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所集中整顿工作方案

***乡村卫生所集中整顿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乡大多数村卫生所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群众是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但是,少数村卫生所在服务方面群众是不满意的,有的村卫生所存在一些群众所不满意的事。为此,卫生院决定从二○一四年8月开始,在全乡村卫生所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顿工作(以下简称整顿),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顿目标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从业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顿内容及措施

(一)晚间不出诊或出诊不及时

卫生所实行乡村医生分片包干,按照就近、群众自主选择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晚间出诊工作,卫生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所全体乡村医生均应配备便民出诊箱。在村委会所在地以及各村民小组人口稠密位置,张贴公布出诊安排、乡村医生电话、卫生所长电话,同时,公布当地卫生院长电话以受理投诉。对不出诊的举报经查实予以出诊费用数倍的罚款,对于因不出诊造成有赔偿的医疗纠纷的,责任医生应承担赔偿总额的50%以上。

(二)服务态度差

群众投诉,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经过多次批评教育,仍然不

改正的,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工作日午间饮酒

所长应率先垂范,乡村医生接受社会监督,被投诉并经查实后,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第三次除罚款外全乡通报并报县卫生局备案,对屡教不改的劝退,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执业证书。

(四)迟到、早退、旷工

未向卫生所长请假迟到一小时及以上视为旷工,旷工予以一天工资的三倍罚款。迟到、早退实行“一所一策”由各所酌情处理。

(五)上班期间干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卫生所应严格劳动纪律,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尤其是打牌,应按旷工处理。

(六)所长不称职

对于不称职的卫生所所长在整顿期间不换思想则换人。

(七)所内不团结

卫生院对不团结的卫生所查找不团结的原因并商定出解决的办法,力促所内团结。

(八)财务收支不在所内定期公开

每月在所内至少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的财务收支明细必须有所内所有在岗乡村医生签名并报卫生院备案。对于不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的卫生所,卫生院将不得拨付该月的农医报账资金,直至卫生所财务收支公开为止。

(九)没有制定符合本所实际的绩效考核方案,或有方案但未实行

凡因吃“大锅饭”影响乡村医生积极性,影响所内团结的村卫生所,卫生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考核方案,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以考核劳动纪律为主,但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绩效考核方案需所内全体或大多数乡村医生签名方可生效并报卫生院备案。

(十)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不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用药不合理、乱收费

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每年必须公布一次且张贴在醒目位置。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处方每季度点评一次,对用药不合理、滥用抗生素、激素以及乱收费问题突出的卫生所及时责令整改并进行全乡通报,同时对该村卫生所全员进行业务培训。拒不改正的,由卫生院报县卫生局与县农医局实行相应的处罚。

(十一)套取新农合资金

村卫生所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补偿政策;严禁代参合农民存放、保管新农合证(卡);严禁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新农合基金;定期公布新农合信息。对于违反新农合政策的由县农医局按照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十二)不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应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按时、按质、按量开展或协助卫生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不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各卫生所建立健全必须的规章制度,关键是要督促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对不执行规章制度的所员,所长有权按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三、整顿阶段

整顿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如下: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4年8月02日—2014年8月12日) 成立太平乡村卫生所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通过卫生院职工会、卫生所长会、乡村医生会以及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8月13日—2014年10月9日) 挂片院委分片抓,卫生院院长亲自抓,负总责,重点整顿群众不满意的所、不满意的事。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0日—2014年10月22日)

各卫生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将材料报卫生院,卫生院汇总后报县卫生局规范办,县卫生局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村卫生所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各卫生所长要充分认识加强村卫生所、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提高村卫生所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将国家各项卫生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规章制度约束

县卫生局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指导卫生院对卫生所实行制度化、常态化监管。卫生院发挥责任主体作用,采取专项整顿和常态监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村卫生所监管机制。村卫生所要巩固整顿工作成果,长期严格落实整顿中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三)注意工作方法,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

卫生院对乡村医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爱护,既要引导乡村医生认真工作,又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既要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履行职责,又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乡村医生认真履责、执业环境良好的局面。

***中心卫生院

20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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