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落在基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落在基层

作者:化危为机 于 2012-01-30 18:53:19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

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笔者认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基层,基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安则全局安。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是社会管理的主战场,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的主力军,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我们党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关键是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和凝聚起来。

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战斗队”。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执政的根基。它们广泛分布于社会基层,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责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因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的就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班子、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中央明确要求,乡镇、街道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社会管理上来,建立综合性服务和矛盾调处平台,充分发挥服务群众需求、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维护和谐稳定的根基在社区,社会管理的重心也应放在社区。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与驻社区单位和物业管理机构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生活共同体。人力、财力要向社区倾斜,让基层组织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坚强保障。

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心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好不好,社会是否和谐稳定,老百姓对党和政府是否信任,关键看党组织强不强,党组织书记怎么样,基层干部怎么样。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担负起基层社会管理的领导核心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激发社会活力。要善于把中央和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提高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能力。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对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善于用民主协商、示范引导、说服教育的办法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私分明、廉洁自律,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以公平公正赢得群众信任。

基层广大共产党员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带头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加强基础工作,需要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需要基层广大共产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群众树立榜样,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认真落实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要经常走访和帮扶困难群众,充分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困难,真心诚意地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同时,在制度建设、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民政部长:加强基层社会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服务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切实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重要作用,推进城乡社区自治和社会自治的良性发展,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

注重发挥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多元主体的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主体是多元的,除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组织力量外,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是重要的主体,是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基础力量与重要依托。健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社会协同”,就是要协同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工作者队伍)凝聚各方力量管理社会事务,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有序运行;“公众参与”,就是要以城乡社区建设为基础平台,依托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日益分化,社会利益日趋多元,社会问题日渐复杂,社会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在“单位人”日益向“社会人”转化的趋势下,城乡社区是大多数居民生活的基本依托,是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综合平台;社会组织是公民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自我组织形式,能够反映群众诉求、规范群体行为和提供社会服务;基层社会工作者具有立足一线、直接联系群众特别是直接帮助弱势群体的优势。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载体和依托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发展社会服务,都离不开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植根基层、贯通社会、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实现协调社会利益、增进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目标。 注重发挥城乡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

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城乡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应该紧紧抓住这个基础平台,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这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科学有效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迫切要求我们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治功能,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实现城乡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保障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理顺乡镇街道政府机构与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尊重城乡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基层社会管理的合力。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着力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把城乡村、居委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城乡基层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让基层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安定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城乡社区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培育城乡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使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社会组织是联结各个社会单元的重要纽带,是社会成员自我组织的基本方式。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和积极作用的发挥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实质上是政府依托社会组织与社会互动共进的过程。当前社会发展中,社会成

员个性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矛盾复杂化的特点日益凸显,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多元共生的社会综合治理机制,有效解决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复杂多变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组织引领、协调整合、示范带动和排忧解难功能,充分发挥其反映利益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扩大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要从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出发,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事务和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作用。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和登记管理方式创新,逐步建立登记管理、备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社会组织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应注重发挥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要按照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社会组织发展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能力。健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维护社会组织的良性发展秩序。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与社会各界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基础层面的良性社会治理。

注重发挥社会工作者队伍直接服务群众的作用。广大社会工作者是实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最前沿队伍与最基本力量。他们贴近基层,面对群众,能够体察群众需求、社会心态和各种矛盾,可以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和提供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有利于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有利于

通过社会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创新社会管理机制,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利于疏导公众情绪,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性社会心态,构建平等互助、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和谐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良性运行;有利于更新群众工作观念,创新群众工作机制,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方式,密切新形势下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与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社会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由此带来了诸如道德失范、心理失衡、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既要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迫切需要建设一支贴近群众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坚持突出中国特色、贴近社会需求,坚持服务社会发展、讲求社会实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一要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出台《国家中长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纲领性政策文件指导全国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加快社会工作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等专项制度安排,完善专业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考核评价和权益保护制度,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要加大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构建社会工作的服务平台。要坚持职业化发展取向,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方式,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门的社会工作人才。三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广大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广大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培训,努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开发体系,逐步提升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服务水平。

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不仅是社会管理的对象和内容,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注重基层,立足基层,加强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建设,是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点之一,是解决社会管理和服务中问题与难题的重要途径。

(作者:中共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工 作 简 报

第124期

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

强化党建引领 激发创新活力

江苏省围绕“强化诚信服务,建设和谐江苏”主题,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培育管理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为主线,以服务群众为基础,全省社会组织开展以“四创四争”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广大党员表率作用更加突出,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日益凸显,社会自治活力有效增强。

一、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创党建带动之先,争党员表率之优

一是推进党建覆盖。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举措,下发了相关文件,建立了归口管理、片区设立、派驻指导员等制度,健全了“双报双推”制度的动态管理模式,推进了社会组织党建的有效覆盖、有效管理。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社会组织新成立党组织712个,覆盖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省各级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水平。 二是优化党建队伍。注重加强党务工作者和骨干队伍建设。全省各单位各部门向社会组织党组织派驻高素质的党建工作指导员1458名,帮助和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制定社会组织骨干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通过开展双向培育活动,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等途径,提升社会组织骨干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社会组织创新创优、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通过财政支持、会费划拨等形式,逐步探索建立规范稳定的社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地方议事。同时探索建立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保障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以培育管理为抓手,创诚信建设之先,争公益服务之优

一是加大培育管理力度。2010年5月,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极大地推动了基金会等慈善组织的发展。“江苏省基金会注册登

记突破300家”被民政部评为2010年度全国社会组织十件大事之一,基金会数量约占全国1/7。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已建和在建孵化基地达42个。针对社会组织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省民政厅出台了《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苏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属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能委托办法》等制度,健全了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制度。

二是提升公信力建设水平。今年3月份,省民政厅召开了社会组织评估与公信力建设大会,向首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爱德基金会等10家社会组织颁发了证书及牌匾,相关社会组织发起了关于加强全省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的倡议书。联合财税部门出台了《江苏省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共有318家社会组织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三是增强公益服务能力。围绕争创主题,以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服务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社会组织共组建156个创先争优诚信服务先锋队,覆盖各行各业、各层各级,开展了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技术指导等多形式的公益服务活动。省民政厅陆续与各省辖市签订“厅市合作协议”,强化财政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级评估、孵化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能力。

三、以创新驱动为主线,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组织品牌之优

一是扩大登记范围。建立基层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双轨制,积极探索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审批“绿色通道”,全省101个慈善类基金会、205个爱心超市、318个社会养老机构,已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下一步将突出重点培育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社会组织培育管理行动计划”。

二是强化内部治理。以社会组织评估为核心,以规范章程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自律机制,对不参加年检、不按时换届、长期不开展活动近百家社会组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的内部运行和对外服务,逐步实现标准化、品牌化发展。

三是助推创新发展。推进政社分开改革,切实增强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能力建设。省人大即将出台《江苏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确立行业协会与政府“四分开”原则,明确行业协会的主体职能地位。省民政厅会商省财政厅拟订了省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方案,以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计划推进全省社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性孵化基地建设、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

四、以服务群众为基础,创“三社联动”之先,争惠及民生之优

一是探索建立“三社联动”机制。以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建设的“三社联动”机制。省民政厅制定了《江苏省“三社联动”实验基地建设方案》,积极推行“一委一居一站”服务管理模式,大力引进专业社工带义工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展文体娱乐类、公益慈善类、协调管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的新途径。

二是选树社区惠及民生服务典型。把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作为重要抓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打造基层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南京市白下区形成爱心超市、爱心门铃等爱心系列品牌,玄武区建立了“万家帮”、“金拐杖”等系列社区互助品牌;扬州市卜桥社区“红马甲义工队”2007年被评为“全国社

区志愿服务活动示范单位”;苏州市沧浪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在全国首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模式。通过大力宣传典型,使不同类型的基层社会组织都能找到学习榜样,保证创有方向、争有目标,推动全省基层社会组织掀起创先争优热潮。

三是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依托社区建设平台,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作为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徐州市教育、医疗类城乡基层社会组织提供就业岗位2万多个;南通市港闸区社会组织吸收了90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各类社区服务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家政、就业、法律、扶贫、科技等各项服务,成了政府服务网络体系的有效补充。下一步,各地将在强化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环节上下功夫,积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类的新思路、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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