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青城政发„200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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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有关单位:

为保障广大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农村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决定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以下简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试点工作。山东省作为国家“两网”建设试点联系地区,将城阳作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试点六个县(市、区)之一。2003年下半年以来,我区已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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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证农民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对于保护农村生产力,维护农民利益,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当作执政为民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

二、切实加强领导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阳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实施

为使我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街道要根据《城阳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见附件),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切实负起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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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泛开展宣传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事业,必须要有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意义、目的和实施要求,使“两网”建设在农村家喻户晓,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两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城阳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城阳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四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城阳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

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保证农民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根据省、 - 3 -

市药监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新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促进农村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体系完善、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督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药品供应网络,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基本目标

(一)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以药品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队伍与机制齐抓”的原则,逐步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高效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专业队伍与协管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网络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做到药品监管无盲区,市场规范有序,群众用药放心。

具体目标:2004年6月底前,在原有基础上,建立明、暗两条监督线,划片分区,在协管员和信息员中确定兼职负责人,区、街道、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全面建立。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市- 4 -

场为基础合理配置农村医药资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做到每个街道有药店,每个村庄有网点,供销渠道畅通,服务优质价廉,质量安全可靠。

具体目标:到2004年底,建立区有药品批发企业,街道有药品代购分发点,村有卫生室、诊所和药店的三级供应网络,使全区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达到100%,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到村。

三、主要措施

(一)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

1、建立区、街道、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完善监管机制。以城阳药监分局药监队伍为主体,在每个街道聘任1—2名药品监督协管员、每个村聘任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明确各自职责,上下联动,形成广泛覆盖的监管网络。

2、加强药品的技术监督体系建设。以区药检所为主体,设立“药品快速检测室”,开展药品快速检验,做好辖区内药品的初检和抽验送样任务,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所有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都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的药品(医疗器械)有真实、完整的记录;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GSP 要求进行经营,药品使用单位要按照GSP 要求进行管理和规范;药品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 5 -

并持证上岗。

4、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定期检查,发现不良行为的,按规定扣分并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使违法涉药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有效地得到查处。建立案件信息快速传递渠道,公开药品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由药监、公安、工商、法院、卫生、质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药品专项整治的合力。

5、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建立信息化管理网络。建立和完善档案信息库,通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定期研究和分析涉药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为科学监管提供保证。要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城乡联网、整体联动”的原则,逐步推行电子网络管理,开通涉药单位网络端口,在网络上为管理相对人设立系统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药品检验、药品查询、报警系统、数据交换等栏目,实现资源共享。

(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1、规范街道卫生院为村级医疗机构代购分发药品工作,发挥其药品供应主渠道的作用。一是制定《农村乡镇卫生院为村级医疗机构代购分发药品暂行管理办法》,对药品代购分发点- 6 -

的软硬件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科学界定药品仓储面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实行资格准入和年度审验,对其加以规范和完善,有效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危害农民群众;三是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培养、指导试点单位,树立样板,召开现场会,推广成功经验,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2、规范村级医疗机构,夯实药品供应网络基础。一要制定《村级医疗机构用药(械)质量管理规范》,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用药范围、购药渠道、经营场所、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处方和医疗器械的使用等方面进行规范。二要根据《山东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范围目录》的规定,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守法经营、合法执业的村级医疗机构发放《药品使用备案证》,并每年进行审验,以此来加强对村级医疗机构药品的管理。

3、发展新的药品供应线,实现药品供应网络主体多元化。一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运做”原则,搞好规划、合理布局,做到既方便群众购药,又可实现资源整合,减少不应有的浪费。二要支持和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增强辐射功能,为村级医疗机构和药店配送药品,通过签定配送合同的方式,建立配送关系,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让利 - 7 -

于民。三要支持通过GSP 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其所在的街道、村级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供应药品;适当放宽农村药品经营的准入条件,减少单体零售药店和连锁门店的营业面积,鼓励发展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网点设立乡村药店,保证药品质量,方便农民就近购药。

4、加强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引导涉药单位诚信自律。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通过签定合同、对外承诺、新闻发布等形式,让社会监督,让群众监督;通过建立涉药单位信用档案,实施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坚决查处,并在有关媒体上给予曝光,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附件2:

城阳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

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明言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曲常兴 城阳药监分局局长

张新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无委办主任

成 员:朱淑云 区经济改革发展局副局长

刘进攻 城阳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志亭 区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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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杰 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瑞道 城阳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董洪全 城阳质监分局副局长

刘元辉 城阳广电中心副主任

付相谦 城阳药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阳药监分局,付相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经济管理 药品 管理 通知

抄 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4月7日印发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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