转移到了侠义江湖和道义江湖中来,刺客的性格也从避世超俗、快意恩仇转化为任侠义气、济世进取。  侠作为一种儒家文化符号,也恰逢其时地逐渐形成为一种锄强扶弱的刺客气质和重义轻利的价值象征,其正义与伦理性的精神内核超越了地域、社会地位和个体情趣,成为其最为重要和显著的特征与标志。  刺客从此背负起了行侠仗义的神圣使命和民族道义,开始有意无意地体验生存意义和探索社会理想,成为民族群体期盼的自我人格力量的化身和社会集体心灵文化价值的代表。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评价道:“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无论成败与否,刺客者立意昭彰,志向不堕,因而名垂后世,绝非虚妄!  如吴国要离断臂亡妻取得卫国第一勇士庆忌的信任,于月圆之夜行刺庆忌,剑入心窝而出背外。庆忌惊诧:“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这样刺我?成全他吧。”回国后吴王阖闾金殿赐封,要离不受,“我杀庆忌不为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百姓能安居乐业。”言毕自刎于金殿之上,血性慨然。  如鲁国曹沫三战皆败于齐国,被迫割地求和。当鲁公与齐桓公柯地会盟即将达成屈辱协议时,曹沫手执匕首抢上前劫持了齐桓公,“齐强鲁弱,你恃强凌弱太过分了,该怎么办呢?”齐桓公无奈承诺悉数归还所占土地,曹沫才扔掉匕首重新站位于群臣之中,面不改色,辞令如故,忠勇非常。  如晋国豫让为报智伯知遇之恩,屡次改名换姓、乔装易容,甚至不惜漆身吞碳以谋刺智伯仇家赵襄子,却屡战屡败。最后豫让竟然恳求赵襄子,“望君遂我心愿,脱下衣服任我刺穿,虽死而无憾。”赵襄子感其忠义就答应了。豫让拔剑跃起三次洞穿赵襄子衣服,而后刎颈喋血,悲情如此。  如晋国鉏鸒受国君灵公和大夫屠岸贾蛊惑夜刺宰相赵盾,五更潜入中门,见堂上灯火辉煌,赵盾朝衣朝冠、端然于堂上坐以待旦上朝。鉏鸒退而叹呼“恭敬如此,忠义之臣也!刺杀忠臣不义,受君命而弃之不信。不义不信,何以立于天地之间哉?”乃呼于门曰“我,鉏鸒宁违君命,不忍杀忠臣。我今自尽,恐有后来者,相国谨防之!”言罢,以头触株槐脑浆迸裂而亡,节义张扬。  经过民族正义和社会伦理考验的刺客的智慧与风范,已然蜕变成为侠客的智慧与风范,成为真正民族文化和社会意义上的英雄气概。这是儒家主流文化对刺客文化及其发展延伸的侠文化长期影响、冲击和浸染的结果。同时也直接导致了刺客文化及侠文化在数千年发展历程中所处的边缘性地位,而最终无法演变成为统治阶级的主流文化;尽管也被主流文化圈欣赏和向往,并逐渐融进了主流文化的成分,对民族文化心理也产生着极为深刻的影响和感动。  随着刺客文化和侠文化中儒的思想成分的越来越浓厚,终于使侠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质变:独立人格丧失殆尽,依附性增强;自由精神灰飞烟灭,工具化凸显。从此,侠的社会功能被极端政治化,由统治秩序的破坏者华丽转身为统治秩序的维护者,信奉“士为知己者死”,崇尚“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侠的自由天性与鲜明个性被牢牢压抑、束缚和拘囿在儒的思想道德规范里,已然沦落为循规蹈矩、庸庸碌碌。  这充分而深刻地诠释出社会理想与现实伦理之间存在着的文化挣扎和历史悖谬。  所以千百年以来,似雅实俗、俗中寓雅的刺客文化与侠义精神,只是连接文人墨客与江湖文化两大层次间无法割舍的重要心灵纽带,只是对重视群体价值取向成就动机的传统文化的一种心理暗示,只是深藏在民族文化底蕴中对生存窘境恐惧感的清醒认识和怀旧情愫。  我们不厌其烦地演绎着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我们无时无刻地寻找着心目中的侠义英雄。  因为,我们不愿意接受和正视这样的一个结局:  刺客远逝。  侠义存残。  英雄不再。 编辑/王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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