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现状及核算方法

  摘要:本文利用FAO数据库,分析了我国林产品贸易现状,描绘了2000―2013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度的变化,并测算出主要林产品出口市场比重,分析了四类林产品的主要出口国以及各国贸易金额所占比重,发现日、美、韩是我国林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中国林产品出口集中带来贸易摩擦,建立以增加值核算的贸易统计制度,有利于缓解贸易纠纷,促进林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林产品贸易 贸易比例 增加值核算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中间品贸易占世界贸易的比重越来越大,基于最终产品、原产地等原则的传统统计一国贸易额的方法无法准确反映在全球生产链背景下各国的实际利得。各国学者及国际组织等纷纷探究并提出了各种新的贸易统计方式。其中,测算贸易增加值的方法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和认可。同时,我国林产品存在明显贸易逆差等问题。中国目前的国际分工多属于中间林产品的加工制造,为了在全球化生产链下更加准确地反映国际贸易进出口实际情况,我国亟需准确统计林产品国际贸易数量,以了解其发展真实情况,维护我国林产品国际贸易的正当权益。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增加值贸易是由Hummels等人提出的垂直贸易概念发展而来,由于垂直贸易的假设要求进口中间产品的增加值必须全部来源于国外,应用范围狭窄。由此,众多学者都在此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其中,较为突出的是Daudin(2011)等人明确提出了增加值贸易概念,利用更高质量的全球贸易分析项目数据库的国内投入产出表数据,规避了垂直贸易下的严格假设[1]。Robert Koopman等提出了KPWW方法,将产品的每一个用途具体在每一个来源进行区分为中间进口品与最终产品,将一国总出口分解为国内增加值和国外增加值部分[2]。对贸易增加值的研究主要是基于单一国家的投入产出表或构造国家间的国际投入产出表进行的产业层面的研究,因此难免会忽略企业的微观特征。国外学者将研究更多集中于以外国附属机构统计、VAX比率、投入产出表等方法建立模型,忽略了全球价值链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统计制度的影响,以及从微观角度上对企业进出口贸易增加值部分的核算。   综上,传统的国际贸易统计方法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增加值贸易方法日益受到重视,但国内对增加值贸易理论研究尚未成熟,还有待深入研究。此外,对增加值贸易的核算主要应用于中国工业企业贸易进出口总额方面,将其引用到林产品贸易的理论研究也较为少见。而伴随着林产品贸易规模的扩大,进出口型林业企业有必要进行增加值贸易核算。由此,在全球价值链背景下,清楚认识我国林产品贸易出口现状,合理测算出自身的林产品贸易增加值,应对新的国际贸易形势成为林产品贸易企业首要解决的问题。   三、中国林产品贸易出口分析   (一)中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变化   如图1所示,2000―2013年,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大体呈上升趋势,但在2008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进出口贸易额相对下降,在2008年后,贸易额有所回升,并在2009―2013年迅速增长。其次,我国在2000―2013年,林产品贸易长期处于贸易逆差,我国的林产品进口额远大于出口额,且两者之间的差额逐渐扩大。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增长,对木材的需求急剧增长,我国内部市场的供需矛盾使得我国对国际林产品(原木、锯材)的依赖度逐年加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国本土森林资源。林产品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协调我国整体贸易顺差,但西方国家仍对我国林产品筑起了绿色贸易壁垒。而加快林产品国家贸易市场增加值统计方法的核算,可减轻西方国家对我国出口产品的敌意,从而减少我国贸易纠纷案件。   (二)中国林产品出口市场金额占比   通过表1,得到我国林产品出口贸易金额和我国出口各国的林产品贸易金额,两者相比,得到我国林产品出口贸易市场占比。   由图2可知,2000―2013年,日、美、韩是我国林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英、加、德次之,从总体趋势来看,以上六国对我国出口市场的占比先上升后下降,在2005年达到峰值。2005年日本市场占我国出口市场的48.78%,将近一半,远远大于其他国家,在2006年以后,美国市场占比超过日本市场占比,可达11.48%。自我国加入WTO后,双方的贸易摩擦加大,对我国林产品出口市场结构进行微调,可有效缓解我国与别国的贸易纠纷。但不可忽略的是,我国林产品贸易具有大进大出的特点,由于我国制浆、制版技术相对落后,纸浆和胶合板大量进口,林业企业大多进行来料加工,中间投入较少,贸易增加值甚微,所以以贸易总额来衡量一国出口的产品价值的传统统计方法严重影响我国林产品贸易的健康发展,建立统一的林产品贸易投入产出表对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图3分别展示了我国出口原木、人造板、木质纸浆、锯材等主要林产品的出口国金额占比较高的国家,由图可知,我国原木主要出口国是美、日、韩,2000―2013年期间,美国对我国原木的进口量一直居高不下,远远超过日本和韩国两国,而日韩两国进口我国原木的趋势变化大致相同,近年来,我国对美日韩出口原木的比例逐渐下降,表明我国限制原木等自然资源的出口、关税政策起到了一定作用;我国人造板主要出口国为美、韩、日,与原木相似,韩日两国金额市场占比趋势相近,近年都有下降的趋势,而美国起伏波动较大;我国纸浆出口国主要是美、印、德,其中最为明显变化的是印度,在2011年以后对我国纸浆的需求突然骤增,2012年金额占比约达85%,而2013年又骤然下降。了解我国林产品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我国林产品出口在各国的金额占比,有利于我国与频繁贸易往来的国家进行合作,核算林产品贸易增加值,有利于各国清楚认识本国在全球价值链下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核算林产品贸易增加值的方法有多种,但目前来说都存在一定缺陷或在现实情况无法实施的情况,所以在探索林产品贸易增加值核算的方法,建立新的贸易统计制度的同时,更要求我们结合世界林产品贸易的现状以及特点,来完善和发展贸易增加值核算方法。   参考文献:   [1]Daudin G,Rifflart C,Schw-   eisguth D. Who produces for whom in the world economy?[J].Canadian Journal of Economics/Revue canadienne d'économique,2011,44(4):   1403―1437   [2]Koopman R,Powers W,Wang Z,   et al. Give credit where credit is due: Tracing value added in global production chains[R].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2010   〔本文系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全球价值链下中国林产品贸易增加值率及影响因素研究”(项目编号:S[1**********]3)研究成果〕   (曹月明,1995年生,河北唐山人,北京林业大学,研究方向:农林经济管理。薄清文,1993年生,山东临沂人,北京林业大学,研究方向: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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