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尺蠖效应

“尺蠖效应”:尺蠖这种“弓腰虫”是一种无脊椎动物,行动时一屈一伸像个拱桥;而“尺蠖效应”就是说,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那就是爽了利益共同体而坑了普通老百姓的方向。

“尺蠖”效应:你看那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有利于权势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正像俗语所说: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

「尺蠖效应」与「天平效应」:两种截然不同的「左右互动」

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於我们缺少一个治权民授、权责对应的机制,即宪政民主机制,「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共同以为基础的机制。没有这样一种机制,权力太大责任太小的国家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国家可能一直「左」着,或者一直「右」着。前者如我国文革时,后者如苏哈托、皮诺切特时代的印尼与智利,两者都会造成积弊。

而第三种情况是: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之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同样依托专制强权,先以「左」的名义抢劫,再以「右」的名义分赃。以「社会主义」为名化平民之私为「公」,以「市场经济」为名化「公」为权贵之私。「国有部门」在「左右循环」中成为「原始积累之泵」:以不受制约的权力为强大的马达,一头把老百姓的私产泵进国库,一头又把国库的东西泵进权贵的私囊。这可比「资本主义」条件下富人在市场上通过交换「私对私」地兼并穷人要「高效」得多了!我把这称之为「尺蠖」效应:你看那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有利於权势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正像俗语所说:一个萝蔔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

这样的「左右之争」有甚么意思呢?我既不认同这样的「左派」,也不认同这样的「右派」。我甚至也不愿意自诩为介於它们两者之间两头讨巧的「中间派」。

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我是既可以接受「左派」,也可以接受「右派」的:在宪政民主条件下,「左」有左的道理,「右」有右的好处。而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更是正常现象,并且是有益的现象。「左」的时候福利、平等和社会保障受到重视,国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左过了头,竞争不足效率不高,选民又会推「右」派上台,自由竞争,鼓励投资,提升效率,社会得以真正获得「自由主义的生命力」。待到竞争过了头,贫富分化大,选民又回过头选左派。反正不管谁上台都是民意使然,左派再怎么「国家干预」也只是尽福利之责,不至於任意没收百姓财产。而右派再怎么「自由放任」也只是让老百姓各显其能,不会「放任」贪官污吏横行霸道。这样的「左右循环」我也好有一比,谓之「天平」效应:那天平的两端晃晃悠悠,但都是在一个公平的支点附近左右摆动。天平因此在许多文化中成为公正的象徵。

因此真正的问题不在於「左」还是「右」,而在於是「尺蠖效应」中的左右呢,还是「天平效应」中的左右?而这两种效应之区别,就在於专制威权,还是宪政民主。今天的中国,左派抱怨公共资产被盗窃,右派批评私有财产受侵犯。其实在一个「权力捉弄财产」的社会里,无论公产私产都是权力刀俎下的鱼肉。人们常说宪政民主国家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其实在这些国家,公共财产受到的保护也比我们这里严密得多。福利国家瑞典的公共财力堪称雄厚,自由市场美国的私人财富也很惊人,但无论瑞典还是美国,公私财富的比例也许不同,但公产私产同样是不可侵犯的17.

而在专制时代,就像北宋后期那样,王安石主张国家统制,而司马光主张自由放任,两「党」也是你上我下,轮流得宠了好几个回合。可是双方都不是受权於民,而且弄权无制约,尽管理论上好像双方都很高尚:王安石说是要「摧制兼并,均济贫乏」,似乎颇有「社会主义」的味道。而司马光主张「国家不与民争利」,似乎很有「自由主义」丰采。不幸的是实行下来,王党的「国家统制」严厉地束缚了「阡陌闾巷之贱人」的经济发展,而马党的「自由放任」则使「官品形势之家」得以放手聚敛。王得势则朝廷禁网遍地,民无所措其手足,马得势则贪官污吏横行,民无所逃其削刻。国家的「自由放任」只能放出无数土皇帝与土围子,却放不出一个中产阶级,而国家的经济统制也只会「与民争利」,却统不出个社会保障。王安石搞不成「福利国家」,正如司马光搞不成「自由市场」,而这两种政策轮番上场到后来都加剧了王朝的治理危机,北宋也就在「尺蠖」的一放一缩中走向危机,最终在危机中灭亡。

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选择做王党?马党?骑墙党?得了吧我谁也不选。因为我是人,又不是尺蠖。

另一类「左右」又怎么样呢?一位朋友在周游美国与北欧一圈回来后发表见解说:美国的「自由主义」只讲个人自由、公民权利,忽视了社会平等,不利於保护弱者。而瑞典的「社会主义」只讲社会平等、福利保障,忽视了个人自由,不利於发挥效率。我们都不能学。听完高论后我对他说:是的,我也同意无论瑞典的福利还是美国的自由我们今天恐怕都还搞不了。不过您说美国的个人自由太过分,那么美国的社会保障如何?不会也「过分」吧?您说瑞典的社会福利太过分,那么瑞典的个人自由如何?不会也「过分」吧?当代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相当发达。那里有联邦财政负担的、覆盖全国统一标准的养老保险,有联邦与州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失业保险、老年援助与儿童援助,还有体现「矫正正义」、具有道德补偿性质的对黑人、印第安人等历史上曾经遭受不公正对待族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特别帮助。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社会保障开支通常佔到GDP 的13%左右,虽然达不到瑞典式的「从摇篮到坟墓」,但其最低生活保障功能是十分健全的,更不用说他们还有发达的NGO 志愿公益部门来参与社会保障了。

同样,除了高额累进税对个人资本积累形成的限制外,瑞典的企业在市场上的自由空间还是受到法治保障的。那里的老板可能不敢惹工会,但用不着害怕当官的,更不会担心八九十个「公章」与「大盖帽」都来吃你的「唐僧肉」。而宪政制度下当今瑞典的公民政治自由更是可圈可点,起码不在其他发达国家之下。

那么我们呢?我们的公民自由赶不上美国,但是我们的社会保障能达到美国的水平吗?我们的福利制度赶不上瑞典,但是我们的公民自由能有瑞典的程度吗?如果美国的「自由过分」我们学不了,学学它的社会保障如何?如果瑞典的「平等过分」我们学不了,学学它的公民自由如何?据说美国的社会保障与瑞典的公民自由水平都「太低」,经常出国的您老兄可能已经不稀罕这么「低调」的社会保障与公民自由了,但是如果您不是只盯着「国际前沿」而是能够多关注我们自己的问题,您可能会发现这些「低调」的东西对一般老百姓还是非常有用的。而根本的问题在於:如果这样「低调」的自由与社会保障对於我们尚且是奢望,又何谈美国式的高调自由或者瑞典式的高调平等,甚或介於美瑞之间的「中庸」程度的自由平等,乃至「超越」美瑞之上的更高自由与更高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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