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管部门职能

大连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检索表

一、土地部门

第一、土地储备中心

第二、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房屋、房产市场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城镇房屋、房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

(二)编制下达全市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审批;负责全市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征缴土地收益金土地有偿使用费用;指导土地储备交易工作。

(三)组织全市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土地变更、土地条件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实施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内土地登记终审、土地和房屋抵押登记;建立地籍、房籍资料库。

(四)负责全市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手续;对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审核、审批与指导;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及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工作。

(五)负责房产及房产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六)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监督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的运作;参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综合验收;负责开展前期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和使用。

(七)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拆迁、改造、白蚁防治、重点保护建筑的维护和各类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协调城镇房屋的防台防汛工作。

(八)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包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协调中、省属在连单位的房改工作。

(九)负责拟定和审核住房标准;负责有关房屋的调配和管理

(十)负责住房建设发展的行政管理,包括经济适用房、住房解危解困、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规划、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

(十一)监管矿产资源和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报批采矿权证,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审核认定矿产资源储量。

(十二)负责对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房屋管理、房产市场及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依法调处土地、各类房屋和采矿争议的权属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十四)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科技、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信息网络化建

设;组织指导人才规划和执业资格等有关培训;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房屋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

金建利—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党委书记

王晋良—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邹明达—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张德勋—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书记

刘东立—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李永化—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汤凯—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

金建利:男,辽宁本溪人,汉族,中共党员,1953年2月生,毕业于铁岭农学院农学专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大连市土地局地籍规划处副处长,大连市土地局地政处处长,大连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大连市房产局副局长,大连市房产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4年9月,任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全局党务和行政工作。

王晋良:男,山东文登人,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9月生,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建筑设计专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建设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大连市房产局副局长,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04年9月,任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工作。分管土地交易中心。

邹明达:男,辽宁大连人,汉族,中共党员,1958年3月生,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7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大连市建委办公室副主任、建委造价处处长,市快轨办公室主任,市建委综合协调二处处长,市建委计划财务处处长,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9年4月,任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负责房屋行政管理、土地登记管理、地质矿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涉及房产、地籍管理和地质矿产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分管局地籍管理处、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处、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处、权籍市场管理处、财务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档案馆、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信息中心。联系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房地产经济学会。

张德勋:男,辽宁长海人,汉族,中共党员,1955年6月生,毕业于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大连市房产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大连市房产局副局长,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2010年,任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党务工作,负责行业作风建设、局机关建设和企业改革等工作。分管局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老干部处、机关党校,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企业改制)、沁苑酒店。

刘东立:男,辽宁庄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2月生,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建筑学专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一室副主任,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总建筑师,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勘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2009年1月,任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副局长。负责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涉及土地规划、征转用地等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分管局国土资源规划处、征转用地管理处、发展研究中心、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征地事务处。联系土地学会。

李永化:负责法规、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涉及法规、物业和房屋安全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分管局法规处、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处、白蚁预防办公室,房屋维修基金结算中心(房屋集缴站)、房地产学校。联系物业管理协会。

汤凯:负责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涉及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耕地保护处、土地利用处,土地整理中心、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机关处室

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处

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处

征转用地管理处

办公室(机关党委)

政策法规处

计划财务处

国土资源规划处

地籍管理处

土地利用处

耕地保护处

房屋权籍和市场管理处

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处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纪委(监察室)

离退休干部处

地质环境与储量管理处: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质遗迹、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负责矿业权评估和地址资料管理工作。

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处: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承担矿业权(地热、矿泉水)审核、审批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管理矿业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地热、矿泉水)勘查、开采活动;调查处理矿业权权属纠纷。

征转用地管理处:拟订征收、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并负责指导实施;承担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使用集体土地及临时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并负责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和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工作和征收集体土地程序工作的落实。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外事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拟订有关国土资源、房屋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行政复议和政治诉讼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局各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法制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

计划财务处:负责制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按有关规定,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财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承担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土地、地矿、房屋各类专项资金的收支计划管理和业务信息综合统计。

国土资源规划处:负责编制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负责县及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审;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农用地转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和规划调整、修改的报批工作;编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审核。

地籍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农村、城镇地籍、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变更、土地条件调查及专项调查;组织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土地确权和登记工作;按分工承担有关区域土地登记工作;参与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应用和地籍统计工作;指导土地登记资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工作。

土地利用处: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划拨使用方式和土地节约集约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市场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依法审批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和划拨工作;组织指导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和地价指数的监测工作;指导土地市场交易工作;负责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工作。

土地利用处: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划拨使用方式和土地节约集约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市场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依法审批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和划拨工作;组织指导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和地价指数的监测工作;指导土地市场交易工作;

负责土地市场的动态监测工作。

房屋权籍和市场管理处:拟订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屋租赁、房产测绘、房屋档案工作;负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协调、指导住房保障、房屋拆迁管理、拨用产房屋登记管理工作。 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处:拟订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的行业政策;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核准;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增值收益等政策、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监督物业前期的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认定,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负责重点保护建筑的管理工作;协助市相关部门开展直管房屋防台防汛、抗震救灾工作。

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统战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和房屋科技发展工作及对外科技合作。

纪委(监察室):负责纪检、行政监察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及局属改制企业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二、规划部门

大连市规划局简介(2004年10月15日——)

大连市规划局于2004年10月15日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正式成立(前身为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正局级建制,是主管全市规划、测绘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城市规划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和测绘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办法,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受市政府委托,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参与制定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审核县、镇、乡总体规划。

(三)负责县(市)区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辖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的审批。

(四)依据城市规划,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发放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及其它工程设施的建设工程发放《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批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项目,收取临时建筑管理费;负责审批门头牌匾。

(五)核发市级以上政府立项审批的建设项目(包括由城市规划区向各区(市)县域内迁建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市政府列支的村镇规划建设费用:指导区(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的批准,测绘成果质量验收、基础测绘成果管理。负责全市测绘市场、测绘行业、地图市场测绘量标志管理。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城市规划技术处、村镇规划建设处、建筑规划管理处、地下管网规划处、测绘管理处、政策法规处、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执法监察处、规划委员会秘书处。

三、派出机构

设立大连市规划局中山、西岗、沙河口3个分局(处级),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在市规划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连市测绘院(大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五、局系统人才状况

全局系统共有高级规划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技术人才230多名,中初级人才300多名,其中部分人员从日本、美国、东南亚和欧洲留学归来。

六、工作方针

科学规划、合理利用、高效服务、持续发展

领 导 介 绍

姓名:丛志斌

职务:党委书记

职责:负责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简历: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于辽宁大连,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毕业,1969年参加工作,高级经济师。

历任:共青团大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大连市口岸委调运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大连市旅顺口区政府区长助理,中山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中共大连市规划局党委书记。

现任:中共大连市规划局党委书记。

姓名:王君

职务:局长

职责:全面负责规划局行政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地下管网规划处(总工办)、规划委秘书处、局信息工作。

简历:男,汉族,1960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2年参加工作,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历任:大连市规划土地局副总规划师、总规划师、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大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现任:大连市规划局局长。

姓名:唐东宁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城市规划技术处、建筑规划管理处。

简历: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于吉林省蛟河,中共党员,工学硕士,1973年参加工作,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建筑师(教授研究员级)。

历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局长,大连市规划局副局长。

现任:大连市规划局副局长。

姓名:陈卫兵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规划执法处(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非经营项目业务审批以外的其他工作。

简历: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于江苏阜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

历任:共青团大连市沙河口区委副书记、大连市沙河口区侯家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主任,沙河口区文体局局长、沙河口区经济贸易局局长兼沙河口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沙河口区政府副区长,大连市规划局副局长。

现任:大连市规划局副局长。

姓名:周安伟

职务:副局长

职责:分管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非经营项目业务审批工作、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简历: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于湖南邵东,中共党员,工学硕士,1987年参加工作,副教授、注册城市规划师。

历任:湖南大学规划与地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基建处副处长,大连市规划局副局长。

现任:大连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君局长 负责全局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市政设施规划处、规划委秘书处;局信息工作。 丛志斌党委书记 负责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办、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唐东宁副局长 分管城市规划技术处、建筑规划管理处。

陈卫兵副局长 分管执法监察处,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非经营项目业务审批以外的其他工作。

周安伟副局长 分管中山分局、西岗分局、沙河口分局非经营项目业务审批工作;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处、测绘管理处、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李活力副巡视员 分管测绘院,协助丛志斌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王君局长分管信息工作。

局 职 能 和 机 构 设 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局职责,市规划局设11个职能处室。

(一) 办公室

电话:83722686

1、负责协调全局日常政务,督办重要事项的完成;

2、负责全局系统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3、拟定并组织落实内部管理制度;

4、起草行政综合性文件;

5、负责全局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信息编报、信访接待、安全保卫、保密、机关后勤保障和财务计划及预算工作;

6、组织内部质量审核活动和管理评审,编制年度审核计划、管理评审计划,跟踪验证纠正措施实施效果,保存审核记录。

(二)城市规划技术处

电话:83722631

制及研究工作;

2、提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审核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设位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审批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核发《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

5、审批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6、审查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图,并核发验线图;

7、处理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各类函件及相关文件;

8、组织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市局负责的规划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及局领导交办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专家评审论证会;

9、对涉及本处审批事项中的信访问题进行技术解释。

(三)村镇规划建设处

电话:83722640

1、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组织协调区市县规划部门编制市县、村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相关规划设计成果审核上报;

3、负责制定全市村镇规划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分配和资金专款专用检查;

4、负责建设项目由中心城区向区市县域内迁建和区市县规划区内新建较大规模建设项目进行规划选址、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5、对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和城关镇、省级中心镇、部级试点镇、国家重点镇、城市规划区内边缘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基础设施、公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管理;

6、负责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

7、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8、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9、提出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审核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设位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1、审批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核发《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

12、审批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13、审查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图,并核发验线图;

14、处理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各类函件及相关文件;

15、组织甘井子区辖区内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专家评审论证会;

16、对涉及本处审批事项中的信访问题进行技术解释。

(四)建设规划管理处

电话:83722635

研究工作;

2、提出中山区、西岗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审核中山区、西岗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设位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审批中山区、西岗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核发《详细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

5、审批中山区、西岗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6、审查中山区、西岗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图,并核发验线图;

7、处理中山区、西岗区辖区内经营性及局领导交办的重点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各类函件及相关文件;

8、组织中山区、西岗区市局负责的规划管理范围内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及局领导交办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专家评审论证会;

9、对涉及本处审批事项中的信访问题进行技术解释。

(五)市政设施规划处

电话:83722609

1、负责组织编制和协调各项市政交通及管线工程综合规划及各层次市政专项规划;

2、负责管理局职责范围内市政交通及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审批和“一书一证”的核发及指导工作;

3、参与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及编制工作。

(六)测绘管理处

电话:83722607

1、负责拟定全市测绘管理规章;

2、负责全市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及用户的批准;

3、负责全市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4、负责全市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复制、转让、转借审批;

5、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

6、负责全市地图的编制核准工作;

7、对有市场行为的测绘单位进行任务登记和合同审核;

8、对外地进入本市测绘市场的单位验证、登记注册;

9、负责全市测绘成图成果质量监督和验收;

10、负责全市测量标志、基础测绘和指令性测绘任务管理。

(七)政策法规处

电话:83722661

1、宣传贯彻规划、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

2、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草拟规划、测绘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规和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按照分工,依法组织对测绘工作实施监察和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协管。

4、负责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5、负责对规划系统的干部及有关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6、审验局内监察人员资格证件;

7、负责组织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代表市局签署意见;

8、参加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选址、定位的联合办公;

9、管理建设项目施工放线,实施建设项目的验线、监察;

10、参与签署各类建设项目《房屋销售许可证》发放意见;

11、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党委办公室

电话:83722651

1、负责全局系统党务工作;

2、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3、负责全局共青团、工会、统战和计划生育工作;

4、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和指导局属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全局《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

(九)纪委监察室

电话:83722649

1、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局机关,基层党组织以及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局党委决议情况。

2、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廉正建设,进行党的纪律教育。

3、调查处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党员的申述和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述。

5、调查处理纪检信访、举报、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十)执法监察处

电话:83722623

对城市建设用地、建设项目进行批后跟踪管理;行使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建筑或设施;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四区在建工程项目检查;负责规划执法信息的综合整理,统计汇总市内四区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工程项目情况;协调指导各区、市、县查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及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一)规划委员会秘书

电话:83722696

负责市规划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各项会议组织;负责市规划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换届前期准备;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各个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各类成果公开展示以及公众意见的收集、整理;负责完成市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派出机构

设立大连市规划局中山、西岗、沙河口3个分局(处级),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在市规划局的领导下, 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城市规划、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审查辖域内的分区、详细规划;负责辖域内的非经营规划项目审批;负责辖域建筑立面装修改造的项目审批;依据市规划局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承担辖域各项建设工程项目验线及竣工规划的验收;协助组织辖域内建设项目听证会;协助有关规划建设项目纠纷的调查调解和行政案件的应诉;负责辖域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的批

后管理;完成市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大 连 市 测 绘 院 (大 连 市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中 心) 简 介

依据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第[2005]51号文件,撤销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组建大连市测绘院,为大连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大连市测绘院同时挂大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牌子。 单位职能:负责全市规划政务信息系统、大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基础测绘计划,进行基础数据的整合生产与管理;负责检查、维护和管理全市测绘控制网及永久性测量标志;负责规划政务、基础地理信息技术业务培训,提供信息发布、技术咨询服务。

地址: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8楼 邮编:116021

电话:0411—84338531 传真0411—84338530 E-MAIL:[email protected]

大 连 市 城 市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大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前身为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4年,院下设城市规划研究所、市政规划所、规划设计一、二、三所、等20多个部门。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景观环境设计、道路交通规划、管网综合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以及预算、工程前期可行性研究、咨询等专业,是同时具有城市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三个国家甲级资格的专业科研与设计单位,也是具有国家旅游项目设计乙级资格证书的设计院所。其规划和建筑设计成果多次获部、省、市优秀设计奖、优秀工程和科技进步奖,其中锦绣园居住区设计分别获2000年建设部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金牌奖。2000年被国家科委评为“全国CAD应用工程先进单位”,并于2002年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号:02703Q10004R0M)。

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86号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2726 传真:0411-83722700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职能简介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局级建制,是主管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和建设系统综合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燃气、供热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拟定具体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并参与城市交通、供水、环保、人防、抗震

等专业行业的规划编制和审查;组织编报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工程大配套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建专项资金计划;负责供气、供热行业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和参与大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环境评价;组织协调管理小城镇建设;组织历史

文化建筑和近代保护建筑的审查报批;指导区(市)县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和督促检查抗震防灾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设系统的情况综合。

(五)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安装、装饰装修、构件、商品混凝土等施工企业及监理、

造价咨询单位的资审和外埠(境外)进连施工企业及监理、造价咨询单位的核准备案工作;制定建筑企业技术进步、质量管理、安全施工等强制性标准条文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许可证;负责核准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合格证书,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负责对建筑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对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统一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测量、设计咨询的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测量单位的资审

及外埠(境外)进连工程勘察、设计、测量单位的核准备案;负责组织协惆参与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工程建没项目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审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测量咨询合同备案,住宅建筑标准、建筑节能审查,住宅设计方案竞赛,优秀设计评审及推广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和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的申报初审、继续教育和注册管理。

(七)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政策,编制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科技成果的审查、

申报和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及成果的技术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评审及推荐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试验室和监测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建设系统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的招投标管理。综合管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

工、监理招投标活动;组织评选优质工程。

(九)组织审批全市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实施市重点工程项

目和协调大中型项目的建设;监督施工现场和管理;监督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的管理工作,测定我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工程项目计价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负责全市造价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应用软件的备案管理及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市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编制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供热的行业管理。负责供热单位的资审,核发供热管理企业资质证书;负责重点

供热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和建设管理;参与供热价格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供热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燃气的行业管理。负责对经营燃气企业,从事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

理和安全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准购证管理;负责对燃气具质量检测和销售管理;参与燃气价格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对燃气行业和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三)制定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行业培训和专业技术教育。

(十四)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开发

利用;负责全市地下管线普查管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执法和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建设信息系统工作;负责以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为主的全市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编制、审

批和实施我市墙改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科研计划;负责全市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墙改和建筑节能的奖惩政策;组织对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材料部品认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减免税;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市)县的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拟定全市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住

宅性能及住宅产品、部品的评估和认定;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住宅部品的技术开发项目及各类示范工程;开展住宅技术信息交流及国际科技合作;开展建设施工和材料供应工业化;装配式生产的试点工作;定期公布推广和限制使用的住宅产业化工程材料;负责指导、监督各区(市)县的住宅产业化工作。

(十七)管理联合收费工作。

(十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之窗

谭积斌书记:

男,1951年生于大连市,辽宁师范大学外语系毕业,现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

历任:1980年--2008年2月先后任大连城建技工学校副校长、大连绿化办政工科长、大连绿化管理处副书记、大连风景管理处处长、大连绿野集团总经理、大连市城建局副局长、大连市城建局党委书记、局长,2008年2月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

负责建委全面工作。 分管:

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人事)

监察室

计划财务处

综合协调处

大连市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执法监察

处)

张亚东主任:

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籍贯山东文登,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大连市出租汽车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大汽企业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任助理、副主任,普兰店市副市长、代市长、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长,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主持建委全面行政工作

张传吉副主任:

博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历任:1982年--1999年4月先后在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系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图书馆副馆长、大连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1999年4月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协助谭积斌主任抓好委全面工作。

男,1954年生于大连市,东北财经大学区域经济学分管:

政策法规处 招投标管理处

大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 大连市公用事业联合收费处 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协助谭积斌主任分管计划财务处 负责建筑市场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分管: 建筑业管理处

老干部处 工程管理处 大连市工程预算管理处 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

办公室

大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大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刘庆茂副主任:

男,1951年生于大连市,大连工学院船舶内燃机专业大普毕业,现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历任:1986年--2002年4月先后在大连市委公交基建部副处长、大连市工程职改办主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大连星海湾改造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大连星海湾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大连市交通局副局长、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02年5月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分管:

勘察设计处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大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李海斌副主任:

男,1965年生于山东省威海市,同济大学桥梁工程专业毕业,现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历任:1997年2月--2009年5月先后任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桥梁设计室主任、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副处长、处长、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2009年5月任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组 织 结 构

部门列表

大连市建委办公室

>>

大连市建委综合协调处 >>

大连市建委老干部处 >>

大连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

>>

大连市燃气管理处 >>

处室职能

1、负责建委机关处室及建委所属事业单位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办事效率等行政工作的监察和检查,受理社会及人民群众投诉和处理。 2、负责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受理投诉及处理。 3、负责行政信访工作和建设系统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受理社会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重要的信访案件。 4、依据《行政监察法》,监督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协调处理相关的事情和问题。 5、完成上级纪委、监察机关和建委党组交办的工作。

地址: 大连市人民广场 1号

邮编: 116012

大连市建委工程管理处

处室职能

1、负责全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 2、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审批发放市内四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负责组织协调小城镇建设的规划设计和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计划的管理,办理《基本建设任务通知单》。 5、完成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 大连市人民广场 1号 电话: 0411--83633655 网址: WWW.js.dl.gov .cn

邮编: 116012

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程序

1、窗口受理(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登记、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申报(准备资料复印件一套、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资料原件核验);

2、资料审查

——审查资料并查看现场; ——对依法复合条件的报批; 3、批准、发证

——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 6、《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受理书》; 7、《监理合同》;

8、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意见; 9、资金保涵或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法定时限:30日 四、承诺时限: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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