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1

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核制度分为考勤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30分,周日休息。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 5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八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九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次者扣发全勤奖 50%,达 5次者扣发 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扣发50%全勤奖,请假2天以上扣发100%全勤奖。

第十一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需要请事假的,要提前半天提交请假条予主管人员审批,未能提前的要先电话通知主管,事后补交请假条。

第十三条 请假每日工资按基本工资除以26计算。

第十三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200元。

工作绩效考核:

由主管通过以下方面进行每月考核,优秀员工奖励400元。

工作素质

1.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

2.工作努力,份内工作非常完善

3.责任心强,能自动自发地工作,起表率作用

4.职业道德与操守,注重个人举止,维护公司形象

5.工作的责任感与对公司的奉献精神

工作态度

1.服从工作安排,勤勉、诚恳,

2.团结协作,团队意识

3.守时守规,务实、主动、积极

4.不浪费时间,不畏劳苦,无怨言

5.工作精神面貌:是否乐观、进取

此制度从2016年2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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