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家长委员会的决定

兴文县建武中学校文件

建中[2010]26号

建武中学关于成立2010-2011届家长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坚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思想,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家庭、社会、学校教育一体化,促进青少年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建武中学经研究决定成立2010-2011届家长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成

1、建武中学家长委员会名单 主 任:孙 伟

副主任:陈 康、葛平采

委 员: 潘 伟、卓华林、易宗贵、牟元福、张 杰、向泽深、罗守强、吴 江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何泽松

成 员:王培军、杨波、甘清宇、张建、罗伟、杨华、梁红

二、家委会履行以下工作

1、家长委员会权力

(1)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制订家长学校的办学纲要和计划。

(2) 召开家长会议、家长代表会议,研究有关事宜并做出决议。

(3) 总结、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4) 向学校领导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

2、学生家长委员会义务

(1) 协调、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 听课、评课等)。

(2) 宣传学校教育教学的优秀成果和经验。

(3) 大力支持学校办学,帮助改善办学条件。

(4) 学习家教知识,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5) 协调社会各个方面支持学校教育工作。

兴文县建武初级中学校

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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