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专项布局规划

第一部分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规划建设指引 ............................. 2 第三章 菜市场布局规划 ........................... 4 第四章第五章

实施措施 ................................ 12附 则 ................................ 13

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布局规划

文 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深化《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适应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更有效地指导淮北市菜市场建设,特编制本规划。文本中带下划线的条文为强制性规划内容。

第二条 本规划所指菜市场是指在居民居住区内以摊位、专间形式零售主副食品的经营场所,主要经营蔬菜、水果、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干货食品、调味品、粮油及其制品等(超市净菜柜台作为菜市场的补充,不参与规划指标)。 第三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主要由相山、烈山、杜集三区的建成区和周边因城市发展需要实施控制的地区组成,不包括濉溪县城的行政管辖范围。东至龙脊山,西至刘河沟,西南以濉溪县城的行政范围线为界,南至青龙山的山脊线,北至北外环路,面积约285平方公里。(东部新城规划正在编制,因此本规划没有对该片区进行布局)。 第四条 规划原则

坚持与城市建设同步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均衡布局、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可行性原则。

第五条 规划依据

规划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有关已批准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它相关法规。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9—2015年; 远期为2016—2020年。 第七条 规划目标

至2015年菜市场每千人经营建筑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每处服务半径800~1000米。

至2020年菜市场每千人经营建筑面积达到160平方米以上,每处服务半径500~800米。

规划期末,菜市场达到“环境整洁、布局合理、服务规范、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的目标。

第二章 规划建设指引

第八条 选址原则

1、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

2、菜市场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市场使用的电源、给排水、消防安全和交通等条件,并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结合; 3、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km以内,不宜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污染源,不应有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

品的场所;

4、新区开发建设的菜市场宜独立设置或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不应与住宅建筑连体设置;旧城改造建设的菜市场,根据用地条件可以采用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为主;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或其它用地建设菜市场。

5、交通便利,有利于交通组织,方便运输,但不应布置在主干道沿线,以免引起交通阻塞。 第九条 建设规模

按照菜市场的经营面积和经营设施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市场: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菜市场;重点建设在周边条件好、人口密集、且适合补充周边菜市场功能的区域,经营门类齐全,包含部分特色小吃,并有独立的生禽宰杀场所,功能分区明确,内部经营、配套设施完善。

二级市场: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菜市场,小于3000平方米,重点建设在周边条件较好、人口密集的区域,经营门类较齐全,并有生禽宰杀场所,功能分区明确,内部经营设施完善。

三级市场:建筑面积大于1000,小于2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可作为较大菜市场周边的功能补充的市场。

新建居住区、小区应按照要求配建的菜市场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第十条 建设形式

菜市场建筑形式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类:独立式室内菜市场(指在独立地块内建设的室内菜市场) 二类:连体式室内菜市场(指与其他建筑结合而建的室内菜市场)

三类:棚顶式菜市场(指在独立用地内建设的、以棚顶覆盖的、四周无围护设施的菜市场)

第十一条 菜市场停车面积标准及形式

停车场可独立设置,亦可与其它公建共用停车场。市场停车面积按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自行车≥7.5辆、机动车≥0.6辆的标准配置。其中自行车按每辆1-2平方米,机动车按每辆20-35平方米计算。菜市场机动车停车形式可采用地面、地下车位等综合方式;非机动车库宜采用地面停车的形式。

第三章 菜市场布局规划

第十二条 人口规模

2015年末人口为88.9万人,2020年规模控制在94万人。 第十三条 建设与整改模式

规划菜市场建设与整改模式分为以下三种:

1、新建——在规划的新址上进行建设,菜市场形式老城区以连体式为主,建设规模上宜为中小型,新城区以独立式为主,建设规模上宜为大中型,经营方式上部分可采用超市化经营。

2、改造——选址与规划相同的,但其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较差,对其采取改造的方式,使其在原址建设与规划要求相一致的菜市场。

3、撤销——露天菜市场。环境质量差、对周围影响大的露天菜市场,规划中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 具体措施

规划至2020年共有62座菜市场,其中新建39座,标准化改造23座、撤销9座,总建筑面积162100平方米。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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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规划一栏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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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规划一栏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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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规划新建18座菜市场,建筑面积47500平方米,改造14座菜市场,建筑面积42400平方米,保留10座,面积22200平方米,撤销8座菜市场(街)。 2015年末,规划范围内有42座菜市场,总建筑面积114100平方米。

规划近期撤销菜市场8座,包括抗战路集贸市场、春秋巷菜市场、电厂菜市街、五号工地菜市街、桃李巷菜市街、黎苑菜市街、丁楼社区菜市街、南湖路菜市场。

规划近期保留的菜市场10座,包括九一o市场、南黎商贸菜市场、翠峰路菜市场、纺织苑菜市场、淮纺西路亿嘉园菜市场、帝景翰园菜市场、水泥厂菜市场,矿山集农贸市场、岱河矿菜市场、农贸路菜市场,保留面积22200平方米。

规划近期改造的菜市场14座,包括渠沟路菜市场、海宫菜市场、惠黎路菜市场、鹰山路菜市场、洪山路综合市场、相山路菜市场、长山路菜市场、特凿菜市场、东黎批发市场、东岗楼综合批发市场、淮北市任圩综合批发市场、黎苑菜市场、南黎商贸菜市场、洪发菜市场,改造面积42400平方米。

新建设配置的菜市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据规划的居住区按标准配建相应的菜市场;另一种是撤销原有的占道菜市街、规模小的菜市场,在邻近周边地段兴建新的菜市场。规划近期新建菜市场共18座,建筑面积49500平方米,详见下表:

第四章 实施措施

第十六条 应严格按照《淮北市城中心城区菜市场布局规划(2009

年--2020年)》规定的要求进行菜市场市场的新建、改建或扩建,保证菜市场的科学布局、建设标准、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 进一步明确菜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要求,或者成立专门的部门加强菜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的管理,保证菜市场的科学管理、健康发展。

第十八条 菜市场的建设必须和城市建设同步实施。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未经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破坏菜市场的场地和设施。确实需要调整的,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规划批准部门批准后按要求实施。

第十九条 城市新建住宅区和旧城改造,必须按本规划配建相应菜市场;菜市场必须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及国家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布局规划(2009--2020年)》由文本、图则、说明书组成。文本、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书是文本和图则的说明性文件。

第二十一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调整以及东部新城规划的编制,本规划在进行相应调整时,须报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淮北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布局规划(2009--2020年)》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淮北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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