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开始向民间投资倾斜

  仅仅有经贸委和计委的意见和政策显然远远不够,最起码当税务和银行拿出了切实的政策后,投资者才算看到了实在的内容。   近日计委的有关部门给出预测:今年民间投资有望突破5000亿。应该说,在连续几年民间投资不足的情况下,5000亿的突破本身就将意味着民间投资大规模的发展。这个预测有可能达到吗?   实际上,据有关人士介绍,今年很有可能成为民间投资突破性发展的一年,因为国家的各项政策指标都已在向民间投资倾斜。一进2月份,就民间投资的有关政策也暖风频吹,国家计委日前正式公开的《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家计委主任李荣融也就有关启动民间投资的工作频频表态。然而,此番消息对于民间投资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待建的民间投资快车道      中央自1998年始痛下决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这在其他投资主体投资意愿不足的情况下,政府采取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是非常英明正确的,但考虑目前国家财力紧张,政府能用于投资建设的预算内资金和能发放的政策贷款数量必定是有限的,所以以政府投资引导民间投资,并逐步弱化中国投资增长对国债投资的依赖性已十分迫切。   大环境对于民间投资需求的迫切性往往更能够决定问题的解决。然而,真正建立一个民间投资的快车道必须来点实际的。   据了解,浙江温州市采取“以桥养桥、以交养交、以水养水、以电养电、以邮养邮”等一系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筹集资金办法,在国家很少投资的情况下,建成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他们从瓯江大桥起步,通过收取过桥费,形成桥梁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相继建成了楠溪江大桥、飞云大桥和清江大桥,促进了温州城市功能的扩展。还通过城市建设市场化的方式,建成了温州体育中心,一座现代化的二级民用机场,进行了旧城改造和新区的开发建设。老百姓称赞这种做法是“政府一毛不拔,事业兴旺发达”。中国第一座农民城――浙江苍南县龙港镇,原是一个小渔村,改革开放以来,龙港周围的民间投资企业迅速发展,富裕起来的民间投资单位迫切需要向高效率、高效益城镇集聚。当地政府顺应民意,鼓励农民以自理口粮形式进城务工经商,推出“谁投资谁受益、谁出钱谁建房”的办法,既集聚了分散的工业和人口,又弥补了城镇建设资金的不足。短短十几年,民间投资20多亿元,建起了一座拥有15万人口的新城,年工业产值达40多亿元。   而明眼人都看的出来,真正能够使民间投资在温州和龙港镇派上大用途的,实际上是地方政府真正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      谁在歧视民间投资?      建立民间投资的快车道,需要的正是这些鼓励政策。问题是,今年这样的政策真的可以给的出来吗?不妨将新出台的政策与导致民间投资下滑的原因进行一下比较。   近几年来,民间投资增速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下降。究其原因,既有与国有企业相类似的市场环境等制约因素,也受到来自观念、体制、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投资环境的制约。突出表现在:一是政府缺少对民间投资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其投资的导向相对乏力,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间投资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有限资源的浪费。二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尽管各地先后出台了一些扶持民间投资的政策,但普遍存在政策不完善、不配套、不落实的问题,同时还缺乏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三是投资待遇和机遇不平等。社会上对民间投资存在偏见,有些地方和部门对民间投资仍自觉不自觉地实行歧视政策,使其难以享受与国有投资同等的地位和待遇,如在投资领域、税收、用地、用电、融资等方面不能一视同仁。四是民营企业负担仍然较重,据一些地方反映,民间项目报批占投资资金的30%,涉及的费用有教育基金费、商业网点配套费、投资保证金、墙改费、白蚁防治费、水土流失费、绿化费、人防费等等,如此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较大程度上挫伤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市场准入政策的制约。目前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存在诸多限制,甚至一些外资企业可以进入的行业,却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据广东省东莞市的调查,在全市80个行业中,允许外资企业进入的62个,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1个。即使在国家法律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一些行业,民营企业进入也存在不公平竞争。在一些垄断和半垄断行业,如电力、铁路、公路、邮政能信和市政设施等行业,存在严重的部门保护主义,不仅民营企业难以进入,就是非本行业的国有企业也难以进入。   ――融资渠道不畅的制约。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民间投资发展的瓶颈,制约了民间企业的投资能力。当前民间投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靠自我积累,滚动发展,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十分有限。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金融机构对个体私营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额的比重,1997和1998年均为0.5%,1999年为0.6%。如果加上以民间投资为主的乡镇企业的贷款,1997年到1999年比重分别为7.2%、7%和7.2%。这样民营企业出于自身积累和利益的考虑,仅能依靠民营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相互拆借,浙江省台州市从1990年到1997年共完成投资850多亿元中,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外资投资不到20%。温州市龙港镇投入建设的资金20多亿元中,98%由农民个人集资。民营企业间接融资困难的原因,首先,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在强化贷款风险防范的同时,没有建立起相关资产运营的激励机制,上级行对基层行贷款授权不足,银行“异贷”心理严重,因为他们感到发放贷款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1998年以来,为刺激民间投资增长,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中央政府首次要求银行“增加向中小企业贷款”,但由于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诸多矛盾以及民营企业本身一些固有的缺陷,使银行对其贷款存在抵押担保难、跟踪监督难和债权维护难等问题,实施效果不明显。其次,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我国的直接融资方式一开始,就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而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相对十分狭小,且市场进入门槛过高。而大部分民间投资单位规模普遍较小,产业层次低,客观上加大了上市的难度。三是缺乏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是一种将资金投向风险较大,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谋求高收益的特殊商业投资活动。   ――不合理的税费制约。目前一些税收政策不利于鼓励民间扩大投资,如所得税重复征收,民营企业除与国有企业一样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税后利润还要缴纳20%的个收入调节税;某些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体私营企业排除在外,例如国家对企业技术开发费、技术改造投资购买国产设备抵扣所得税的政策优惠。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民营企业也享受不到。      不再歧视民间投资?      不难看出,虽然近几年国家态度上期望启动民间投资,但是由于歧视性政策的存在,民间投资有如坐在二奶奶的位子上,你不给她扶正,难道还指望她来撑门面不成。民间投资要想有所突破,首先要突破的就应该是政策上的歧视。   而最近,在国家经贸委主任、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荣融透露的今后国家将从5个方面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中,显然,其中3个方面都已经在政策上有了实质性内容。   比如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方面。提出,要结合财税体制改革,探索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做法。各级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鼓励中小企业投资,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创办中小企业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其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在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方面。也准备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切实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强化中小企业贷款保证系统;设立担保机构或通过政策性银行分散和分担商业银行放款风险;逐步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机制。   而在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方面。李荣融说,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构建体现为“一体两翼三层”。“一体”指试点模式的主体,其主要特征是“政策性资金、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扶持”;“两翼”指国内现有的专业担保和互助担保,是试点主体的重要补充;“三层”指担保体系的中央、省级、地市级三个层面,担保业务直接操作在地市级。   可以说这一次提到的扶持政策中,是点点切中目前阻碍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要害。   而在国家计委日前正式公开的《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中,也为个人投资大开绿灯。比如说,拓宽投资领域方面规定,除国家特殊规定,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鼓励有条件的民间投资者到境外投资。而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方面规定,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应把民间投资者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支持民间投资者与外商合资合作;允许民间投资项目申请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甚至在实行公平合理的税费政策方面,也提出了调整不公平的税赋,取消不合理的收费;对尚处于创业阶段的民间投资者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支持;通过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基金和投资补贴等形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支持民间投资者到西部地区投资。而在诸多内容上,最为让投资者看到曙光的,当属改进政府的管理工作,调整、制定有关政策这一项内容,这似乎在预示着从今年开始,民间投资将逐渐走出被歧视的境地。      还需来点实在的      不管怎么说,从今年开始,国家对待民间投资的态度的确有了实质性的变化,但是民间投资是否能够突破,能够突破多少,5000亿是否真正能够达到,最关键的还在于能否继续有实质性的、实实在在的政策出台。   有人对于具体的民间投资优惠政策拉出了一个清单。有专家说,如果真正能够做到以下几条,民间投资今年突破5000亿才会有戏。   1、对相关职能部门,实行行政公制和服务承诺制,公开办事内容、程序、标准和时限,简化手续,规范管理,方便民间投资经营者。   2、严禁对民间投资者进行私心检查、乱收费、乱摊派。   3、公安机关对民间投资者发生的治安案件要随报随受理,一般不超过5天。   4、金融机构对民间投资者在开户、结算、信息咨询、贷款申请和货币汇兑等方面,实行全方位服务。   5、计委负责统一提供有关投资项目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加强项目库建设,通过各种媒体定期公布。   另外,仅仅有经贸委和计委的意见和政策显然远远不够,最起码当税务和银行拿出了切实的政策后,投资者才算看到了实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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