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断代史.

通史”可以理解为贯通的历史,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或世界的从最早文明到现在的历史。既然叫通史,就首先要求叙述的内容广泛,所有重要事件和研究课题(军事、文化、艺术)涉及内容不深但都要涉及到。其次要求在叙述中体现历史发展脉络或贯穿其中线索,给人一种整体的认识。所以做不到第一点至少不配称作通史,而要做到第二点是比较困难的,需要著者的才华、积淀和理论素养。同样涉及一个内容的两本通史,在这第二点上,平庸和经典的差别是显著的。市面上很多《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都是平庸的著作,虽然罗列了各个事件和课题,但对人的启发是没有多少的。

断代史体例——以朝代为断限的史书。此体裁创始于东汉史学家班固,他所著的《汉书》,写高祖元年(前206年)到王莽地皇四年(23年)西汉王朝230年的历史。二十五史中除《史记》为通史外,其余的二十四史都属此体。其中《南史》、《北史》、《五代史》包举数朝,仍然属于断代史的范围。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的史书,以朝代为断限的也属于断代史。今人所著的《秦汉史》、《隋唐史》等,也属于断代史范围。

编年体——史书编著的一种体裁。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是编写历史最早用的也是最简便的方法。其优点是给人以明确的时间观念,比较容易反映出史事发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其缺点是不易集中反映同一历史事件前后的联系。弥补方法是,在记载史事时,有时要追叙往事,有时也附带记述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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