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法院法官待遇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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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177.02

中国基层法院法官待遇问题研究

张希孙莹莹

摘要基层法院在中国的法院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基层法院法官待遇偏低,导致其人才流失严重,间接促成了法学院擘生的就业难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之一。关键词基层法院法官法院体系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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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纲要中指出;“改革和完善法官工资福利和任职保障制度。完善法官激励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与法官职业特点相适应、与法官等级相匹配的工资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稳定基层法官队伍的工资制度,完善法官定期增资制度:统筹解决法官岗位津贴、办案津贴和加班补助:提高法官岗位津贴、审判津贴在法官工资收入中的比例。

加强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配合有关部门将现行行政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实现人民法院经费由财政全额负担,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建立人民法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一、法学硕士的毕业分流

作为引论,笔者选取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法理学、诉讼法、经济法三个专业的法学硕士作为调查对象,对他们将来的就业意向进行了调查。之所以选取这三个专业,是因为他们在就业时的“冷热”不同,因此更有针对性,使调查更加全面。

调查结果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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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基层法院法官的收入现状

将法官的管理依据《公务员法》完全纳入政府系列的公务员管理,法院没有独立的财权和人事权,这恐怕是中国的一个特色。考察其由来,可能与中国古代行政与司法不分的传统不无关系。基层法院与其他行政机关相比,法官的流动性小,压力大,待遇普遍低于同级公务员,政治前途“暗淡”,充其量也就“正科封顶”,无论是薪资待遇还是政治待遇都可见一斑。2

当然,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收入是敏感话题,况且在中国现有体制下,各种福利奖金多少不等,或许并不入账,所以想要掌握详尽的法官收入数据几乎是不可能的。据此,我们可以采取一个间接的研究进路。我们采用三个研究参数:A.公民对法官职业的向往程度:B.法官职业的准入门槛:C.法官对自己职业的忠诚度。通过对这三个参数的现实分析,来看看法官职业收入到底如何,是不是真正的“吸引人”。

对于A要素而言,由于法官职业本身要求很强的专业性,所以这就决定了目前法官的主要来源是各高校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采取司法考试制度后,很多其他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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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考生也大量的通过了司法考试,但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大多是为了进入律师行业,而非法官职业),根据引论中的调查,法学院的学生对于法院的向往程度并不高,而社会普通民众,基于其“厌诉”心理,对法官的了解程度也并不高,其普遍倾向于认为法官的“高薪”来源于“灰色收入”。近些年来的法官腐败案件也败坏了法官在民众中的形象。

对于B要素而言,2002年国家开始推行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开始推行法律职业的精英化道路,告别了之前的“复转军人进法院”的现象.这确实大大提高了法官职业的准入门槛。但是之后的实践却并不顺畅,由于考试的通过率过低,导致了很多基层法院原有法官很少有人通过,一旦通过不是高升就是跳槽,使得基层法院的处境更加尴尬。就回报率而言,相比与之难度相当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旦考过之后就能为通过者带来高额的利润回报,司法考试的参JJu者在通过后仅只单纯可以进法院,回报率相当有限,这也是为什么法学院的学生通过司考之后即转向注会考试的原因.但相反通过注会的人再转向司考的却寥寥无几。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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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同学们就业时普遍倾向于国企和政府机关,而对于法院兴趣索然。原因可能在于:国企一则可以解决北京户口,二则工作压力小,三则待遇可观。而政府作为“铁饭碗”就更不用多说,不但工作压力小而且将来还有很多晋升机会。法院待遇低,压力大,发展前景狭窄则可能是大家对它不太感兴

趣的重要原因。

当然,这个调查忽略了很多现实中的制约因素,并不完全是同学们自由选择的结果。例如,法理专业进企业难,所以很多法理的学生不得不被迫放弃进企业的机会:法院可以解决北京户口.且比政府容易进,这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很多人进法院可能只是作为~个跳板,为以后的跳槽打下基础:同时,很多人的选择可能不是唯一的,政府是大家普遍理想(尽管可能不是最理想)的就

作者简介:张希,中国人民大掌2008级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孙莹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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