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公安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公安局按照中发19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针对当前

我局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结合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自2008年12月,公

安部部署开展“全国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以来,==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省厅、襄阳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公安局《关于开展“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枣公网发[2008]103号),广大民警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特别对城镇失业下岗和低收入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人员,开展的上门走访,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求,为他们克服困难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10年1月,==公安局开展了走进涉诉涉案当事人、走进青少年群体、走进重点地区场所、走进安全隐患部位、走进治安积极分子、走进困难民警家庭等“六走进”活动。2011年1月,==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大

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实施方案 》,推动了“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集中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整治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克难攻坚化解信访案件。2008年,==公安局以全

省公安机关信访“百案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以赴抓好重点信访案件的攻坚工作,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取得了重大成效。全局信访总量逐月下降,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来访365起406人,办结292起,办结率达80%,息访273起,息访率达75%。2009年,==公安局站在“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高度,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三项建设”和国庆安保的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警民和谐,全年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12起,中政委交办的4起案件全部化解。2010年以来,==公安局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精心组织,层层分解任务,逐案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局领导包案、评查听证、调解协商、困难帮抚、教育疏导等办法,加大攻坚力度,有效化解了一批有影响的信访积案。

二、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2008年公安部部署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来,==公安局

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建立了执法规范化“四项制度”,有力的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建立执法办案标兵奖惩制度。制定了《==公安局

执法办案标兵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每年推荐本单位办案质量多、质量好的民警,参加由政治处组织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统一考试,对考试合格的民警授予执法办案标兵称号,并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对当年办案数量前10名的标兵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对连续二年被评为执法办案标兵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晋职晋级;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标兵”的,呈报上级给予记功,一般民警提拔任用,中层干部解决职级待遇。对因执法过错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引起国家赔偿的,因责任心不强导致案卷丢失或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自残自杀的,因所办案件在一年之内有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案卷的均不得评授执法办案标兵,并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科所队长主办案件制。为提高科所队长指导

实战的能力,==公安局制定了《==公安局科所队长主办案制度》,要求具有办案职能的内设机构的科所队长和教(指)导员必须亲自书写询(讯)问笔录、制作法律文书、装订案

卷、送审案件,且每年度办理刑事案件不少于2起,行政案件不少于4起。让科所队长切身感受到办案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更好的监督和规范本单位民警办案,以此推动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三)建立最优最差案卷奖惩制。为进一步促进民警规

范执法,提高卷宗办理质量,==公安局坚持每半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最优刑事、行政案卷和最差刑事、行政案卷的评选活动。评选采取两级评审的方式,先由办案部门自评最优、最差的刑事和行政案卷上报至法制办,再由法制办民警和相关部门业务能手进一步评审,选出全局最优、最差案卷或是通过信访倒查、法制办审核、检察院通报等途径发现办案质量差的案卷,直接纳入全局评审。奖惩采取两级奖惩的方式,评选结果由法制办通知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局绩效考核办公室对自评的最优案卷落实奖励200元,对不合格最差案卷扣绩效工资200元;

(四)建立执法考评末位淘汰制。严格对各执法单位进

行执法考评,年终考评结束后,对派出所、科、队、室按分数汇总,分别排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单位的年终评先创优挂钩,对在年终考核评议派出所前三名,队室科前两名的单位,予以奖励,排名末位的(末位分数为80分以上的,本考评年度不排末位),不得参与评先创优,局长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免谈话,并在下一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公开表态

发言。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单位负责人引咎辞职。各单位对本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进行排位,排名末位且分数低于80分的在本单位全体会上说明情况,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到政治处学习。

三、深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杜绝和减少执法突出

问题发生

(一)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依据公安部《公安

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实施细则》,结合==公安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针对不同执法单位分别建立了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拓宽了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加强了对重点执法环节和问题的考评,强化了对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从制度上保障了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全面性。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实时、全程考评,2010年以来,==公安局建立了网上执法考评机制,对所有的案件全部通过网上警综平台进行查询统计,对没有录入警综平台的捕教、行拘人员一律不计算考评成绩,对所有单位统一标准,统计结果科学、公正、公开。通过网上执法质量考评,促使各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规范办案、及时流转,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时效和执法质量。

(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执法民警—办案部门

法制员一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办--局领导”五级审核及执

法责任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和法律手续关,从源头上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立案、定性、证据、程序、运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法律手续完备,防止违法办案及冤假错案的发生。建立内外大监督格局,通过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信访案件查处、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检察机关的专门监督,有效减少各种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

(三)建立网上视频督查机制。为主动适应信息化警务

战略的新形势,==公安局大力加强网上督察,于2010年建成了执法督察网上视频系统,在全局所有基层所队的值班室、询(讯)问室、候问室、户籍室、信访室、调解室、办证厅等“六室一厅”全部安装了音视频监控系统,音视频数据自动保存3个月,实现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在局纪委建立了监控中心,各地的探头全部与监控中心联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处的执法活动实现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也因为有视频资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警权益,降低了执法风险。

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

近年来,==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部实施的“金盾工程”

开展各项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民警信

息化意识和应用能力显著增强,“上班即开机、工作即上网”已成为全局民警的工作常态,市局提出“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执法权”,有力的促进了民警学用信息化的积极性。

(一)建立信息化运用大培训机制。在枣阳市环城派出

所建成了信息化运用电教室,依托电教室建立了常态化的信息化教育,分批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信息化大培训,在开展日常运用培训的同时,开办信息化培训夜校,对那些尚不会操作、不熟悉操作的民警,周一至周五晚上到夜校报到学习,直至达到熟练操作的目的,确保全局人人都能熟练操作信息化。

(二)建立执法全程信息化制度。制定了严格的网上执

法机制,所有的执法信息都必须网上录入、执法程序必须网上流转,精细到简易治安纠纷调解和当场处罚,都必须网上录入,网上审核。对没有网上录入的案件,严格倒查追究民警网外循环的责任,通过信息手段让所有的案件都公开、公正、透明,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干扰,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警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三)初步建成业务信息系统。 以“需求为导向、以

应用为核心”,初步建成了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主要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全市16个派出所、车管所、出入境等部门实现了计算机流程化业

务管理和全国联网应用。为进一步拓宽服务群众途径,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在互联网上建成开通“网上公安局”(枣阳平安网)。网站集警务公开、信息发布、警方公告、网上互动等多功能于一体。为群众报警、信访投诉、建言献策,了解办事流程,办理户政、车管、消防等多项业务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

五、完善公安经费保障,解决制约公安事业发展的保障

性问题

近年来,在中央、省、市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

力支持下,枣阳市公安经费保障情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

(一)规范经费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

《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定下发了《==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对财务收支管理、经费保障与管理等作了专门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安财务管理,有效遏制了直接坐支、挪用收费、罚没款等问题的发生,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经费保障。近几年,中央、湖北省财政不断

加大对公安经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力度,2008年转移支付 万元,2009年转移支付 万,2010年转移支付 万,

枣阳公安机关经费支出状况明显得到改善,与过去多方

筹集经费勉强维持运转、拖欠民警差旅费和医疗费等情形形成了鲜明对照,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政府财力不足、难以有效保障公安经费问题。

(二)民警工资得到有效保障。民警的工资严格按照基本工资、津补贴、警衔津贴三块,由枣阳市财政全额拨付,有效保障了民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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