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二十五项反措细则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00MW机组实施细则(试行)

批准:

审核:

编写: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自备电厂发电二分厂

2008年10月10日

目 录

1 防止人身伤害事故措施 ...................................................................................................................3

2 防止汽轮机火灾事故措施 ...............................................................................................................8

3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措施 .......................................................................................................... 11

4 防止汽轮机进水事故措施 ............................................................................................................. 12

5 防止汽轮机轴承烧损事故措施 ...................................................................................................... 13

6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措施 ...................................................................................................... 16

7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措施 ............................................................................................................. 19

8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措施 .......................................................................... 21

9 防止直接空冷系统结冻措施 .......................................................................................................... 24

1 防止人身伤害事故措施

1.1 通则

1.1.1工作场所照明充足(包括手电筒),现场设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1.1.2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出控制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长发必须盘在安全帽内。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运行人员酒后和精神不振禁止上班工作。

1.1.3生产现场作业,杜绝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

1.1.4认真搞好安全活动,提高安全意识杜绝违章现象发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掌握现场急救和自救常识以及常见事故的预防掌握事故应急预案,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1.1.5一切生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运行规程》。

1.1.6真正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

1.2 防止机械伤害

1.2.1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械的移动和转动部分。

1.2.2清扫设备时,禁止带手套以及将抹布缠在手上,清扫卫生使用抹布不准乱甩。擦拭转机时不准戴手套,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1.2.3检修工作开工之前,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正确,方可在工作票上签字履行发票手续。

1.2.4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

1.2.5现场照明应充足,盖板及围栏应完整、齐全、坚固。

1.2.6转动机械的防护装置应完好,否则应及时联系处理。操作中正确使用F板手,开关阀门应站在侧面。

1.2.7严禁带电对转机盘车。电动门必须停电校严,如不停电校门应作好防范措施。

1.2.8在通道上行走时,注意厂内机动车等外来因素造成的人员伤害。

1.2.9乘坐电梯前应检查电梯安全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和信号照明良好,否则严禁乘坐。

1.2.10进入空冷岛进行检查,开关空冷单元隔离门时要注意防止隔离门的突然关闭而造成人身伤害。

1.2.11除灰打焦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除灰、打焦使用专门工具,打焦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或在胸前用手推着工具,以防打伤。应站在除焦口的侧面,斜着使用工具,并设有监护人。

1.2.12冬季巡视机力通风塔时要带好安全帽,远离水塔边缘,禁止进入围栏内长时间停留以防上部冰块砸伤。

1.3 防止高空坠落部分

1.3.1在高度超过1.5米的工作场所工作时,必须系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操作时安全带系在牢固的物件上,并高挂低用。正确使用梯子,必须设有监护人。

1.3.2无法系安全带的设备,在卫生清扫工作使用梯子上下并做好防范措施。

1.3.3现场应完善所有楼梯、栏杆、护板、井、坑、孔、洞。因安装和检修作业临时打的井、坑、孔、洞,必须装设围栏,设置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必须恢复原状。严禁进入有可能高空落物场所。

1.3.4巡回检查上、下楼梯时应精力集中,手扶栏杆,配带手电筒且光亮充足。

1.3.5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以及运行的轴承上行走和站立,如工作需要应采取安全措施。

1.3.6瓦斯继电器排放气体时,必须系安全带,并按规程规定正确使合格的安全带,设专人监护。更换灯泡需使用梯子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更换一人扶梯子。

1.3.7上下爬梯时要逐档检查是否牢固,上下爬梯时必须抓牢,严禁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1.4 防止烫伤部分

1.4.1做压力容器检修措施前应认真填写操作票,做措施时认真执行。

1.4.2校严高温高压电动门时,应站在不易被门杆漏水呲着的位置。

1.4.3开、关进汽手动门及各放水门时应缓慢。

1.4.4压力容器作业,各疏水及放水无汽、无水时再发工作票,有关阀门应挂警告牌及上锁。

1.4.5发票时应向检修交待清楚注意事项。操作温度较高的阀门必须戴手套。

1.4.6静态做的高加措施,启动给水泵时应将工作票压回并通知检修撤离作业现场。

1.4.7不准长时间靠近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制粉系统和烟道,炉本体的检查门、人孔门、防爆门等处。

1.4.8冲洗水面计时,应站在水面计的侧面,打开阀门时应缓慢小心。

1.4.9观察锅炉燃烧情况时,必须戴防护目眼镜,在锅炉升火期间或燃烧不稳

时,不准站在看火孔、检查门等处或喷燃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4.10锅炉除焦、除灰时应适当提高炉膛负压并保持锅炉稳定运行。

1.4.11当燃烧不稳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除灰工作。

1.4.12除焦及放石子煤时,工作人员必须穿合适工作服或穿戴防止烫伤的工作鞋,手套和必要的安全工具,并设监护人。

1.4.13除灰打焦开始前,先征得炉主值班员同意,在主值班员操作处应有明显的“正在除焦”的工作警告牌。

1.4.14在结焦严重或有大缺陷、大块渣掉落可能时,应禁止打焦工作。

1.4.15发电机氢气的排放和排污工作,应控制排放速度,防止氢气爆燃,发电机氢系统作业时气体置换必须合格。

1.5 防触电部分

1.5.1工作人员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经常检查各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良好。

1.5.2设备标志正确明显。

1.5.3各配电室、动力盘、闸门盘、6KV开关柜后门加锁,各单元钥匙管理按规定使用,保证运行设备安全,防止走错间隔。

1.5.4网控220KV系统微机防误装置,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随意解锁。

1.5.5高压设备停电作业应装设临时遮栏或采取其它措施。

1.5.6严格执行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票开工、收工必须到现场。

1.5.7操作时监护到位,重大操作设第二监护人。

1.5.8更换灯泡等所有电气低压设备操作时,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戴干燥的

线手套,并戴护目镜。接电源时必须有生技部门用电申请批复单,并停电进行,设有监护人。

1.5.9网控操作刀闸有卡涩或不到位时,严禁强行操作或用力撞击。

1.5.10严禁用绝缘杆代替验电器进行验电工作。

1.5.11严格正确按规定使用与保管各种安全工器具。验电笔、螺丝刀应装设防护塑料套管

1.5.12停电进行测绝缘或装设接地线前,必须进行验电。

1.5.13对外来长时间实习人员、新学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规程》(发电厂变电所部分)等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安全教育不能放松,避免出现事故。

1.5.14对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1.5.15新投入的高压电气设备“防误装置的五防功能”必须好用,否则不投入。

1.5.16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1.5.17电除尘器运行时,人孔门、高压隔离刀闸门严禁打开。电除尘器内部作业必须合接地刀闸和进行放电。

1.5.18检查、操作时保证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1.5.19湿手不准接触电灯开关及电器设备。更换现场照明时,应先断开电源开关,进行验电,确证无电时,方可更换。更换人着装必须符合《安规》要求,必须戴好手套及穿好绝缘鞋。此项工作应设监护人。

1.5.20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不准使用,应填单联系检修人员处理好后再使用。检查电机壳体及轴承温度时,应用手背检

查。

1.5.21所有绝缘用具按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绝缘试验,要设专人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并制定管理制度,确保绝缘工具使用中的安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必须及时更换。

2 防止汽轮机火灾事故措施

2.1油系统排烟机应保持正常运行否则应查明原因。备用排烟机应定期试转或轮换,保证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2.2地面存油及时擦干净,清扫工具及抹布放在指定地点。

2.3氢气管路附近明火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动火票制度。

2.4氢系统设备有漏泄时,应禁止在附近进行明火或产生火花的工作,工作人员禁止穿钉子鞋。大量漏氢时,辅机电机附近含氢量大禁止启动电机。

2.5防火组织齐全,分工明确。

2.6消防栓及钥匙、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完好、齐全并认真交接。

2.7值班人员要认真巡回检查,发现设备有渗漏油时,应及时联系检修处理并采取措施。

2.8油系统附近的热管道或其它热体,保温必须完整,在室温25℃时,保温层表面温度应不超过50℃。保温外面包铁皮,油管道法兰阀门应加防护罩。

2.9严禁漏油流渗至下部蒸汽管阀保温层上,如发现保温材料内已有渗油时,应通知检修人员更换保温材料。

2.10事故放油门应为两个钢质截止阀,每半年做一次(甲乙门分别做)开关试验。事故放油门应设在距主油箱5m以外的地方,并应有两个以上的通道,操

作手轮不允许加锁,并挂有明显的“禁止操作”标志牌。

2.11禁止在工作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储藏室内。

2.12值班员应熟知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场所及使用方法。

2.13主机各瓦渗油及时清除,查明原因,并通知检修进行处理,在缺陷未消除前,应加强检查。

2.14值班人员要做好火灾的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

2.15汽机油系统着火时:

2.15.1根据着火部位立即进行灭火,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势漫延,并报告消防队。

2.15.2若火势漫延且不能很快扑灭时,威胁人身及主机安全运行时立即紧急停机。

2.15.3在紧急停机过程中,应启动润滑油泵,如引起火灾的部位在高压油管路附近或因高压油管路破裂引起的火灾,禁止启动高压密封油泵。

2.15.4打闸后,火势仍不能扑灭且漫延至主油箱时,应开启主油箱事故放油门,火灾扑灭后,关闭事故放油门。

2.16消防设备应定期试验好用,保护自动投入正常,并将试转情况记录在消防记录本中。

2.17禁止在运行或停备状态的油管道进行焊接工作。

2.18在进行油系统巡检时,检查油管路的支架和吊架应完整,不能有蹩劲的地方,保证油管道在机组各种运行工况时膨胀畅通无阻。

3 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措施

3.1除氧器、辅助蒸汽母管及加热器安全门检修后必须进行重新定砣,其动作值为工作压力的1.1~1.15倍。

3.2严禁在任何一个安全门不严或误动的情况下,闭锁安全门。

3.3各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门必须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校验和排放试验,确保定值正确,可靠动作,并做好记录。

3.4各压力容器的就地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二次仪表必须指示正确,每班应进行一次就地与远方表计的校对工作保证显示准确。

3.5各压力容器的压力高报警装置保持好用。

3.6厂用汽切换并列运行,注意母管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定值。

3.7运行中各压力容器超压时迅速采取措施,严格遵照规程规定的参数执行。

3.8投入压力容器时,应全面检查,缓慢操作防止振动。

3.9在机组正常运行中,当发现压力容器本体或与其连接的压力管道存在泄漏点时,应及时汇报,通知检修人员确证泄漏部位,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在泄漏部位附近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发生人身伤害,在此期间应保持机组负荷稳定或降负荷运行,不得进行加负荷操作。

3.10在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的正常投入及停止时应严格执行运行规程中规定的温升(温降)速度,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3.11为防止除氧器超压,应保证高加疏水导除氧器调整门好用和动作可靠。

3.12各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对其进行修理或紧固工作。

3.13严格按规程规定投入或解列压力容器,防止误操作,使容器超压。

3.14冬季机组停运应对有关压力容器进行防冻措施,投运前详细检查相关管路避免因冻结堵塞发生事故。

4 防止汽轮机进水事故措施

4.1高、低压加热器水位自动调节必须良好并投入运行,严禁高、低压加热器无水位运行。

4.2各抽汽逆止门必须动作可靠,保证严密性,定期做逆止门活动试验。

4.3高、低加热器汽、水侧安全门必须好用。

4.4高、低压加热器水位保护必须投入且动作可靠,严禁高、低压加热器水位保护不投入的情况下投入运行。

4.5轴封汽源的使用必须与金属温度相匹配,轴封供汽必须具有14℃以上的过热度。投入和切换时,必须进行充分疏水和暧管。热态启机,凝汽器抽真空前投轴封供汽。

4.6在机组启、停和事故处理中,应注意加减负荷的速度,防止蒸汽带水造成事故。

4.7机组起动过程中,炉点火后及时严密监视汽缸金属温度变化,发现温度下降及时汇报值长,加强机组听音、大轴偏心测量工作,每半小时监测一次。汽缸本体疏水3~5分钟疏水一次,联系锅炉尽量提高主、再热蒸气温度。

4.8停机中,严格控制主、再热蒸汽温降速度,防止蒸汽温度下降过快。

4.9滑停过程中,调节级后蒸汽温度低于高中压外缸下内壁30℃时,应停止降

温降压和减负荷。

4.10滑停中,再热蒸汽温度低于主汽温度时,应停止降压减负荷。

4.11机组解列前应关闭给水泵抽头门,炉侧应解列减温水。锅炉灭火后,应检查各减温水电动门、调整门在关闭位置。

4.12汽轮机防进水保护必须投入运行,机组在启动和停机的过程中,在规定的负荷区段应检查主、再热蒸汽及抽汽管道疏水应自动开启或关闭。

4.13停机时,机组打闸前,检查汽缸本体疏水关闭,同时要保证高压侧轴封供汽分门有足够的开度和足够的轴封供汽压力。

4.14机组停止后汽缸温度高于120℃状态下,不许做任何需要机组挂闸的试验,如果主汽门不严,不许锅炉一次汽水压试验。

4.15工况变动时,应对旁路系统死区和蒸汽管道死区放水。

4.16除氧器水位高报警和事故放水门必须好用,以避免进入汽缸。

4.17锅炉打水压时,措施应完备,升压过程中,要严密监视汽缸金属温度变化,发现各排大气检查门见水立即停止升压。

4.18机组停止后,严密监视除氧器、排汽装置及各加热器水位不超过正常值,凝结水补水泵应切除联锁并改为手动控制。

4.19每班应进行各加热器水位就地与远方的校对工作。

5 防止汽轮机轴承烧损事故措施

5.1油系统油质应按规程要求定期进行化验,油质劣化及时处理。在油质不合格或清洁度和含水量超标的情况下,禁止向轴承、密封油系统充油,严禁机组启动。并应连续投入油过滤设备直至油质合格。

5.2加强对主机油系统中排烟系统的维护和检查,保持轴承箱微负压运行和油烟的合理排出,主油箱负压维持在约1Kpa左右,防止污染油质。

5.3轴封压力调节阀必须好用并投入自动,并根据工况变化经常进行检查调整。

5.4定期化验主机油质情况,如果油中有杂质应立即通知检修进行滤油,如果油中有水,应查明进水原因及时处理。

5.5按规定定期做好油泵试验工作,并记录好电流和出口压力,保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机组启动前辅助油泵必须处于联动状态。

5.6在油泵试转中,不允许同时关闭两台或两台以上油泵的出口门,必须在一台油泵试验完成其出口门开启处于良好备用后,才可以进行另一台油泵的试转。

5.7油泵试转后在开启出口门时,应注意油泵是否反转,否则应立即关闭此油泵出口门。正常启、停机前,应进行辅助油泵的全容量启动和联锁试验。

5.8在机组启、停止过程中应按规程规定的转速检查顶轴油泵联启情况,否则手动启动。

5.9主机盘车时,电流摆动大、电流明显增加、有金属磨擦声或晃动度增大,应立即查明原因,否则停止盘车运行,改为手动盘车;当主轴盘不动时,禁止强行盘车。

5.10投入盘车前,密封油系统必须投入正常运行。

5.11主机启动前、中、后要注意油压、回油量的变化情况,启动后要注意各油膜压力,压力不足或到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12主机升速过程中,要注意油温的变化情况,及时投入冷油器,冷油器出口

油温最高不超过规程规定,同时检查各轴承钨金温度和回油温度情况,注意对推力瓦块钨金温度的检查。

5.13运行中主机油系统进行切换操作(如冷油器、辅助油泵、滤网)要经值长批准,填写好操作票,并在专业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按操作票顺序缓慢进行操作,操作中严密监视润滑油压的变化,严防切换操作过程中断油。冷油器作业完充油时先启动润滑油泵,然后再充油并反复排尽空气。

5.14在运行中发生了可能引起轴瓦损坏(如水冲击、瞬时断油等)的异常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并消除,确认轴瓦未损坏之后,方可重新启动。

5.15应避免机组在振动不合格的情况下运行。

5.16直流润滑油泵的直流电源系统应有足够的容量,其各级熔断器应合理配置,防止故障时熔断器熔断使直流润滑油泵失去电源。

5.17运行中油箱油位应保持正常。滤网前后油位差超过规定值时,应及时清理滤网。

5.18汽轮发电机转子应可靠接地。定期对转子轴电压进行监测,轴电压超标要查找原因及时消除。

5.19防止汽轮机进水、大轴弯曲、轴承振动及通流部分损坏。

5.20油净化装置必须伴随机组连续正常运行,油质应符合标准。

5.21机组大小修后,应做好大轴偏心、串轴零位、胀差零位的原始值记录工作。

5.22机组启、停和正常运行中要严密监视推力瓦、轴瓦钨金和回油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应按规程果断处理。

5.23在机组启动前和运行中要进行低油压联锁保护试验且联动油压值要符合

规程要求。

5.24机组正常运行中,补充油箱必须充足的备用油。

5.25冷油器运行中油侧各阀门悬挂“禁止操作”标示牌。冷油器禁止水压大于油压运行。

5.26汽轮机定速后停止润滑油泵前,应设专人用对讲机联系。检查主油泵出入口油压、润滑油压正常后,停止润滑油泵。注意监视油压变化,转子是否倒转。油泵停止正常后投入联动。

6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措施

6.1运行人员应记录机组起停全过程中的主要参数和状态。停机后定时记录汽缸金属温度、大轴晃动度、盘车电流、汽缸膨胀、胀差等重要参数,直到机组下次热态起动或汽缸金属温度低于120℃为止。

6.2系统进行改造、运行规程中尚未作具体规定的重要运行操作或试验,必须预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再执行。

6.3汽轮机启动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禁止启动。

6.3.1转子偏心度、串轴、胀差、低油压和振动保护等表计显示正确,并正常投入。

6.3.2转子偏心度冲转前不应超过0.075mm或原始值的0.02mm。

6.3.3高中压外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42℃,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35℃。

6.3.4主蒸汽温度必须高于汽缸最高金属温度50℃,但不超过额定蒸汽温度。蒸汽过热度不低于50℃。

6.4机组启、停过程操作措施。

6.4.1机组启动前连续盘车时间应执行制造厂的有关规定,不得少于2~4h,热态起动不少于4h。若盘车中断应重新计时。

6.4.2机组启动过程中因振动异常停机必须回到盘车状态,应全面检查,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当机组已符合启动条件时,连续盘车不少于4h才能再次启动,严禁盲目启动。

6.4.3如果汽缸因进水而变形,则在转子的偏心度达到允许的极限值范围内和所有成对的上、下缸热电偶的温差小于42℃之前,不得再启动机组,如果受到影响的汽缸壁上没有安装进水检测热电偶,则要进行至少18小时的盘车。

6.4.4汽轮机启动时应充分疏水并监视振动、胀差、膨胀、轴向位移、汽缸滑销系统等正常,避免动静碰磨引起大轴弯曲。

6.4.5汽轮机升速在高中压转子一阶临界转速时,应检查确认轴系振动正常。如果发现异常振动,应打闸停机直至盘车状态,查明原因。

6.4.6停机后立即投入盘车。当盘车电流较正常值大、摆动或有异音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当汽封摩擦严重时,将转子高点置于最高位置,关闭汽缸疏水,保持上下缸温差,监视转子弯曲度,当确认转子弯曲度正常后,再手动盘车180℃。当正常盘车盘不动时,严禁用吊车强行盘车。

6.4.7停机后因盘车故障暂时停止盘车时,应监视转子弯曲度的变化,当弯曲度较大时,应采用手动盘车180℃,待盘车正常后及时投入连续盘车。

6.4.8机组热态启动前应检查停机记录,并与正常停机记录进行比较,若有异常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6.4.9机组启动投轴封供汽时,应确认盘车装置运行正常,先向轴封供汽,后抽真空。停机后,凝汽器真空到零,方可停止轴封供汽。

6.4.10机组启动时,应根据缸温选择供汽汽源,以使供汽温度与金属温度相匹配,轴封供汽必须有14℃以上的过热度,低压轴封供汽控制在121℃~177℃之间。

6.4.11疏水系统投入时,严格控制疏水系统各容器水位,注意保持凝汽器水位低于疏水联箱标高。供汽管道应充分暖管、疏水,严防水或冷汽进入汽轮机。

6.4.12停机后应认真监视凝汽器,高、低压加热器水位和除氧器水位,防止汽轮机进水。

6.4.13启动或低负荷运行时,不得投入再热蒸汽减温水。机组打闸前,联系锅炉关闭再热器减温水。关闭给水泵抽头门,适当增加轴封供汽压力。以防止冷空气顺轴封进入汽缸,造成汽缸上、下温差增大。

6.4.14停机后,应打开所有主、再热蒸汽管道的排大气疏水门,并应注意检查汽缸温降曲线。

6.4.15汽轮机在热状态下,若主、再蒸汽系统截止门不严密,则锅炉不得进行打水压试验。

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打闸停机。

6.5.1机组启动过程中,在中速暖机之前,轴承振动超过0.03mm。

6.5.2机组启动过程中,通过临界转速时,轴承振动超过0.10mm或相对轴振动超过0.25mm,应立即打闸停机,严禁强行通过临界转速或降速暖机。

6.5.3机组运行中要求轴承振动不超过0.03mm或相对轴振动不超过0.08mm,

超过时应设法消除,当相对轴振动大于0.25mm应立即打闸停机;当轴承振动变化±0.015mm或相对轴振动突然变化±0.05mm,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当轴承振动突然增加0.05mm,应立即打闸停机。

6.5.4高中压外缸上、下缸温差超过50℃,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超过35℃。

6.5.5机组正常运行时,主、再热蒸汽温度在10min内突然下降50℃。 7 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措施

7.1在额定蒸汽参数下,调节系统应能维持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稳定运行,甩负荷后能将机组转速控制在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以下。

7.2要求调速系统的速度变动率不大于5%,迟缓率应小于0.1%。

7.3对于大修后、停机一个月后再启动、危急保安器解体或调整过的机组,启动时必须做超速试验。

7.4危急保安器超速试验前,应先做手动打闸试验,以确证高、中压主汽门、调速汽门和各段抽汽逆止门的关闭情况是否良好。危急保安器超速试验前,电超速保护应合格。

7.5各种超速保护均应正常投入运行,超速保护不能可靠动作时,禁止机组启动和运行。

7.6运行人员必须熟知DEH的控制逻辑、功能及运行操作,参与DEH系统功能设计,以确保系统实用、安全、可靠。

7.7汽轮机必须有不同位置的两块以上转速表好用方可启动。

7.8机组重要运行监视表计,显示不正确或失效,严禁机组启动。运行中的机组,在无任何有效监视手段的情况下,必须停止运行。

7.9透平油和抗燃油的油质应合格。在油质及清洁度不合格的情况下,严禁机组启动。对于新建或大修后的机组,在油质检查合格前,不许向调节系统部套和轴承内通油。

7.10对于运行机组要定期化验油质,油净化装置、滤油装置应保持运行状态,连续或定期对油质进行处理。

7.11机组大修后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汽轮机调节系统的静止试验或仿真试验,确认调节系统工作正常。在调节部套存在有卡涩、调节系统工作不正常的情况下,严禁启动。

7.12正常停机,采用逆功率保护动作停机的方法,严禁带负荷解列。

7.13当汽水品质较差时,应适当增加主汽门、调节汽门的活动次数和活动行程范围。运行中发生主汽门、调速汽门卡涩时,要及时消除卡涩。主汽门卡涩不能立即消除时,应停机处理。

7.14停机过程中发现主汽门或调速汽门卡涩,应设法将负荷减至“0”MW,汽轮机先打闸后解列发电机。

7.15汽轮机运行中,注意检查调节汽门开度和负荷的对应关系以及调节汽门后的压力变化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查找、分析原因。

7.16在机组正常启动或停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运行规程要求投入汽轮机旁路系统,尤其是低压旁路;在机组甩负荷或事故状态下,旁路系统必须开启。机组再次启动时,再热蒸汽压力不得大于制造厂规定的压力值。

7.17机组在保护动作跳闸后,应立即查明跳闸原因,禁止在跳闸原因不清的情况下,人为解除保护而强行启动,否则将可能导致重大设备事故或使事故扩大。

7.18新投产的机组或汽轮机调节系统重大改造后的机组必须进行甩负荷试验。

7.19坚持按规程要求进行危急保安器试验、汽门严密性试验、门杆活动试验、汽门关闭时间测试、抽汽逆止门关闭时间测试。

7.20正常运行中应定期进行AST电磁阀试验好用。

7.21机组启动前应试验OPC电磁阀好用。

7.22如发电机跳闸,汽轮机转速超过3330rpm,保护不动作时,应立即手打危急保安器紧急停机。

7.23如发电机跳闸,转速表故障,应立即打闸紧急故障停机。打闸后,如高、中压主、调速汽门拒关,应即停止EH油泵运行。

7.24事故停机或正常停机,打闸后都要检查高、中压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和各段抽汽逆止门的关闭情况。

8 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措施

8.1为了防止分散控制系统(DCS)失灵、热工保护拒动造成事故,对分散控制系统配置的基本要求。

8.1.1DCS系统配置应能满足机组任何工况下的监控要求(包括紧急故障处理),CPU负荷率应控制在设计指标之内并留有适当裕度。

8.1.2主要控制器应采用冗余配置,重要I/O点应考虑采用非同一板件的冗余配置。

8.1.3系统电源应设计有可靠的后备手段(如采用UPS电源),备用电源的切换时间应小于5ms(应保证控制器不能初始化)。系统电源故障应在控制室内设有独立于DCS之外的声光报警。

8.1.4主系统及与主系统连接的所有相关系统(包括专用装置)的通信负荷率设计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保证在高负荷运行时不出现“瓶颈”现象)之内,其接口设备(板件)应稳定可靠。

8.1.5DCS的系统接地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要求,所有进入DCS系统控制信号的电缆必须采用质量合格的屏蔽电缆,且有良好的单端接地。

8.1.6操作员站及少数重要操作按钮的配置应能满足机组各种工况下的操作要求,特别是紧急故障处理的要求。紧急停机停炉按钮配置,应采用与DCS分开的单独操作回路。

8.2DCS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8.2.1应根据机组的具体情况,制定在各种情况下DCS失灵后的紧急停机停炉措施。

8.2.2当全部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所有上位机“黑屏”或“死机”),若主要后备硬手操及监视仪表可用且暂时能够维持机组正常运行,则转用所备操作方式运行,同时排除故障并恢复操作员站运行方式,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若无可靠的后备操作监视手段,也应停机、停炉。

8.2.3当部分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应由可用操作员站继续承担监控任务(此时应停止重大操作),同时迅速排除故障,若故障无法排除,则应根据当时运行状况酌情处理。

8.2.4当系统中的控制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应采取以下对策。

8.2.4.1辅机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可切至后备手动方式运行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将该辅机退出运行。

8.2.4.2调节回路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应将自动切至手动维持运行,同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并根据处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8.2.4.3涉及到机炉保护的控制器故障时应立即更换或修复控制器模件,涉及到机炉保护电源故障时则应采用强送措施,此时应做好防止控制器初始化的措施。若恢复则应紧急停机停炉。

8.2.5加强对DCS系统的监视检查,特别是发现CPU、网络、电源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迅速做好相应处理对策。

8.2.6规范DCS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管理,软件的修改、更新、升级必须履行审批授权及责任人制度。在修改、更新、升级软件前,应对软件进行备份。未经测试确认的各种软件严禁下载到已经运行的DCS系统中使用,必须建立有针对性的DCS系统防病毒措施。

8.3防止热保护拒动。

8.3.1DCS部分的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的系统配置应符合8.1条的要求,FSSS的控制器必须冗余配置且可自动无扰切换,同时FSSS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手动火焰检测和全部逻辑的试验功能。

8.3.2对于独立配置的锅炉灭火保护装置应保证装置(系统)本身完全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所配电源必须可靠,系统涉及到的炉膛压力的取压装置、压力开关、传感器、火焰检测器及冷却风系统等外围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8.3.3定期进行保护定值的核实检查和保护的动作试验,在役的锅炉炉膛安全监视装置的动态试验(指在静态试验合格的基础上,通过调整锅炉运行工况,达到MFT动作的现场整套炉膛安全监视保护系统的闭环试验)间隔不得超过3

年。

8.3.4对于已配有由DCS构成的FSSS及含有相关软逻辑的热工保护系统,在进行机、炉、电联锁与联动试验时,必须将全部软逻辑纳入到相关系统的试验中。

8.3.5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ETS)和汽轮机监视仪表(TSI)应加强定期巡视检查,所配电源必须可靠,电压波动值不得大于±5%。TSI的CPU及重要跳机保护信号和通道必须冗余配置,输出继电器必须可靠。

8.3.6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保护、低真空等保护(装置)每季度及每次机组检修后起动前应进行静态试验,以检查跳闸逻辑、报警及停机动作值。所有检测用的传感器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检验周期内。

8.3.7若发生热工保护装置(系统、包括一次检测设备)故障,必须开具工作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迅速处理。锅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汽包水位和汽轮机超速、轴向位移、振动、低油压等重要保护装置在机组运行中严禁退出;其他保护装置被迫退出运行的,必须在24h内恢复、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处理。 9 防止直接空冷系统结冻措施

9.1总则

9.1.1环境温度低于+5℃空冷系统进入冬季运行期。应联系检修备好苫布、碳炉等防冻物资。

9.1.2机组在遇有启动和停机操作时,必须提前了解并监视环境气象条件的变化。环境温度达-20℃,空冷岛禁止进汽,冬季启、停机尽量选的择在白天气温高时进行。

9.1.3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证空冷岛各列散热器端部小门以及各冷却单元的

隔离门在关闭位置。

9.1.4机组在冬季运行期间,在环境温度低于+5℃时,任何情况不允许运行机组背压低于10KPa。

9.1.5凝结水过冷度:根据直接空冷系统冬季运行的特点,凝结水过冷度定义为汽轮机低压缸排汽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与各列下联箱的凝结水的差值。在冬季防冻期间,过冷度作为安全指标进行监控。

9.1.6冬季遇有大风降温或风力较大的气象情况,运行人员应适当增加机组负荷或提高运行背压等手段,防止大风、降温、再加上散热器热量分布不均发生管束冻坏事故。

9.2机组启动时空冷系统的防冻措施

9.2.1冬季启停机过程中应设专人对空冷岛各列散热器下联箱及散热器管束表面各部进行就地温度实测,有异常时应增加检查和测量次数。

9.2.2机组启动抽真空前,保持真空破坏门在开启状态,关闭至排汽装置及疏水扩容器的全部疏水门,开启汽轮机主再热汽管道疏水导定排门。

9.2.3锅炉点火后,高低旁保持关闭状态,控制炉膛出口烟温不超过538℃,升温升压至0.8~1.0MPa(此过程应严密监视汽缸温度、温差,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然后汽机启动三台真空泵抽真空(不投轴封供汽),当背压达30Kpa以下时,关闭空冷岛20、30、40、50、60列散热器进汽蝶阀及抽真空电动门,各列凝结水回水阀保持开启状态,开启主、再热汽疏水导疏扩门。

9.2.4主汽压力达0.8MPa时,可适当开启高旁阀,再热器暖管后逐渐开大高旁门,当再热器压力达1.2~1.5MPa,主汽压力达2.0~2.5MPa时,开启低压旁

路、开大高压旁路向空冷岛供汽,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空冷岛进汽量达到附表规定的最小进汽量以上【在5分钟之内将低旁开度逐渐增加至30%,再过10分钟将开度开至80%,注意背压不得高于40kPa】。

9.2.5开启低旁前20分钟投入轴封供汽,待真空有明显增加时方可投入低压旁路,低旁开启后,控制低旁减温器后温度在100~150℃,在保证空冷岛进汽温度小于121℃情况下,尽量提高空冷岛进汽温度,并注意监视排大气安全门不动作。

9.2.6当第10列空冷凝汽器管束下联箱中凝结水的温度(平均值)高于35℃后风机开始运行,首先开启第三单元逆流凝汽器的风机,在21.9r/min~36.5r/min之间运行,将机组背压设定在25Kpa,随着蒸汽负载的增加风机转速上升,当风机转速达到36.5r/min,满足不了排热量的要求即实际排出蒸汽压力高于设定值,依次增加风机的开启台数。

9.2.7蒸汽参数接近冲转参数时,调整高低旁开度,使各参数达至冲转要求,锅炉运行稳定,汽轮机开始冲转(冲转时应保持低旁开度在30%以上,以增加空冷岛进汽量)。

9.2.8机组启动后根据背压及凝结水管温度逐列投入空冷散热器,投入次序为20-30-40-50-60列。

9.2.9机组并列后,根据汽缸金属温度尽快带至最小防冻流量所对应的负荷。冬季启动时,ACC最小需要的热负荷和气温的关系见下表:

汽轮机冷起动时,ACC最小需要的热负荷和气温的关系表

9.3机组停机及事故情况下空冷系统的防冻措施

9.3.1机组在停机过程中,应将空冷控制退出自动,手动均匀降低各列风机转速,维持凝结水温度在35℃以上,无法维持时,结合当前背压情况按照60-50-40-30-20的顺序依次解列各列空冷散热器运行。如果各列温度偏差大,先解列温度低的列。

9.3.2负荷减至100MW以下,主汽流量小于130t/h,可以开启高、低旁向空冷系统进汽,但要控制低旁减温器后温度在100~150℃,在保证空冷岛进汽温度小于121℃情况下进行。降低再热汽压力至1.0Mpa以下。高、低旁开启时注意保持背压不高于20Kpa。谨防旁路开度过大造成排汽安全门动作。

9.3.3汽机打闸前关闭高、低旁路系统、所有至排汽装置的疏水门,将主、再热汽、轴封系统、辅汽系统疏水排大气,然后汽机打闸。为防止疏水阀不严,造成低压排汽缸温度过高,凝结水泵应连续运行6~8小时。

9.3.4汽轮机打闸后立即检查关闭所有列的蒸汽隔离阀、停止所有风机机运行。

9.3.5汽轮机转速降至400rpm,开启真空破坏门,真空到零后,立即切除轴封供汽。

9.3.6停机后应监视排汽室压力及真空破坏门冒汽情况,如有异常应联系检修将低压缸人孔门打开。

9.3.7冬季机组因故甩负荷到零,立即将空冷系统切手动控制,停止所有空冷风机,关闭20、30、40、50、60列进汽蝶阀。注意进入排汽装置的蒸汽不超温、超压,排汽安全门不动作。旁路开启后应注意锅炉侧参数,若机组能立即带负荷,要迅速接带,按启动措施投入各排空冷运行。若机组较长时间不能带负荷,要保证空冷的最小流量。认真检查20、30、40、50、60列进汽蝶阀是否关严,发现不严或空冷结冰,无法提高进入空冷的蒸汽流量时,要迅速打闸停机。将进入排汽装置的疏水改为排大气。

9.3.8冬季机组因故打闸或锅炉灭火,要立即将空冷切手动控制,迅速停止所有空冷风机,关闭各排进汽蝶阀,解列20、30、40、50、60列空冷凝汽器运行,关闭所有进入排汽装置的疏水,将主再热汽疏水排大气运行,切断一切可以进入空冷岛的汽源。

9.4机组正常运行时空冷系统的防冻措施

9.4.1冬季机组运行中,直接空冷系统参数控制值:

9.4.2空冷岛正常运行期间,尽量保持同排中各风机的频率相同,低负荷时尽可能保持各排风机多投、低频运行。当风机转速降至36.5rpm时,背压低于10kp,应逐渐将60、50列风机依次停运(先顺流后逆流),60、50列风机全停后,背压仍低时,应依次将60、50列蒸汽分配蝶阀关闭,以此类推,按辅机规程附录风机配置图进行风机台数控制。

9.4.3机组正常运行时,应尽量控制机组负荷高于空冷岛在不同环境温度下机组运行的最低负荷。

9.4.4机组正常运行时,调节风机转速,使各排散热器下联箱凝结水温度均高于35℃且各排散热器凝结水过冷度均小于6℃。

9.4.5运行中空冷散热器凝结水的任一温度降至35℃以下,应及时查找原因,温度继续降低至25℃以下时,降低该排风机转速,使背压升高3KPa,若30min内温度不上升,则再启动一台真空泵运行,当空冷散热器凝结水温度上升至30℃且空冷岛进汽温度与空冷散热器凝结水温度之差小于6℃时停运一台真空泵。

9.4.6空冷任何一排抽气口温度低于20℃时,停运该排的逆流风机,10min后,若抽气口温度继续下降,启动逆流风机反转,温度有明显回升时停止反转。

9.4.7机组正常运行时,若风机防冻保护自动投不上,应每隔4h将各排逆流风机依次停运20min,然后反转10min。逆流风机不得相邻两排同时反转。隔排可以最多两排同时反转,反转结束停运10min后按正转方式启动风机并将频率调整到与该排其他风机相同。

9.4.8机组正常运行时,调节空冷风机转速,维持机组背压10~15Kpa。

9.4.9冬季运行期间,每4小时(每班两次)实测各排散热器及联箱表面温度一次,并做好空冷岛巡检记录,要求记录各散热器最低温度值,发现投运散热器最低温度低于0℃时,及时汇报。降低该散热器对应的风机转速或停止风机运行。当凝结水集箱外表面温度低于0℃时,立即汇报值长,增加负荷,适当提高机组背压。通知汽机检修人员采取保暖措施。当风机转速低于25rpm时,按60-50-40-30-20的顺序停运该排风机(自动投不上时)。

9.4.10每班就地实测环境温度一次,发现差异大时及时通知热工校对,以免影响空冷自动运行。

9.4.11冬季运行期间,加强对排汽装置的补水量及水位的监视,发现排汽装置水位下降,补水量异常增大时,应分析空冷散热器以及凝结水管道是否冻结。

9.5电拌热带使用规定(汽温低于+5℃,遇有以下情况时应投入电拌热带)

9.5.1运行人员每班应定期检查空冷凝汽器进汽蝶阀、凝结水管道及仪表伴热带的投入情况。

9.5.2在空冷系统投运前2小时投入空冷凝汽器各进汽隔离阀电加热,确保阀门开关灵活。空冷系统停运前1小时投入空冷凝汽器进汽隔离阀电加热,待停机后四小时停运电加热。

9.5.3机组运行时,停运一列风机,关闭其入口蝶阀,应投入该蝶阀伴热带运行。

9.5.4机组打闸后,投运各列凝结水回水U型弯伴热,并打开放水门。

9.5.5各列抽真空管温度低于+5℃,应投入其拌热。

9.5.6保持空冷岛所有仪表管拌热带在投运状态。

9.6应用苫布的防冻部位

9.6.1进入严冬,若空冷岛第60、50列风机及其他列第5号风机始终停用,应用苫布将风机口封住,避免冷风对流。

9.6.2将60列北侧用苫布盖住,视情况将50列南侧用苫布盖住。

9.6.3将空冷岛平台加锁门封好。

9.6.4将各列逆流部分温度较低,或散热器温度不均处,应用苫布盖好。

9.6.5应将各列散热器联箱用苫布盖好。

9.7散热器发生冻结后,应首先调整风机运行方式,效果不好,则联系调度增加机组负荷,仍不能解冻时,应联系检修采用盖苫布或在空冷散热单元四角部位放置碳炉子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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