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安全规章制度

杭州天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在建公路工程中广大参建者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杭州天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一、 指挥长职责:

l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2、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施工,并做到“五同时”, 单位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对本单位安全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负责。在安全监察工作上应充分支持安全人员履行职责。

4、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审批、提取和正确使用.

5、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重大事故报告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 副指挥长职责:

l 、必须在各自工作分工范围内,协助指挥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指挥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4、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 工程部职责:

l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管辖工地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督促项目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

全,不得安排冒险违章作业。

4、监督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

5、监督施工单位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四、 前期部职责:

l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做好新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

3、参与制订或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参加公司定期与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管理和驾驶员的日常教育。

6、做好提出防暑降温工作。发放防暑用品.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8、参加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划分因工与非因工待遇的审定及善后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 财务 部职责:

l 、遵守财务规章制度.

2、支票、汇票、证券、经济合同等妥善保管,严防

丢失。

3、保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4、所有来往财务,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手续齐全后方能给予办理有关业务。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施。

6、实施劳动保护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用) 开支,其中,安全教育费用列入职工教育经费开支。

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三、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四、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l 、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焊接、爆破、潜水、架子工、汽车司机、机械操作工等)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上述人员应定期复训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作业。

3、坚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除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必须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l 、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纪要上报业主和监理。

2、安全检查必须由项目部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作业线(施工队) 在本施工范围内,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班组实行日查制度,班前认真、详细地检查本班组的施工场所情况。施工所用构机具、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布置好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记录。

5、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未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及时采用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期限。

六、 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

l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施工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费用到位和正确使用。

2、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土石方开挖;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隧道工程;

(8)路基高边坡.

七、 施工单位应制定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起重吊装

工程、隧道工程、爆破作业等安全保证措施。

八、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十一、 施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十二、 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作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 施工现场的布置要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现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二、 现场生产、生活应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l 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 现场道路坚实、平稳、畅通,危险地点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

四、 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消除,严禁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五、 爆破施工及其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 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必须符合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六、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八、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的机具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九、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 进入高空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正确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按照JGJ80.9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规定进行.

十一、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二、 治安保卫工作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五章、监理单位安全管理

总监办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理方法,将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监理之中。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管理到位,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为:

l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工程监理单位督促和审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审查和验收.

4、工程监理单位总监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和关键部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7、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落实现场跟踪和旁站监理制度.对关键部位、难点部位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现场检查。

8、工程监理单位应每月至少一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9、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应负责对各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ll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章、安全奖惩

强化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手段,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2、对工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提出警告限期整改.经济上适当处罚。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天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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