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中国现状

资产证券化的中国现状

一、早期探索

1992年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2亿元的地产投资券。

二、离岸证券化

1996年8月,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亿美元债券。 1997年4月,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私募发行3亿美元。1997年12月,进行第二期资产证券化交易,金额为5亿美元。

2000年3月,中集集团的应收款出售给荷兰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TAPCO),由后者发行 ABCP 。

2002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启动6 亿美元的ABS融资项目,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担保证券。国内银行首次参与境外资产证券化业务。

2003年1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5.88亿元债权资产。

三、金融业尝试

2000年9 、10月,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获准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试点。

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132.5亿元债权资产。被称为准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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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26.02亿元债权资产。中国商业银行首个资产证券化项目,第一次尝试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处置不良贷款。

2005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获准作为试点单位,分别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

2005年12月12-15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国内首只ABS--“2005年第一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该交易的基础抵押资产为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工商业贷款,共计51笔,本金余额为41.77亿元人民币。

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发行国内首只RMBS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该交易的基础抵押资产池包含15162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金余额为30.17亿元人民币。

四、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2005年4月20日公布。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于2005年5月16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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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3月15日公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4月22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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